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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自然经济的分解 ——《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第二章第六节

    所属:朝史综论 > 近代史论  |  阅读:1904次

    第六节 中国自然经济的分解

    一、概论

      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一般是指为直接消费而生产的经济。即恩格斯所说:“生产或者是为了生产者本身的直接消费,或者是为了他的封建领主的直接消费。只有在生产的东西除了满足这些消费以外还有剩余的时候,这种剩余才拿去出卖和进行交换”。[1]在中国地主制经济中即如毛泽东所说:“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要地位。农民不但生产自己需要的农产品,而且生产自己需要的大部分手工业口。地主和贵族对于从农民剥削来的地租,也主要地是自己享用,而不是用于交换。”[2]

      然而,从整个再生产过程来说,自然经济还可有另一种含义,这就是马克思所说:“……自然经济,也就是说,经济条件的全部或绝大部分,还是在本经济单位中生产的,并直接从本经济单位的总产品中得到补偿和再生产。此外,它还要以农村家庭工业和农业相结合为前提。”[3]列宁曾补充了马克思这个论点,他说:“在自然经济下,社会是由许多单一的经济单位(家长制的农民家庭、原始村社、封建领地)组成的,每个这们的单位从事各种经济工作,从采掘各种原料开始,直到最后把这些原料造成消费品。”[4]这可以说是比较更完整或严格意义上的自然经济。例如,如果农民虽然是为了自己直接消费而生产,但其原料是买来的(如买棉织布),就不是严格意义的自然经济了。我们在本文中是兼用这两种含义,以观察自然经济解体的不同程度及其演变过程的。

      所谓自然经济,当然不是绝对的,如象盐、铁以及某些土特产的贸易,一向就是自然经济的补充。我国封建社会很早就过渡到地主制经济,生产力发展较快,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成为基本生产单位和国民经济的基础结构。这种小农经济,和欧洲中世纪的农奴制不同,它在生产上有一定的独立性。在经济结构上,也和欧洲中世纪那种封闭式的、高度自给自足的庄园经济不同。领地、庄园有大量的公用地和公用磨坊、炉房及各种工匠,进行内部协作;独立的小农则不能完全自给,他们之间需要一定的劳动交换和产品调剂。这种交换和调剂,从一般意义上说,可以和盐、铁贸易一样,视为自然经济应有的补充;而从严格意义上说,已经是自然经济的一定的分解了。

      自然经济分解的要命本原因是生产力和社会分工的发展,表现为因此导致的商品中经济的扩大。和欧洲中世纪情况不同,在我国封建社会,商业一向比较发达。明清以来,随着农业济作物种植面积的扩大,城市手艺人向小商品生产者的转化,以及农民家庭手工业的发展。[5]这也反映,在鸦片战以前,我国自然经济已经有某种程度的分解了。但是,从整个国民经济看那时我国的国内市场还是狭隘的,国际贸易更受到清政府闭关政策的限制,在农村,“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并无多少变化。到鸦片战争后,自然经济分解的过程才突然加速和加深了。

      鸦片战争后我国农村自然经济的加速分解,主要不是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相应的社会分工造成的,而是由于资本主义列强的商品入侵和出口贸易的需要促成的,是一种被动的、强制性的分解。这种分解,虽然也有利于商品经济的扩大,但它未能触动封建土地所有制,未能改变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并且,由于这种分解所开形成的商品市场是一种半殖民地型的市场,商品量和价格水平都受国际市场支配。因而,自然经济分解的结果,农民生产的经济效益鲜有增进,反面增加了生产的不稳定性,增强了对商业资本的依附性。也可以说,农村小生产者在封建剥削之外,又加上了资本主义的剥削。[6]在国际贸易价格剪刀差扩大的时候尤其是这样,这时候,农民要用更多的农产品,才能换回和以前一样的工业品。

      本节对于鸦片战争后自然经济的分解是从两个方面来考察。一是农民家庭手工业的破坏,一是农产品的商品化。

      小农业和农民家庭手工业的密切结合,是我国农村自然经济的一个突出的特点。农民家庭手工业包括磨面、舂米、酿造等农产品加工,以土石、竹木等为原料的工具和生活用品的制造等多方面,而其中最重要的棉、麻、丝等手纺织业,因而常把“男耕女织”或耕织结合作为自然经济的代称。元明以来,棉布逐步取代麻、丝成为人民衣被的主要材料,耕织结合也就主要指农业和棉手纺织业的结合。我们的考察也集中在农民棉手工业的破坏,即土纱土布被洋(机)纱洋(机)布的代替过程。

      农产品的商品化最重要的应当是粮食的商品化。然而,鸦片战争后我国农产品的商品化的加速乃是从茶、丝(茧)等有关出口的经济作物开始的,由于经济作物区的扩展(以及城市人口增加等)引起粮食的商品化。我们的考察也就依照这个顺序。

      本节的考察截止在甲午战争前(1894年)。这以后另见本书第五章第六节。

    二、农民家庭棉手工业的初步破坏

      鸦片战争后,当我国农民家庭棉手工业开始受到洋纱、洋布的冲击时,即引起人们注意。1846年,包世臣就说:“近日洋布大行,价才当梭布三之一。吾村专以纺织为业,近闻已无纱可纺,松[江]太[仓]布市削减大半。”[7]1853年的《顺德县志》载:“自西洋以风火水牛运机成布,舶至贱售,女工几停其半。”[8](这些论点的适当性下文自见)其后论者也大都把农家棉纺织业的衰落作为帝国主义商品入侵后我国自然经济分解的典型事例。但对于农家棉手工业的破坏程度,以及洋纱、洋布排挤土纱、土布的过程,缺乏详细材料,论者亦少具体分析。为了全面考察这一过程,我们将1840—1936年我国农村棉手工业的产销情况和洋纱、洋布的作用,分阶段作了一个系统的估计。本目和下面第五章中关于农民棉手工业进一步破坏的考察,都主要根据估计的结果论列,有些文献,前人引述较我者,本文则从简。这个估计涉及项目较多,匡算较繁,我们将它归纳为15个表,作为本节的附录。估计中多采用间接材料和推算方法,自然是不准确的;但至少可给我们一个比较具体的印象,比之全凭概念论述为好。

      下面先讨论鸦片战争前后我国农民家庭棉手工业的基本情况,再考察1840—1894年这一阶段洋纱布排挤土纱布的过程。

      1、农民家庭棉手工业的基本情况

      我国农民从事纺纱织布在元代逐渐推广,明代有较大发展,到明末,有“棉布[花]寸土皆有”、“织机十室必有”[9]之说。不过,明代织户主要集中江南,尤其是松江府,北方尚少,故徐光启说:“吉贝(木棉)则泛舟而鬻诸南,布则泛舟而鬻诸北。”[10]清代前期棉纺织普遍推广,除苏松地区外,在华北和华中已有十来个棉布集中产区。但仍有些地区织户甚少,或者不织布。如奉天“旗民种棉者虽多,而不知纺织之利”[11];陕北“延安一府……既不获纺织之利,而又岁有买布之费”[12];陕南农民“只将棉花卖钱,间有一二知纺线向市贸易,并不纺织成布”[13];即在老棉产区“豫省未尝不织布,而家有机杼者百不得一”[14];林县亦是“能纺织成线而不能织布”[15]。

