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仲与先秦农家
春秋战国之际是我国从奴隶社会跨人封建社会的剧烈动荡时期,经济、政治等各方面都经历着翻天覆地的变化,相应地思想界也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各家分别代表着社会上各个主要阶级与阶层,针对激变的时代,提出各自的要求与理论根据。但是,在中国古代思想史土,唯独缺乏反映作为社会劳动者主体农民的历史地位与要求的思想理论。当时为神农之言者的许行,其学说的定性至今尚存争议,而另一个与许行思想十分接近的田仲,则几乎是湮没无闻,其有关言行只能从古代著作的有关记载里,透过一鳞半爪去作些复原。
田仲又称陈仲,是齐国公族,因居于赞陵,故被称为砖陵仲子。他的言行当时在齐国却是广为人知,就是在邻国也有很大的知名度。与田仲同时代的孟柯,对其言行便十分熟悉。《孟子:滕文公下》 就有关于田仲的记载:“匡章日:陈仲子岂不诚廉士哉!居砖陵三日不食,耳无闻,目无见也。井上有李,蟾食实者过半矣,甸旬将往食之,三咽然后耳有闻,目有见”。匡章是当时齐国的知名人物;在他称誉田仲的这段文字里,虽然没有说明田仲为什么三日不食,然而从后面的叙述中可以得知,原因是田仲认定其兄之禄不是自己力耕所得,所以宁愿握饿,也不去取食于兄的不义之禄。这就引发了孟柯的议论:“于齐之士,吾必以仲子为巨擎焉。虽然,仲子恶能廉,充仲子之操,则蚓而后可者也。夫蚓上食稿壤,下饮黄泉”。按孟柯的说法如果要真正做到廉,就应该学蛆躬!那样,只食泥土和饮地下水,比较起来,田仲充其量也只合排在蚯蚓后面。接着孟柯反问:“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与,抑亦盗跎之所筑与。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树与,抑亦盗跎之所树与,是未可知也”。本来田仲的居室是谁人所筑,粮食是谁人所种,这与它们是通过什么方式取得的,应是两个性质不同的问题。所问明显是不切题,所以匡章回答道:“是何伤哉,彼身织履,妻辟至卢,以易之也”。这句话表达了田仲的一个基本思想,就是坚持自食其力的原则,凡不是通过自己的劳动而得来的房舍,便是不义之居;得来的粮食便是不义之粟。这又引起了孟柯的一段议论:“仲子齐之世家也,兄戴,盖禄万锤,以兄之禄为不义之禄而不食也,以兄之室为不义之室而不居也,避兄离母处于赞陵。他日归,则有馈其兄生鹅者,已频颇日:恶用是 者为哉。他日,其母杀是鹅也,与之食之,其兄自外至日:是犷者之肉也。出而哇之。以母则不食,以妻则食之;以兄之室则弗居,以转陵则居之。是尚为能充其类也乎,若仲子者,蚓而后充其超者也”。孟柯不是针对田仲的基本观点进行论战,而是旁敲侧击地低毁田仲不食母亲煮的鹅,而妻子辟理麻丝易来的粟则食之;不居兄的房舍而居砖陵。用儒家的标准来说这就是不孝不悌,当然称不上是廉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