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国学百家
    
  • 频道直达
  • 墨客首页
  • 艺术先知
  • 国学百家
  • 墨客诗词
  • 墨客学堂
  • 书画展览
  • 艺术名家
  • 艺术机构
  • 传世书法
  • 当代书画
  • 华夏历史
  • 故事大全
  • 墨客商城
  • 国学文化文史经典诸子百家朝史综论国学名士
  • 国学视界学术资源国学文化名家品论读书天下焦点评谈
    中外古今学科春秋史观史法史料史证论著评介
    儒家墨家道家法家兵家农家纵横家名家阴阳家小说家杂家
    先秦史论汉唐史论宋元史论明清史论近代史论现代史论
    当代名家近代名家古代名家

    北京鼓励文化文物单位开发文创产品

    所属:国学杂谈 > 国学杂谈  |  阅读:1836次

    为深入发掘激活北京市文化文物单位馆藏文化资源,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日前,北京市文化局等8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推动北京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目前北京市已确定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共计25家。北京市鼓励试点单位在确保公益目标、保护好国家文物、做强主业的前提下,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等3种方式,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文创产品开发取得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按规定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可用于加强公益文化服务、藏品征集、继续投入文创产品开发、对符合规定的人员予以绩效奖励。其中,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试点单位可从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70%及以上奖励开发工作人员。


  • 首页
  • 文化
  • 国学百家 诗词文赋 文化学堂 中医文化
  • 艺术
  • 艺术名家 风云榜 作品展览 名集参考
  • 商城
  • 文娱
  • 纵观历史 故事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