      18世纪,我国人口突增,布的需要相应扩大,江南并因耕地不足和租赋加重,农民更需以副养农、以织助耕。因而,19世纪前期当是我国农民家庭棉手工业发展最盛之时。由于鸦片战争前后的资料过缺,我们选择1860年作为考察研究的起点;事实上,从1840年到1860年农村棉手工业还谈不上遭到破坏,据我们估算,这期间土布产量还略有增长。

      以1860年为基期,我们估计当时皮棉应有年产量为812万担,除外贸及其他用途外,用于织布的棉花有625万担;连同进口洋纱,全国土布应有年产量为6.04亿匹。[16]平均每人年消费1.53匹。江苏尤其是松江府是最大的集中产区。我们估计,江苏应有年产量为1.3亿匹,占全国21.5%,其中松江府应有年产量为3,042万匹,占全国5%。广东、福建也是布产区,估计应有年产量5,967万匹,占全国9.9%。(本节附录甲表二)

      我们还估计,这时农村中的棉纺织户约占全国总农户的45%(在江苏,约占全省总农户的65%;在闽广,约占35%)。[17]另外城市人口和其他非农业人口约占全国总人口的5%,他们也需要买布做衣被之用。仅次于粮食。[18]我们估计,1860年国内生产的布(土布)中商品布约有3.17亿匹,占应有产量的52.4%;自给布约有2.88亿匹,占47.6%。(附录甲表一,乙表九)不过,布的商品量很大,主要是由于棉花的生产不是象粮食那样普遍,而是集中在若干棉产区,同时,农民也不是家家都能纺织。就是说,商品布数量大,主要是由于自然条件和小农经济的条件使然,而不是由于纺织业本身发达再现专业化的结果。事实上,所谓商品布,绝大部分还是农民自织自用有余的布,只有在若干集中产区才有专为市场而生产的布。其中最大的集中产区松江,所产也仅占全国总产量的5%,即使在这种集中产区,纺织也仍然是与耕种相结合,并非独立手工业。

      如果说,在1860年,布的商品量已很大,那么,棉纱的商品市场却是微不足道的。这年进口洋纱仅3.5万担,仅相当于农民织布用纱量的0.56%(附录乙表五),这时国内尚无机纱生产。农民手纺的纱则基本上都是自用于织布。也有一些农民“纺线卖钱”,如前述陕西南部、河南林县之例,那是乾隆时记载。道光以后,我们还可补充更多一些卖纱的事例,[19]但多是在纺织业比较落后的地区。在布产区,则多是无力成布的寡妇贫女,靠卖纱糊口。并不是由于纺织发展而造成的纺与织的分工,其数量也很有限。惟乾隆时即有上海的记载说:“棉纱成纤,……卷之成饼,列肆卖之,名布经团”。[20]这是用刷浆法制的经线,讲求紧密光匀,主要用于销往北方的商品布。布产区农村一些专事纺纱线的,也主要是纺经炒,或缝纫用线。总之,这时棉纱市场不能说没有,但还很小,商品纱大约不过占棉纱总消费量的1%左右(按1%计即有7.6万担了)。

      纺织的原料棉花,则早就有相当的市场了。不过总的来看,织布户仍主要是在棉产区,主要是用自植的棉花(自给棉),不足之数由商品棉补充。在不产棉而又取给方便的地区,也发展了一批非植棉纺织户,他们依靠商品棉纺织。我们估计,1860年,全国农村纺织用棉量为651万担,其中消用自给棉524万担,占80.5%;消用商品棉127万担,占19.5%。用商品棉的织户,主要是在华南、西南等产棉稀少的省区,其次是江南产棉区附近地区。

      从严格的自然经济的意义来说,即从原料直到制成消费品基本上自给这个意义来说,农民家庭棉手工业包括三个环节:(1)植棉和纺织相结合,或“棉与纺”结合;(2)纺纱和织布相结合,或“纺与织”结合;(3)纺织和粮食生产相结合,即通常所说“耕织结合”。三个环节中任何一个结合的破坏,都意味着这种自然经济体系的一定程序的分解。破坏或分离的程序,当视各种经济条件而定。[21]而就整个棉手工业来说,一般是先有“棉与纺”的分离,然后是“纺与织”的分离,最后才是“耕与织”的分离。

      从上面介绍的1860年(可代表鸦片战争前)的情况可知:

      第一,土布生产中,已有约20%是使用商品棉了,就是说:“棉与纺”已有一定程度的分离。但这种分离实际是集中在一些非棉产区的织户,即主要是由于棉花生产的自然因素造成的,不是由于纺织业的发展所造成的分工,绝大多数农户仍然是自植棉自纺织的。不过,这种分离仍有它的意义,下面将可看到,鸦片战争后由于洋纱入侵造成的“纺与织”的分离,首先就发生在这些非棉产区的织户中,因为他们早已“棉与纺”分离了。

      第二,不论在棉产区或非棉产区,织户还都是自纺纱自织布,商品纱数量很小,“纺与织”的结合十分紧密。鸦片战争后洋纱(和后来国内生产的机纱)的作用,就在于形成一个纱市场,排挤土纱,造成“纺与织”的分离,同时也造成“棉与纺”的分离。但这是需要一个较长期的过程的。在早期(1894年以前),洋纱还主要是代替非棉产区的织户的土纺,实际是以商品纱代替原来的商品棉,对于自然经济的解体来说意义还不很大。这以后,机纱逐步破坏棉产区织户的“纺与织”的结合,又同时破坏他们“棉与纺”的结合,以致原来的自给棉也投入市场变成商品棉,其意义就大了。

      第三,从“耕与织”的结合来看,在1860年,尽管商品布已略多于农家自给布,但所有的商品布,包括专为市场而生产的集中产区,还基本上都是农民家庭所织,并没有从农业中独立出来。东北和其他某些地方有雇用流动织匠织布的记载,但是雇请手艺人性质,所织布主要是为自用。个别地方有织布的“机坊”,从前注中所引施南例子看,是因农户自纺纱而“不善织”,倩机坊加工,所织大约也是自用布。整个说来,“耕与织”这两种生产劳动是密切地结合在农民家庭内部的,它们的分离,是在鸦片战争以后,由于洋布(和后来国内生产的机制布)排拆土布而引起的。这种分离,是一个比“纺与织”的分离更为漫长的过程,可以说直到1949年中国解放,也没有完成。并且,从下面的分析还可看出,所谓洋布代替土布,主要是代替原来的商品土布,即侵夺原有的土布的商品市场。布农民手织自给布的产量,反而是不断增加的,直到1920年以后才有所减少。

