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儒学之善者,为现时代服务
儒学中有不少东西在今天还是有其一定的社会价值的。例如:
与西方传统文化相比而言,中国传统文化的宗教色彩是比较淡薄的。儒学适应中华民族的习俗和心理,充分地体现并发展了中国传统文化的这一特征。以伦理道德为例,在西方社会中,直至今日,宗教在维系社会伦理道德、调节个人心理平衡等精神生活方面,仍起着重要的作用。其特征之一是,信仰外在的万能的神(上帝),遵循上帝的诫命或意旨,把自我贡献给上帝,在精神上与上帝合一,即依靠一种外在的力量来约束自我。儒学在中国历史上,在维系社会伦理道德、调节个人心理平衡等精神生活方面,起着类似于西方宗教的作用;但是,它与西方宗教有一个显著不同的特征,即它不是依靠外在的神力来约束自我,而是强调通过主体内在的自觉自律,来完善自我的人格。就这方面讲,它对于现时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为指导,来建立社会主义的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也还是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和值得继承的方面。在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与儒学文化联系在一起的。因此,我认为在社会主义的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中,不仅可能,而且应当容纳和吸收传统儒学中那些有益的个人道德修养方法,以及个人自律的道德规范。这对于继承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培养新的优秀品德是有积极意义的。
众所周知,重视教育,重视人才的培养,是儒学文化的一大优良传统。因此,在悠久的儒学文化中有着十分丰富的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例如,儒学把德育放在第一位,强调学以致用,提倡因材施教,尊师爱生等等,都是至今仍然需要坚持和发扬的一些最基本的教育思想和原则。至于在教学方法方面,如孔子所说“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的启发式教学法;《中庸》中说的“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辩之,笃行之”,由学至行,五者缺一不可的全面为学之法;宋明以来儒学书院中,讲学时师生相互问答,切磋讨论,交流思想,教学相长的方法等等,也都有值得今人吸取借鉴的地方。而儒学文化中尊重知识、尊重人材的优良传统,也正是我们今天社会亟需倡导的风气。可见,传统儒学文化在教育方面有大量的优秀遗产是可能通过改造,实现转化,为现代化教育事业服务的。
此外,儒学文化的现代转化,具有多方面的可能性,而不是固定的、单向性的。也就是说,原来适用于某一方面的理论、观点、原则,经过改造和转化,并不一定只能适用于或必须运用于原来的那一方面。譬如,原来属于伦理方面的某些理论、观点、原则,经过改造和转化后,既可融会于现代伦理领域中发挥其作用,也可以融会运用到现代企业管理等方面去。在这方面,日本、新加坡等国一些现代企业的实践,己为我们提供了不少可作佐证的实例,以至在西方世界也引起了广泛的瞩目。
原载于《书林》1990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