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见迭出的《史记》地名族名研究
《〈史记〉地名族名词典》,郭声波编著,中华书局2020年5月第一版,82.00元
2013年,中华书局点校本《史记》修订本问世。郭声波教授编著的《〈史记〉地名、族名词典》是该书的配套工具书。这部书提出了许多秦汉政区方面的新观点,值得关注。
给《史记》辅以地名工具书有其必要性。地理位置是历史事件、历史现象中的重要因素,不可或缺。《史记》记载了华夏民族早期的历史,其中古老的地名很多,它们对后世的影响非常深远。顾颉刚的《史记地名考》对各家所注地名进行汇释,自己的意见不多;1991年仓修良主编的《史记辞典》和2017年许盘清的《史记地名汇释表》对地名虽有解释,也都不全,且非常简略。
《〈史记〉地名族名词典》收录2013年中华书局点校本《史记》修订本中出现的地名、族名2752条。本书将所有词条分为十大类,分别是地貌类、山文类、水文类、疆域类、政区类、交通类、城建类、军防类、纪念类和族群类,其下又细分为49个小类。关于释义范围,作者写道:“本词典词条解释以地名含义相关因素为主,如地名性质及其演变,名称来源及其演变,空间范围及其演变,治所位置及其演变等。”
郭声波教授多年从事历史政区地理研究,著有《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唐代卷》《圈层结构视域下的中国古代羁縻政区与部族》等,他在撰写本词典时也十分注重行政区划。每逢郡、县等行政区划词条,他都记述其建置沿革。其实这项工作的难度不小。《史记》中涉及的政区,上自春秋战国,中有秦、楚,下至西汉,年代跨度比较长,涉及的朝代、国家很多,但是学术界现有的相关研究又以断代为主,诸家说法不一,很难直接整理出结论。所以,作者对先秦、楚汉政区进行了梳理,既吸收了前人的优秀成果,也有自己的考证,提出了一些新观点。
例如本书第249页,首次指出汉初有“淮阴郡”,并梳理了其沿革。经查《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荆王刘贾“为英布所杀,国除为郡”,而此时正有桃侯刘襄“为淮阴守”,这便解释了荆国废为何郡的问题。本书还在多处指出了《史记》点校本的断句错误,例如第322页指出,“蔡”与“阳”是魏国的两个地名,而非“蔡阳”;第35页指出,“丹犁”是西南地区的一个部族名,而非“丹”与“犁”。类似的例子在书中还有许多。
本书梳理郡级政区沿革,提出秦郡与西楚政区的新说。秦郡问题一直是秦汉政区研究的热点。书中有关先秦政区的观点,分散在各个词条中,依次整理书中的词条,可以知其对秦郡的认识如下。始皇二十六年,秦统合六国时有三十六郡:三川、河东、南阳、南郡、九江、会稽、颍川、砀郡、泗水、薛郡、东郡、琅邪、齐郡、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代郡、钜鹿、邯郸、上党、太原、云中、雁门、上郡、陇西、北地、汉中、巴郡、蜀郡、广阳、河内、衡山、洞庭、苍梧。这种说法与学界之前的任一种说法都不完全相同,是一种新解。
关于西楚政区,本书亦有新解。《史记·项羽本纪》记载:“王九郡,都彭城。”历来学者对“九郡”所指争论不休。本书提出,西楚所辖九郡为南阳、薛郡、会稽、东郡、砀郡、淮阳、东海、豫章和吴郡,另将四川郡改为都城所在的直辖地,相当于秦内史。以往学者都执着于“九”这个数目,本书另辟蹊径,提出九郡之外,还有一直辖地,令人耳目一新。
本书将县级政区分归郡下,补充秦县,区分县和邑。《战国政区地理》和《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先秦卷》都列出了战国时期各国的属县,但没有将这些县归入具体的郡下。《词典》在这些古县的词条下,都将它们归入春秋战国时某国某郡之下,做了更细致的政区沿革梳理。本书还通过汉县追溯秦县,得到了一些新的认识。例如本书第86页“安国”词条认为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析清河郡地置安国县,割隶河间郡。后晓荣《秦代政区地理》认为秦代安国县属恒山郡。张莉《中国行政区划通史·秦代卷》无安国县。可见,本书对以上两种说法都没有采纳,而是另有创见。这样的例子在书中并不鲜见,都是作者在贯通梳理政区沿革时发现的。
此外,本书对秦汉时期“邑”这种特殊的县级行政区做了区分。如书中第410页丽邑条,认为秦代丽邑为“县级行政区”。本书对县与邑的区分,主要以名称为依据,名字中带有“邑”字,则认为可能属于“邑”,改写为“县级行政区”而不是“县”。不过对秦汉时期县与邑的区别,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县名中不带“邑”字的政区也有可能属于邑,名中有“邑”的地名可能只是“邑”字被保留了下来,与地名融为一体,本身不一定属于邑。但《词典》对县、邑作区分的态度值得肯定,它所揭示的秦汉县邑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
当然,《词典》也还存在一些令人遗憾之处。同一个地名,在《史记》中出现过的含义纳入书中,未出现过的含义则不涉及。比如第167页南昌条,《史记》记载了东海郡的南昌亭而未记载豫章郡的南昌县,故《词典》只取前者。在汉代以前存在过的一些地名,因为没有出现在《史记》正文中而造成缺失,虽然这不是本书的问题,但我们也需要认识到,《〈史记〉地名、族名词典》不等同于《先秦、秦汉地名、族名词典》。
本书对地名进行了分类,这是一种比较科学的办法,不过具体细节可能还有完善的空间。其中“山文类”中,“山地名(含山区)”其实所包含的都是山区,或可直接称“山区名”,同理,“山岭名(含山脉)”也可直接称“山脉名”。此外还有一些复合型命名,如“丘原名”,丘和原的含义差别较大,放在一起是否合适?
本书一些结论在学术界可能仍存在争议,或属于新说,譬如上文所说的关于秦郡和西楚政区的解释。作为工具书,不确定之处不宜太多,但对于学术争鸣来说又很有必要,能推动学术探讨和进步。希望作者可将考证过程另外整理出来,以供学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