      下面我们就分别考察一下甲午战争以胶洋纱排挤土纱、洋布排挤土布的过程。

      2、洋纱排挤土纱的过程

      鸦片战争以前,广州已有洋纱进口,平均每年不过2.5万担,几乎全为英国货;而进口印度棉花,则年达50万担。[22]鸦片战争后,开放五口通商,但直到1860年,除广州外,其他口岸基本上并无花、纱进口。1860年,广州连同当年开埠的汕头共进口洋纱3.5万余担,进口棉花57万担,均比战前略有增加。[23]这就看出,1840—1860年,中国受到洋纱的冲击还不大,这20年间农民棉手工业并没有多大工业变化。中国耕织结合的小农经济对洋纱的入侵是个坚强的堡垒;绕道好望角远涉重洋来到广州的英国棉纱,在价格上还不足给土纱造成严重威胁。

      当时由广州进口的洋纱与棉花并非销往全国,而基本上为广东地区和转口福建厦门一带消纳。以1860年进口洋纱35,384担计,织成土布不过340万匹,仅占我们估计闽广土布年产量的5.7%,对全国来说,仅占国土布用纱量的0.56%(附录甲表二,乙表五)。事实上,在闽广,洋纱开始时亦只是作经纱用,以其较坚牢均匀。有人引用早期广州洋纱进口引起农村骚动的记述,说明洋纱进口对农村手纺业已发生较大的破坏作用。从全面考察,这只是在个别地方的短时间现象。另方面,印度棉花则具有竞争力。闽广地区产棉稀少,过去由江南海运棉花挤济,印度棉花输入后排挤了江南棉花,后者大致只能退而运送到闽省北部的福州为止,这对中国国内棉花市场的扩大是一个反作用。

      1858年和1860年的《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为西方侵略者打开内地市场,本来是有利于洋纱布大规模入侵的。但是,在1861—1865年间,美国发生南北战争,一向依赖美棉的英国棉纺织工业陷入原料危机,有300余家纱厂倒闭,输往中国的纱布反而减少了。这时英国纱厂转而向印度大量吸纳原棉,又造成印棉输华锐减。广州、汕头进口的棉花,由1860年的57担降为1861年的28万担,1862年更降为4万余担,1863年几乎停止进口。以后虽有恢复,数量不过二三十万担。[24]同时,由于国外棉价上涨,中国棉花出口增加,1867年以后就形成出口超过进口的长期趋势。因而,这时中国农村棉手工业面临的困难主要是原棉不足和棉价上升,洋纱洋布的压力倒是次要的了。

      但是,这仅仅是几年的暂时现象。在1861年开始的英国棉业的危机中英国纺织业资本家致力于改进机器设备,提高劳动生产率,[25]从而能降低生产成本,加强了其产品在中国市场上的竞争力。美国在南北战争后,也加速了棉纺织工业的发展。印度孟买的棉花商人在棉价高涨期间积累了大量资金,也着手扩建近代棉纺织厂。[26]因此,自6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资本主义世界的机器棉纺织工业已发展到一个新阶段,不断地扩大再生产和成倍地提高劳动生产率。中国小农的棉手工业则依然故我,并无改进。这就决定了洋纱必然会克服中国农民家庭棉手工业的抵抗,成为资本主义列强经济侵略中国的前驱。

      自60年代后期起,洋纱进口就不断上升,70年代中期以后加快了步伐。1867年以前,海关无全面统计。1868年进口洋纱5.4万担,到1894年达116.2万担,增加20倍,其情况见表2—48。其中印度棉纱输华尤值得注意。印纱主要是10支到16支的粗纱,更适合于织造土布,且价格较廉,故很快推广。70年代印纱输华不过7千余担,80年代迅速增长,1889年达62.8万担,1894年达106万担。在1894年输华的棉纱中,印纱占91.4%;英纱仅6.8万担,占5.9%。[27]此外有日本纱3.1 万担。

      洋纱的大量进口,自然是资本主义列强加强商品侵略的结果,但是,洋纱之得以开拓市场,必须有中国农民可以接受的价格。60年代后期洋纱进口价格即不断下降,从表2—48可见,70年代下降约三分之一,80年代又下降近20%。70年代进口棉花价格亦猛烈下降,但80年代即渐有回升。因而花纱比价发生变化,在70年代一担纱可换棉花二担半,80年代已见减少,到90年代初仅合一担半左右了。纱价的大幅度下降和花纱比价的靠拢,成为这一时期洋纱代替土纱的关键性因素。

      前面提到,60年代初进口洋纱大都是行销在闽广一带,其他口岸基本上没有洋纱进口。70年代这种情况仍无大改变。从表2—49可以看出,尽管这时外贸中心已移到上海,棉纱的进口仍然是集中在华南,占进口总量的90%左右。到80年代后期才有所变化,而直到甲午战争前,仍有45%的洋纱是在华南进口,上海、汉口等华中口岸只占27%。

      过去,常以为洋纱代替土纱的过程是从沿海各省开始,然后逐步深入内地。这一概念看来并不准确。由表2—49可知,相处鸦片战争后半个世纪,到1889—1892年,沿海的河北、山东两省每年输入洋纱还不过21万余担,江苏、浙江及汉口输入也只有25.8万余担,

    表2—48:甲午战争前进口棉花、棉纱数量及价格(1867—1894年)

    年代 棉花 棉纱 花纱比价
    一担棉纱
    合棉花担数 进口数量(万担) 进口价格(关两/担) 进口数量(万担) 进口价格(关两/担) 1867 33.6 13.79 3.4 43.29 3.14 1868 30.6 12.61 5.4 29.48 2.34 1870 22.6 13.25 5.2 38.21 2.88 1872 20.8 10.07 5.0 27.54 2.73 1874 1.2 8.34 6.9 28.62 3.43 1876 23.7 9.50 11.3 25.14 2.65 1878 10.6 9.15 10.8 23.26 2.54 1880 8.7 10.33 15.2 24.08 2.33 1882 17.8 10.74 18.5 24.36 2.27 1884 18.7 9.54 26.1 21.36 2.24 1886 11.1 8.03 38.5 20.46 2.55 1888 15.7 9.66 68.5 19.70 2.04 1890 15.0 10.54 108.3 17.90 1.70 1892 10.7 10.85 130.6 16.97 1.56 1894 4.3 12.90 116.2 18.42 1.43

      资料来源:进口数量及价值据姚贤镐:《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1962年版第二册第1249页、第三册第1368页。

      说明:1、进口价格=进口价值÷进口数量。这时期海关进口价值不是按起岸价格计算,而是按口岸市价计算,更适于本文需要。
         2、担指关秤担。
         3、1867—1872年价格原资料为银两,经改算为关两。

