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的源流
所谓“二十四史”,是指中国历史是二十四部纪传体史书的统称,起于汉武帝时诞生的《史记》,终于清乾隆时刊行的《明史》,前后相隔一千八百多年。
“二十四史”的概念亦是逐步形成的。历史上,三国时期已有“三史”之称,原指《史记》、《汉书》和《东观汉记》。《后汉书》出现后,取代了《东观汉记》,列为“三史”之一。“三史”加上《三国志》,称为“前四史”。
随后,历史上又出现了“十史”,是记载三国、晋、宋、齐、梁、陈、北魏、北齐、北周、隋十个王朝史书的合称。后来又出现了“十三史”,包括了《史记》、《汉书》、《后汉书》和“十史”。
到了宋代,在“十三史”的基础上,加入《南史》、《北史》、《新唐书》、《新五代史》,形成了“十七史”。明代又增以《宋史》、《辽史》、《金史》、《元史》,合称“二十一史”。
清朝乾隆年间,增以《明史》、《旧唐书》和从《永乐大典》中辑录出的《旧五代史》,经乾隆皇帝钦定,合称“钦定二十四史”,并于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至四十九年刊印,是为“武英殿本”。“二十四史”也由此被称为“正史”。
“正史”这个名称见于《隋书·经籍志》:“世有著述,皆拟班、马,以为正史。”当乾隆皇帝钦定“二十四史”以后,“正史”一词就为“二十四史”所专有,取得了“正统”史书的地位。
1920年,柯劭忞撰《新元史》脱稿,民国十年(1921年)大总统徐世昌以《新元史》为“正史”,与“二十四史”合称“二十五史”,但后人通常多将《清史稿》列为“二十五史”之一。若将两书都列入正史,则为“二十六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