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之差相去甚远
时下,报刊文艺评论中,频现“不瘟不火”误作“不温不火”,一字之差相去甚远。如京华某报副刊评说电影《李双双》主演张瑞芳时,如是写道:“张瑞芳却认为,必须把李双双的大气泼辣都表现出来,人物个性不能不温不火,表演要放得开……”无独有偶,蓉城某报副刊《文艺评论》版中评川剧《卓文君》中亦有“不温不火”的评说:“……使得该剧在艺术呈现上对高雅与通俗的处理不温不火,恰到好处……”窃以为,两个“不温不火”显系“不瘟不火”之误写误用。
何谓“不瘟不火”?《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瘟”有三义,其中第三义为:形容词,指戏剧表演沉闷乏味。如“不瘟不火,恰到好处”“情节松散,唱段又长,戏就瘟了。”不瘟不火指戏剧不沉闷乏味,也不急促。其中“火”喻紧急、急促。杨述在《青春漫语·恰到好处》中如是用:“我们不管做什么事都需要‘恰到好处’。京戏著名演员表演,总讲究不瘟不火……”
何为“不温不火”?据《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所释:“不冷淡也不火爆,形容平淡适中。”并举例为:“俩人的关系一直都是不温不火的。”“二手房市场依然不温不火。”
由是看来,“不瘟不火”与“不温不火”,一字之差,其义大相径庭,决不可以混淆使用!顺便说一句:当年张瑞芳大师饰演李双双不瘟不火,颇受好评,荣获第二届百花奖女演员奖。(四川仁寿 辜良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