      这是因为,这些省份都是产棉区,“棉与纺”结合的农村织户对洋纱有较大的抵抗力。并且,华中进口的25.8万担洋纱,实际有27%是深入内地运销到四川去了。因为“川省土棉向取给于沿江各省,贩运至该地后,每斤零售价亦与洋棉纱相同,然洋棉纱不待再纺即可织布”,所以“川省购办洋纱者异常踊跃”。[28]再如北海、蒙自二港,开埠以来进口商品就是以洋纱为主,因为两港所在的广西、云南二省都产棉稀少,农民舍棉买纱,与四川相仿。并且,北海进口的洋纱又深入内地运销贵州。贵州原用湖北和广西棉花,至90年代,“印度棉纱完全排斥了汉口和广西棉花,不仅因其价廉,而且因其便于织造”。因而贵州的“黄草坝主要是因为每年输入大量的印度棉纱及该镇和邻近地方用印度棉纱织出的布匹而闻名”。[29]总计在1894年,行销四川、贵州、云南、广西的洋纱有23.6万担(重庆进口12.5万担,北海进口8.3万担,蒙自进口2.8万担,由汉口转运者尚不在内)。

    表2—49:各口岸输入洋纱的比重(1867—1894年)

    年代 华南八港% 华中九港% 华北二港% 东北一港% 平均每年进口(万担) 1867—1871 97.9 1.6 0.5 * 5.5 1872—1876 94.4 1.9 3.7 * 8.0 1877—1881 86.8 6.2 7.0 * 13.7 1884—1888 63.6 10.9 19.6 6.0 47.8 1889—1892 47.6 24.0 19.5 8.9 107.9 1893—1894 44.8 27.4 18.2 9.7 106.7

      资料来源:1867—1892年引自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2卷1962版第197页。
           1893—1894年据各年海关贸易册。

      说明:华南八港:广州、汕头、厦门、福州、北海、拱北、九龙、蒙自。
         华中九港:上海、宁波、汉口、九江、镇江、芜湖、宜昌、重庆、温州。
         华北二港:烟台、天津。
         东北一港:牛庄。

      *不及0.05%。担指关秤担。

      至于洋纱输入最多的闽广地区,1894年共进口40.4万担,可织造洋经土纬布3,892万匹。[30]我们曾估计1860年闽广土布产量为5,968万匹;到1894年,因平均消费量增加,应产6,445万匹(附录乙表八),而当年已有洋布进口141.8万匹,折合土布975万匹;[31]故土布产量应减为5,470万匹需用纱59.7万担。[32]而进口洋纱为40.4万担,就是说,在闽广地区,农民织布所用纱中,已有67.8%被洋纱所代替了。我们还可以从该地区的棉花供给加以验证。1860年,闽广进口洋棉57万担,加上少量本棉,共运入62万担。1894年,进口洋棉3.9万担,本棉7.5万担,两共只有11.4万担,故净减40万担。而这时期净增加的洋纱为37万担,差不多抵补了棉花短缺之数。

      由此可见,甲午战争以前,洋纱的入侵,主要是在非产棉区,为非植棉织户,也就是原来已经“棉与纺”分离的农户所消用。这些织户原来已用商品棉,这就给商品纱(洋纱)代替土纱奠立基础。尤其在纱价大幅度下降、花纱比价趋于缩小的时候,这种代替是不可避免的。就自然经济的分解来说,这种代替乃是历史上“棉与纺”分离的延续。不过,它究竟还是以一种商品代替另一种商品,对于整个自然经济的破坏来说,意义不是很大。

      但是,甲午战争以前,洋纱亦已开始侵入产棉地区。如江苏通州,原来“布商收布,凡见掺用洋纱者,必剔除不收”;但到1893年则有记载说;“通州有一种新出之布,系用印度纱与土纱并织,虽稍逊土布,甚为合用。”

      又据海关报告,1892年,山东济宁州、兖州、沂州,河南开封府、归德府,都有洋纱运入。[33]但洋纱在真正的产棉区销售还是不很顺利的。“棉与纺”结合的织户,尽管洋纱降价,但仍愿用自种的棉花来纺纱,因为出卖棉花再买进洋纱,双方受商人剥削;习惯势力也是个因素,如上引南通记载洋纱织布“稍逊土布”的舆论可知。[34]

      到1894年,全国进口洋纱有116万担,同时国内亦已产机纱约34万担,两共约150担,这都可视为商品纱。我们估计,这时土布应有的年产量为5.89亿匹,需纱612.4万担。洋(机)纱因尚有织机布等其他用途,用于织土布者约143.4万担,占土布用纱总量的23.42%。就是说,洋(机)纱排挤土纱四分之一弱。简况如表2—50(详见本节附录)

    表2—50:洋(机)纱排挤土纱的过程(1840—1894年)

      1840 1860 1894 全国在布应有产量(万匹) 59,732.7 60,471.0 58,915.8 土布消用棉纱量(万担) 620.9 628.6 612.4 其中:消用洋(机)纱量(万担) 2.5 3.5 143.4 比重(%) 0.40 0.56 23.42

      资料来源:附录乙表五。

      注:担指关秤担。

      3.洋布排挤土布的过程

      鸦片战争前夕,广州进口洋布约有53万匹,为数有限。战后,英国对华输出一度陡然大增,1845年输华棉布竟超过300万匹。[35]这主要是盲目输出的结果。此后洋布进口即行下降,50年代虽有回升。到1860年仍不过386万匹。[36]当进进口主要是英国细布,以统扯每匹重5.7磅计,折合土布约1,988万匹,仅占当时全国土布消费量6.2亿匹(附录甲表二)的3.2%。且其售价较高,一般限于城市销售,除衣着外,并作其他用途。在家村,则基本上尚无插足之地,与土布的正面冲突不大。因此,1840—1860年这一时期,洋布对农村手织业的破坏作用还是很小的。

      过去常有人引用如本文开始所记包世臣等议论,认为洋布很早就排挤土布、以致女红失去生计,未免夸大。原来英国商人在鸦片战争后“兴奋若狂”,连续几年盲目向中国大量运来商品,英国人亦指出当时是一种“过度贸易”[37],因此造成存货山积,不得不贬价出售,冲击市场。包世臣所说洋布“价当梭布三分之一”者大概指此。事实上,1840—1860年间,中国农村棉手工业还是有所推广和发展的。我们估计,期间土纱和土布的产量都略有上升。(附录乙表四、乙表五)。从闽广地区进口棉花与洋纱同时有缓慢增长,也可得到参证。1860年乃是农村棉手工业发展的顶峰时期,这以后便开始走下坡路了。

      1860年以后,洋布排挤土布开始显著,但远不象洋纱排挤土纱那样迅速。这是因为:第一,机布的劳动生产率与土布对比来说,远不如机纱与土纱那样悬殊。1894年,我国国内机器棉纺织厂,人均每天(10小时)出纱13.4磅(包括轧清棉);农村手摇纺车,人均每天出纱0.303磅,相差44倍。[38]英国情况,这时期也是纺机的改进远较织机为快。第二,土纱在遭到洋纱的攻击时,全无回旋余地。而土布织户采用洋纱织布,却缩短了劳动时间(洋纱较易织,少断头),提高了效率,以至能降低成本,增加对洋布的抵抗力。第三,由于使用洋纱在运输、商业经营等方面有种种便利,便某些地区新兴或发展了用洋纱织布的家庭手工业。1894年,当洋纱进口比之60年代增长了20倍的时候,洋布进口比60年代还增长不过一倍。

