郭店楚简与儒学的人性论
从先秦儒学的一般线索来看,孔子提出的“性相近,习相远”的思想,战国中期孟子提出的“性善说”,以及战国后期荀子提出的“性恶说”,成为今人熟悉的儒家人性论的三个典范。但是,相比于孟、荀的人性论,孔子的人性论思想在《论语》中并没有清楚呈现出来。
出土资料《郭店楚墓竹简》发表之后,我即撰文指出,对研究先秦儒家思想来说,郭店楚简重要的意义之一就是:它证明了先秦早期儒学对“人性”问题的主流看法并不是性善论,或者说还没有形成性善论的观念。郭店楚简中《性自命出》等篇的人性说,从天—命—性—情—道的逻辑结构来讨论人性的本质和作用。它主张命自天降、性自命出、情出于性、道始于情;认为天所赋予的是性,而性即是天生的好恶,就是人的内在的喜怒哀乐之气;喜怒哀乐之气表现于外,便是情,情合于中节便是道。
郭店楚简的人性说的再分析
郭店楚简的《性自命出》篇集中地讨论了人性的问题,其中关于人性的看法,有许多命题值得注意。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性”与“好恶”
《性自命出》说:好恶,性也。所好所恶,物也。这句话直接的意思是说,好恶是人的本性,物是好恶的对象。这里性-物相对,显然有内-外的对比意义。其实根据一般逻辑推断,古代最早的人性论是性情不分,以好恶之情为性,以喜怒哀乐为性,把人的情欲和感情现象直接当作人与生俱来的本性。这种人性的概念是把“性”理解为与生俱来的特质。
二、“性”与“喜怒之气”
《性自命出》另一个重要命题是:喜怒哀悲之气,性也。及其见于外,则物取之也。
这里的“性也”就不应解释为“根于性”或“性的表现”了,因为后面“及其见于外”的说法已经预设了前面所说的“喜怒哀悲之气”就是指“内”而言。性的概念,就其发展了的完整意义而言,应指其本质特性。但早期中国哲学在哲学抽象上还不能完全摆脱具体,所以把情之所出的“性”,用“气”充当其实体。
三、“性”与“情”
喜气畜于内,喜情发于外,喜气是喜情的内在根源和根据,故曰“情生于性”。这种以气为基础的“情生于性说”,与宋儒以理为基础的“情发于性说“是有所不同的。如程朱理学主张性即理,而以性之发为情,但理学中也有主张“七情是气之发”的思想,这就与性自命出的说法接近了。郭店楚简揭示出,早期儒家的人性观念不是为了说明道德的根据,而是说明情感好恶的根据,这是很值得注意的。以气论性的说法也应当从这个方面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