      洋布和洋纱的流通规律不同。甲午战争前,洋纱主要销往闽广、云、贵等非产棉区;洋布则主要供大城市消费,因而上海进口增长迅速。1869年,上海进口洋布不过292万匹,到1894年达1,000多万匹。但其中71%是转口的,约一半转往北方口岸,余转往长江各口岸。

      70年代,洋布进口的价格亦大幅度下降。这是因为英国棉纺织业在60年代棉花危机后改进了设备;1869年,苏伊士运河开通和轮船业的发展又降低了运输费用。80年代,进口价格比较平稳,90年代初因银价跌落甚速,布价上升。其情况见表2—51。

      表列是各类洋布的综合价格。就与土布竞争来说,粗洋布更具有重要性。粗布因每匹用纱量大,早期单价约比本色细布高70%(每匹均为40码)。粗布进口价格起伏较细布为大,但总的说,比细布价格下降为大,尤其在80年代。这和美英的竞争有关。美国是原料棉花的生产国,南北战争后发展了棉纺织业,但在技术上还赶不上英国,主要生产料重工轻的粗布。据1876年一个记载说:“现在美

    表2—51:甲午战争前进口棉布数量、价值及价格(1867—1894年)

    年代 进口数量(万匹) 进口价值(万关两) 进口价格(关两/匹) 1867 425.0 1,167.1 2.75 1868 833.9 1,848.5 2.22 1870 995.8 1,803.1 1.81 1872 1,192.0 2,143.5 1.80 1874 957.5 1,630.1 1.70 1876 1,164.5 1,737.7 1.49 1878 896.2 1,350.9 1.51 1880 1,316.9 1,973.5 1.50 1882 1,215.9 1,820.1 1.50 1884 1,122.9 1,655.7 1.47 1886 1,404.1 2,124.6 1.51 1888 1,866.4 3,094.2 1.66 1890 1,656.1 2,562.9 1.55 1892 1,635.9 3,055.5 1.88 1894 1,379.6 3,070.8 2.23

      资料来源:进口数量及价值据姚贤镐:《中国近代外贸易晚资料》第3册1962年版第1368页。

      说明:1.进口价格=进口价值÷进口数量。这时期海关进口价值不是按起岸价格计算,而是按口岸市价计算,更适于本文需要。
         2.进口数量包括名种类棉布,而原统计进口价值中除棉布外尚包括毛、巾、手帕等,但价值有限,如1894年仅值36.6万关两,占总数1.2%,故不再改算。

      国[布]的生产超过了本国的消费,因此必须在别处为其过剩的产品寻求市场”。80年代中期以后,美国粗布输华即显著地压倒了英国粗布。[39]为了与美国竞争,英国也加强了对华的粗布出口,并且其他布种如斜纹布等也有粗化趋势。粗布首先在华北、东北扩大市场,继而在华中一带扩展到中小城镇,也少量地进入农村。洋布代替土布,就是在价格上和品种上这种双重攻势下进行的。

      到1894年,我们估计全国棉布的应有消费量已由1860年的6.20亿匹增为6.85亿匹。这不只是由于人口增长,也有消费水平提高的因素。世界各国,包括一些落后国家,在近代对棉布的消费水平都是有所提高的(附录乙表二、乙表八)。我国棉布的消费水平一向较低,这对洋布的入侵也是一个抵抗因素,但总的趋势仍有所提高。这个消费量加上出口土布数量,共68.63亿匹,即为1894年全国棉布的应有供给量。这年进口洋布净量为1.334万匹,折合标准土布9,169.7万匹;国内生产的少量机制布折合标准土布539.1万匹;洋(机)布共为9,708.8万匹,占应有供给量的14.15%。也就是说,到甲午战争前,洋(机)布排挤土布的程度达到14.15%的比重。这比起洋(机)纱代替士纱的过程(23.42%)要缓慢得多了。其情况见表2—52。

    表2—52:洋(机)布排挤土布的过程(1840—1894年) 单位:万匹

      1840 1860 1894 全国棉布应有供给量*
    其中:洋(机)布
    比重(%) 60,005.9
    27.3
    0.46 62,459.5
    1,988.4
    3.18 68,624.6
    9,708.8
    14.15 全国土布应有产量
    其中:自给布
    商品布 59,732.7
    28,215.0
    31,517.7 60,471.0
    28,780.9
    31,690.1 58,915.8
    29,879.9
    29,035.9

      资料来源:附录乙表四、乙表九
           * 包括出口土布

      这期间,全国棉布的消费量虽然有所增长,但由于有洋(机)布的进入市场,农村土布生产受到打击,估计产量比1860年减少1,500多万匹,约减少2.3%;这和1840—1860年间产量增长的趋势是完全不同了。我们还可估计,1894年全国人口约4.15亿,以城镇和非农业人口占8%计,并按平均消费水平稍高于农村计算,城镇及非农业人口的棉布消费量当有6,574万匹(附录乙表八)。而进口洋布和国内机制布共合土布9,709万匹,超过城镇消费量(城镇亦用一部分土布),是必有一部分洋(机)布(约合土布4,000余万匹)销往农村去了,不过只占农村土布消费量的6.6%左右。过去有些议论,如说“迄今通商大埠及内地城乡,衣大布(土布)者十之二三,衣洋布十之七八”;[40]“无论通都大邑,僻壤遐陬,衣大布者不过十之二三,衣洋布者已在十之八九”。[41]这只能是指城镇而言,若说乡村僻壤有这么多人穿洋布,决非事实。

      洋纱洋布破坏农民棉手工业,是从棉、纺、织三个结合中的较弱环节,或者说从原有的商品环节上开始的。当洋纱进入中国市场后,首先是消灭了原来数量很少的商品土纱(主要是经纱),随即在非产棉区驱逐了农村织户所用的商品棉,然后才逐渐渗入产棉区自植自纺织的农户,造成“棉与纺”和“纺与织”的分离。然而,它对于土布生产并无抑制作用,反而会使土布织造变得容易些。洋布的倾入中国,则直接与土布生产发生对抗,它削减了土布的产量。但是,从表2—52可以看出,洋(机)布所能代替的只是土布生产中的商品布部分,与1860年相比,土布商品布减少了8.6%。可是它丝毫未能触及农家自给布的生产,自给土布的生产反而因为有了比较便利的洋(机)纱,产量比1860年增加了3.8%(当然也是由于农村人品和需求增加了)。尽管如此,农村的棉纺织户还是有所减少,我们估计,1894年比1860年减少约140余万户(附录乙表一),他们已脱离耕织结合的自然经济体系。那些没有脱离耕织结合的农户,他们的织布劳动也有近四分之一不是从原料到消费口都自我完成,而是从市场上买纱来织布,即有近四分之一的部分已不是严格意义的自然经济了。

      再从商品市场上来考察,布的市场有所扩大,洋(机)布和商品土布的总量,1894年比1860年增大约15%,论价值,约达14,000万两。[42]纱的市场,则几乎是从无到有,1894年达到143万担,价值近3,000万两。至于被洋(机)纱所驱逐的商品棉,当然不会再还原为纺织用自给棉,它有少量被国内中外纱厂采购作原料,有相当部分则出口外洋。1894年比之1860年,棉花出口量增长9倍,出超71万余担(附录乙表六)。此后就形成了一个出口棉花、进口纱布的局面,并继续了相当长的时期。

    三、农产品的商品化

      鸦片战争前,我国农产品的商品化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蚕、桑蚕、烟草、蔗糖等基本上已是商品性生产。棉花和大豆主要还是用于自给,但在某些集中产区也有商品性生产。粮食是自给性生产,有余才出售,但因产量大,商品粮的绝对量也大,在市场上占第一位。

      一般来讲,农产品不论是自给使用或作为商品上市,都需要经过一个加工过程,如茶经纱制成毛茶,蚕茧经缫制成生丝,棉花经轧制成皮棉,稻经脱粒成谷等。我们下面所考察的农产品商品,实际是这些加工品。不过,这种加工基本上都是农民在家庭内手工完成的,一般仍归农产品类。惟生丝一项加工程度较高,习惯上已常视为手工业品,我们的考察也以茧为对象。

      鸦片战争后,农产品商品化过程的加快,主要是由对外贸易引起的。到甲午战争后,国内近代工业和工场手工业的发展才成为促进农产品商品化的重要因素。惟缫丝工业(包括外商丝厂)发展较早,这也是我们把茧作为农产品来考察的原因之一。

      甲午战争前,我国出口商品以茶占第一位,丝居第二位,1867年这两项占出口总值的90%,1894年仍占50%以上。次为棉花和蔗糖。这期间,棉花出口虽有增长,惟到1894年还只占出口总值的5.8%;蔗糖出口一度发展,后衰落,所占比重就更小了。

      鸦片战争前,农产品的出口占整个国内农产品市场的比重很小,它们都是以内销为主。战后,出口迅速增加,内销则增长有限,茶和丝的出口值已反过来超过内销。这时内销市场的一个突出现象,是国内开始种植罂粟,出现国产鸦片市场,按价值说,最高时竟占除粮食外国内农产品市场的首位。罂粟不是由出口引起的,但它是由替代进口鸦片引起的。

      下面将茶叶、蚕茧、棉花、罂粟、粮食五项重要农产品商品化的情况,分别作些分析。

      1、茶叶

      鸦片战争前,中国茶叶本来就有相当大的商品市场。以出口而论,在1834—38年的五年中,平均每年自广州出口茶叶52.3万担,平均每担约45元,共值1,900万银元。[43]另外,从陆路运往中俄边境进行易货贸易的茶叶约有2.7万担,[44]两共45万担,估计总值2,025万银元。折合1,300万关两,远远超过其它出口商品的量值。

      在1840年鸦片战争后到80年代中期的一个时期内,茶叶出口有大幅度的增加。据海关统计,加上陆路输俄之茶(未设海关),1868年已达152万担,1880年为220万担,1888年达241万担高峰,以后剧降;到1894年仍有193.9万担,值3,317万海关两,[45]比鸦片战争前出口的45万担增加331%。

      华茶出口量在此期内虽增加三倍以上,但在世界茶叶出口总量中所占比重却逐步下降。原来中国几乎独占世界茶叶市场。70年代以后,印度、锡兰(今斯里兰卡)、荷属东印度(今印度尼西亚)的红茶和日本的绿茶相继大量种植与出口,剧烈争夺市场,1894年,华茶对英、美两国的出口量降落到只占英国消费量的24%,美国的49%左右[46],印度、锡兰和印尼等国茶叶在国际市场上的销售量已远驾凌华茶之上。中国茶叶出口虽不断扩大,但不仅在国际市场上所占比重不断降低,其价格也不断跌落。

      鸦片战争之后,出口华商价格的降低有不同的原因。在1843年上海开埠之后,由于上海靠近浙、皖等省茶叶产区,从产区运茶到上海出口比之战前只能越梅岭而去广州出口,要节省很多运费。因之,1850年“次等红茶,上海收购成本要比广州低10—15%,绿茶低10—20%”。[47]武夷茶由福州出口,运费尤低。这种由于运输费用的减少而降价,是商品流转趋于合理的结果,对中国茶叶出口的扩大是有利的。

      另一方面,茶叶出口价格的降低还受国际市场竞争与洋行操纵的影响。1845—46年度,上海几种茶叶的平均价格为每担37两,以后逐步下降,到1856—57年度时只有18.20两,下降50.8%。[48]是由于在华洋行逐渐掌握了产地茶价,加强了对价格的操纵控制,压低了中国茶商的厚利,也减少了茶农的收益所致。到70年代以后,主要由于印度等国茶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日益剧烈,洋行又进一步抑低中国茶价。70年代以后,银价下跌,故如按金价计,华茶价格下跌幅度更大。

      总计1894年出口茶叶193.9万担,3,317万关两,比1840年前增加148.3万担,2,547万关两。出口平均价格(出口总值÷出口总量)1871年为每担21.45关两,仍比1871年为15.39关两,下降28.25%;1894年稍有回升为17.11关两,仍比1871年下降了20%。由于价格的下降,有若干年份出口数量比上年增加而金额反而减少。

      1840—1894年这一时期,中国茶叶的生产与茶园面积是不断扩大的。同时又有茶叶生产下降与茶园面积缩减的记载。这需要全面考察。

      鸦片战争后,茶叶出口量的增加促使生产的扩大。70年代以前,茶叶价格使茶农有利,于是老茶区增加种植,新茶区亦开辟出来,有些地区拔除别种经济作物改种茶叶。如福建武夷山北面,在1852年有人看到“上万英亩的土地都种着茶树,而且大部分的土地显然是最近几年内开垦和栽种起来的”。[49]安徽祁门红茶,是当地一个名叫胡元龙的“于前清咸丰年间即在贵溪[祁门南乡的村名]开辟荒山五千余亩,兴植茶树”开始的。[50]湖南省的浏阳本来是“家家种麻”,后来“拔而种茶”。[51]著名的浙江省平水茶区,据有人考证,本来只有野生茶树,直到太平天国时,“大片荒山与部分林构,披荆斩棘,除石松土,尽皆栽种了茶树。”[52]以上只是部分的例子,这说明,茶叶生产随着出口的增加而扩大,其影响的地区已相当广泛。

      从70年代到80年代,印度茶叶在英国市场上同华茶竞争剧烈,茶价随之下降,使得以销英国为主的福建茶叶首当其冲。1891年比1882年,全国茶叶出口量减少26.7万担,而福州一地的出口数减少达31.4万担之多。在生产上,福建的“几个从前最好的上等茶的产区已经呈现了一幅凄凉景象。茶园被弃置不顾了,并且在许多情形下,甘薯或一些其他普通蔬菜在茶树附近滋生起来。”[53]原来种茶叶的农户,现在是:“有者归耕,无田者以砍柴为活。……惟耕田有粮食兼有茶园者,每年划掘二三次,无粮食者,茶山抛荒,不能随时照料。”[54]不过,这只是局部地区的情况。总的来说,自鸦片战争以后到80年代中期,中国茶叶是不断增加生产和扩大种植面积的。80年代中以后到1894年,已处于停滞状况,虽然仍比1840年前增加颇多,但已出现走下坡路的趋势。华茶输往欧美的数量是逐步减少的,只是由于输俄的数量增加,还能维持着一定的出口水平。

      茶叶出口变化很大,但从历史上说,我国茶叶主要还是中国人自己消费的。中国人早有饮茶习惯,但是,国内生产消费量究竟有多少?素乏可靠的材料。过去,中外人士有过几种估计,多认为中国每人年平均消费茶叶在一斤以上,看来是偏高了。[55]我们现在估计每人每年平均消费量为0.5市斤,以鸦片战争前人口为4亿,1894年人中为4.15亿,以推算国内消费量。以内外销量的总和估算为生产量。这样估算的结果如表2—53。从表可见,1840—1894年间,外销茶增加了165万担,内销茶仅增加6万担,到1894年,外销已大于内销。1894年,内外销合计386.92万担,即作为产量,值4,784,64万关两,或5,330,09银两。

      茶叶多种在山坡,相当一部分是分散在田野,以至屋旁田边很难确定种植面积。前人都是以平均亩产量估计植苛地域。吴沈农、胡浩川估计平均亩产45斤,系1935年情况。[56]鉴于19世纪末期茶树尚不如1935年时衰老,茶叶生产还盛,我们按亩产毛茶50市斤计,依前表所估产量(折合市担)推算,1894年应有茶田936.35万市亩。茶是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且多数农户是以种茶为副业,专业化程度并不高。我们以平均每户种茶四亩,每户平均五口人计,估计1894年应有农234.09万户,1,170,45万人。估计情况如表2—54。

    表2—53:中国茶叶产销量及产销值估计(1836—38年、1894年)

      1836—38(平均每年) 1894 1894年比1836—38增加 数(万担) 量(%) 价值(万关两) 数(万担) 量(%) 价值(万关两) 数量(万担) 价值(万关两) 内销(按干毛茶计) 165.29 76.78 1,414.06 171.48 44.32 1,467.01 6.19 52.95 外销 45.00   769.95 193.90   3,317.63 148.90 2,547.68 折合干毛茶 50.00 23.22   215.44 55.68   165.44   产量(按干毛茶计) 215.29 100.00 2,184.01 386.92 100.00 4,784.64 171.63 2,600.63

      资料来源:见本文。

      说明:1、数量担指关秤担。外销茶按折耗10%还原为干毛茶,以便统一计量。
         2、外销茶价值按出口值计。内销茶低档者多,一律按1894年出口价每担17.11关两的50%即8,555关两计价值。做1894年比鸦片战争前增加的价值是数量增加额的当年价值。
         3、以内外销量作为产量。

    表2—54:茶叶种植面积和茶农户数估计(1836—38年、1894年)

      1836—38 1894 增加 产量(万市亩) 260.50 468.17 207.67 种植面积(万亩) 521.00 936.35 415.35 茶农户数(万户) 130.25 234.09 103.84 茶农人口(万人) 651.35 1,170.45 519.10

      2、蚕茧

      考察蚕茧的产销,由于缺乏资料,须从生丝开始。鸦片战争前,生丝年平均出口量约9,000担,按每担350元计,约值315万元,折合202.17万关两。[57]战后,生丝出口增长甚快,到1894年,出口83,204担,值2,728万关两。[58]

      鸦片战争前,生丝主要还是内销,供手工织造丝织品之用根据几个丝织品重点区的织机数与机户工匠人数等材料估计,1840年前内销生丝当不少于5.5万担。[59]这时,绸缎等丝织品的出口平均每年约3,235担,折合生丝4,367 担。[60]1894年丝织品出口达16,363担,折合生丝22,090担。至于丝织品的内销数量,估计仅略有增加:我们将1894年生丝的内销总数估为7.7万担,即内销丝织品仅增4,300担。按每担316.64关两计,7.7万担共值2,438.13万关两。

      这样,1840—1894年生丝的销售量估计如表2—55和表2—56。表见鸦片战争前生丝总销量中,内销占86%,到1894年则外销占52%,内销仅占48%了,又1840—1894年生丝总销量增加9.62万担,制丝的总收入增加3,130.37万关两,折合3,487.23万银两。

      蚕农自缫丝中,部分是用于自织绸,所织绸也主要是出售,已计入表2—55中,惟尚有农家自已穿用部分,无法估算,这部分为数不大,可以略去。这样,我们就可把表中的生丝销售总量作为产量,从中推算出蚕茧产量。茧的出丝率因地区(蚕种)和气候而不同,我们按江浙一般标准,即15担鲜茧缫生丝一担计算,得出1840年和1894年的桑蚕茧产量如表2—57;再按出口茧价计出茧产值。表见鸦片战争后迄甲午战争,桑蚕茧产量增加147万余担,价值4,157万余关两,反映这期间桑蚕事业的发展。

    表2—55:生丝销售量估计(1840年前、1894年) 单位:万担

      总销售量 出口量(占总销售量%) 内销量     绸出口
    折生丝 绸内销
    折生丝 内销总量(占总销售量%)   (1)1840年前 6.40 0.90(14.06) 0.44 5.06 5.50(85.94) (2)1894年 16.02 8.32(51.94) 2.21 5.49 7.70(48.06) (2)-(1)增加 9.62 7.42(77.13) 1.77 0.43 2.20(22.87)

      资料来源:见本文

      说明:1、担指关秤担。

         2、生丝内销量中包括少量蚕农用于自织绸之非商品丝,因比重甚小,未予剔除。

    表2—56:生丝销售价值估计(1840年前、1894年) 单位:万关两

      生丝出口值 生丝内销值 生丝总销售值 制丝副产品值 制丝总收入 (1)1840年前 202.17 864.83 1,067.00 98.06 1,165.06 (2)1894年 2,728.01 2,438.13 5,166.14 474.77 5,640.91 (2)-(1)增加 2,525.84 1,573.30 4,099.14 376.71 4,475.85 按1894年价格计算增加值 2,433.76 696.61     3,130.37

      说明;1、1840年前出口价平均每担224.63关两,内销价按70%即157.2关两计算价值。

         2、1894年出口价平均每担328关两,包括厂丝、白土丝、黄土丝;内销以白土丝为主,因此内销价以白土丝出口平均价333.3关两的95%,即316.64关两计算价值。

         3、制丝副产品:每担有废茧100关斤,废丝18关斤,按1894年出口废丝每担56.25关两,废茧每担20关两计算,可收入30.13关两,占出口丝价328关两的9.19%。副产品值即按9.19计算。

    表2—57:桑蚕茧产量及产值估计(1840年前、1894年)

      产量(万担) 产值(万关两) 平均单价(关两) (1)1840年前       生丝销售量折鲜茧 96.00 1,006.08 10.48 (2)1894       生丝销售量折鲜茧 240.30 5,099.17 21.22 出口干茧折鲜茧 2.89 64.56 22.34 合计 243.19 5,163.73   (2)-(1)增加 147.19 4,157.65  

      说明:1、生丝销售量见2—55;按15担鲜茧缫生丝一担折合。
         2、1894年出口干茧9,631担;按3担鲜茧制干茧一担折合。
         3、担指关秤担。平均单价为出口价。

      鸦片战争以前,桑蚕茧基本上是蚕农自缫丝用,甚少出售。茧市场是随着机器缫丝工业和缫丝工场手工业的发展而出现的,它反映缫丝业与农业的分离,与洋纱排挤土纱相仿。但棉农放弃纺纱后, 一般还保留织布,买纱织布;蚕农出卖鲜茧后,蚕事即千终结,茧金用于丝厂,而厂丝金供出口。不过,在甲午战争前,土丝价格甚低,与卖茧的利益相差不很大;又农家妇女放弃缫后,部分可到丝厂充当女工。而当时破坏农家纺纱业的主要是进口洋纱,农家妇女到纱厂就业的机会很小。

      桑蚕茧的商品量可由厂丝的出口量估出。1894年,广东地区厂出口18,179担,上海厂出口4,344担,共22,523担,按每担用鲜茧15担计,共需桑蚕茧约33.78万担,按平均每担21.22关两计,值716.81万关两。另外,广东等地的缫丝手工工场也有一定的发展,估计年用鲜茧约8万担,值169.76万关两。又该年出口干茧9,631担,折合鲜茧约2.89万担,值64.56万关两。以上共计桑蚕茧的商品量为44.67万担,占当时全国桑蚕产量243万担的18%强。可见到甲午战争前,桑蚕茧虽已商品化,但商品率还是不高的。

      除桑蚕丝外,我国还有野蚕丝,即柞蚕丝,也在鸦片战争后有了迅速发展。1840年前,未见柞蚕丝出口,内销也很少。1894年出口已达16,241担,按每担柞蚕丝用茧17担计,需用柞蚕茧27.61万担,以平均价7.02关两计,共值193.82万关两。出口的柞蚕丝基本上是手工工厂缫制的,使用的是商品茧。内销柞蚕丝,包括内销与出口柞蚕绸的耗丝量,匡计约15,000担,需用茧25.5万担,一般是用农民自给茧。两共需柞蚕茧53.11万担,即以此代表产量,值372.83万关两,其中商品茧占52%。[61]

      现将1894年桑蚕茧和柞蚕茧的商品化情况列表2—58。

    表2—58:桑蚕茧、柞蚕茧产量与产值估计(1894年)

      桑蚕茧 柞蚕茧 共计 产量(万担) 产值(万关两) 产量(万担) 产值(万关两) 茧产量(万担) 茧产值(万关两) 1894年总计 243.20 5,163.73 53.11 372.83 296.31 5,536.56 其中:商品茧 44.67 951.21 27.61 193.82 72.28 1,145.03 占总计%   18.42   51.99 24.40 20.68 自给茧 198.52 4,212.62 25.50 179.01 224.02 4,391.63 占总计%   81.58   48.01 75.60 79.32

      资料来源:见本文。

      说明:担指关秤担。

      为比较1894年和鸦片战争前蚕业发展情况,我们根据桑蚕茧的产量粗略估计桑田面积和从事桑蚕的农家户数,列入表2—59;柞蚕生长山野,无从估计。鸦片战争前的柞蚕产量,粗估约6万担,值45.6万两,当时尚无柞蚕丝出口,亦无茧市场。这样,从表2—59可见,1894年比之1840年前,桑田面积约增加一倍,桑蚕茧和柞蚕茧的产量增加近二倍,商品茧72万余担全属新增,约值1,145万关两。

    表2—59:蚕茧产量及商品量估计(1840年前、1894年)

      桑田面积(万亩) 桑茧农户(万户) 茧产量(万担) 茧产值(万关两) 茧商品量(万担) 茧商品值(万关两) (1)1840年前 240 160 102.00 1,051.68 — — (2)1894年 480 240 296.31 5,536.56 72.28 1,145.03 (2)-(1)增加 240 80 194.31 4,484.88 72.28 1,145.03

      资料来源:桑田面积、桑田农户、柞蚕茧产量及产值据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国近代缫丝工业史》第二章(待刊稿)。其余据表2—57、表2—58。

      说明:担指关秤担。

      3、棉花

      我国的棉花早有相当数量的国内商品市场。自明至清,在江南、华北、湖北等地区已经逐渐形成若干集中的产棉中并不断扩展。而最早开始在中国植棉的南方产区,反而衰落下去。因此出现北棉南运和东棉西运的现象。华北的棉花运销江南和西北;江南的棉花沿海南下输送到闽广;江南、湖北的棉花一部分输送到四川,并销到西南各省。这是指长途贸易。此外,在集中棉产区的附近,也有地方性的棉花贸易。如江苏省的无锡和浙江省的一些不产棉与少产棉的县份,就近从市场上吸纳江南棉区的棉花,从而亦发展了当地农村的棉手纺织业。

      我们估计,1840年,中国的皮棉产量约为802万余担。当时市场上流通的商品棉约有261万余担,其中用于织布的商品棉约127万担。但当年有净进口棉花50万担,减除此数,则国产棉花的商品量约211万担,占国内棉产量的26.3%。(见本节附录乙表十)

      鸦片战争后到1894年,中国棉花市场商品量的变化呈现错综复杂的现象。过去一般认为,这一阶段主发由于中国棉花的大量出口,使国产棉花商品化程度有很大提高。这一看法看来不很确切。我们现从两个方面来分别予以考察。

      第一,从棉花进出口贸易看,这一时期,发展了棉花的出口贸易,并由入超转为出超,这确实反映了它商品化程度的提高。1840年,国外进口棉花已达50万担,而国产棉花并无出口;这时是进口棉花压制着国内棉花商品化的发展。1861—1864这几年曾形成大量出超,但这只是由于美国南北战争引起世界棉荒的一时特殊现象,此后中国出口棉花就逐渐下降,到1867年出口不及3万担,并又恢复为入超30余万担。这种情况维持到1888年,又再转为出超。从此出超数量逐年递增,到1894年,中国棉花出口已达75.5万担(包括少量废棉),出超达71.2 万担。出口占国产棉花约831.7万担的9%。(附录乙表三、乙表六)

      不仅如此,国内对棉花的消费水平不是固定不变的。1894年,包括棉花与棉制品在内,平均每人消费皮棉2.359关斤,比1840年的2.145关斤略有增长,即全国皮棉应有消费量从1840年的858万担,[62]增加到1894年的约979万担。(附录乙表二)这一因素,也应该会使中国棉花的产量与商品量随之增加。

      此外,1894年,中国国内机器棉纺织工厂已开纱绽170,388枚,年产棉纱34,22万担(附录乙表五),需耗用原棉35.65万担,这也会提高中国棉花商品化的程度。

      第二,如果我们仅从这一方面看问题,认为这期间棉花的商品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那就会得出片面性的结论。我们还要看到另一方面,那就是对包括花、纱、布全体在内的进出口贸易的考察。对于中国棉花的生产和商品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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