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民政府对西北电力工业的开发与建设 ——以建设委员会创办西京电厂为例的考察
【内容提要】本文以当时的档案史料为主要依据,着重分析了南京国民政府建设委员会与陕西省政府合办陕西西京电厂的经过与发展概况。在筹建陕西西京电厂的过程中,中央政府与陕西省政府既有合作亦有矛盾,反映了西北地区对电力工业的强烈需求,也说明了南京国民政府开发西北边疆的艰难与无奈。陕西西京电厂的建成,对陕西及西安各项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为地方各项现代化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关键词】南京国民政府建设委员会陕西省政府;西京电厂;中国建设银公司;开发西北
20世纪30年代前期,南京国民政府为了能够建立稳固而繁荣的西北国防根据地,发动了一场轰轰烈烈“开发西北”运动。主持全国电气事业发展的南京国民政府建委会(以下简称建委会)在中央政府“开发西北”的号召下,筹建了中西部的部分电厂,如洛阳电厂、西京电厂等。本文拟以建委会与陕西省政府联合筹建西京电厂为例,探讨南京国民政府对陕西电力工业的开发建设情况。另外通过西京电厂的发展历程的分析,可知直至抗战前夕南京国民政府对国有工业的发展所持态度以及建委会对西北电力工业建设的关注程度和为建设电厂所做的艰辛努力,而西北工业发展的艰难亦可由此窥知。毋庸待言,探讨该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亦具有某种现实意义。截至目前,学术界对于西北地区开发学术研究十分活跃,然论及南京国民政府开发西北电力工业的论述不多,更无论及陕西西安电厂(时称西京电厂)之论文。本人不揣浅陋,根据掌握的档案资料,对该问题做一梳理,以期抛砖引玉,求教于方家。
一、筹办西京电厂的历史背景
1927年4月18日,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政府于南京建立。翌年2月1日,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召开第127次会议,孙科、张静江、胡汉民、李煜瀛、谭延闿及蒋中正等17人,应国内要求加强国家建设的呼声而在该会上提议请求立即设立一个负责国家全面经济建设的机构,遂定名为“中华民国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建委会),以便按照孙中山先生的建国大纲与实业计划实施国家建设[①]。是月18日,于南京丁家桥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召开建委会成立大会,指出该会“仰体总理为建设而革命之精神,秉承国民政府所付予之职责,依据总理建国方略、建国大纲及三民主义,计划全国建设,经营国营事业,并指导各省建设之实施”[②],从而正式宣告了建委会的成立。建委会委员们一致推选被孙中山称之为“革命圣人”的张静江为该会主席(1929年后改称为委员长,为国民政府特任职)。根据建委会组织法,其职权如下:“一、建委会根据总理建国方略、建国大纲、三民主义研究及计划关于全国之建设事业;二、水利电气及其它国营事业,不属于各部主管者均由建委会办理之;三、民营电气事业之指导监督改良属于建委会。”[③]
建委会自成立后始终关注全国电力工业的发展。在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上,建委会的主要领导人多次提出关于全国电气事业建设蓝图的提案。如1929年6月,建委会委员长张静江于中国国民党三届二中全会的提案中认为,电气事业“实较铁道尤为重要,盖电气则可以解决民生衣食住行四大问题之全部,诚应为建设之中心也”[④]。1930年2月25~27日的建委会大会上,建委会副委员长曾养甫亦提出“积极发展电气事业以促进全国农工电气化案”,曾认为“我国农工凋敝,生产落后,补救之方,”则是大力发展电气事业,作为中央政府,则“亟宜确定发展电气事业方针,积极进行,以达农工电气化之目的。”[⑤]尤其针对中国电力工业分布极为不均的实际情况,张静江曾多次向中央政府提议,要求加强西北部电力工业的投资以推动西北工业的发展,尤其是中央政府将西安定为陪都后,对西安电力工业的建设深为关注,以便为当地的经济发展提供动力。根据西京电厂向建委会申请注册的说明书所载,在西安建设电厂极为符合创设电气事业的主旨:“一、西安离海岸甚远,火油甚昂,创设电厂,用以塞漏卮,且灿烂城市;二、政府开发西北创设电厂用以扶助工业。”[⑥]而当时西安的发展情况如何呢?
西安自西周以来,一直作为中国西北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之初,由于各地军阀拥兵自重,中央政府对西北经营较少。但是为开发西北亦相继派出西北科学考察团、西北实业考察团等进行实地考察。1930年,建委会为响应政府开发西部而制定了《西北建设计划》。1931年5月,国民会议第七次大会又通过了《开发西北办理工赈,以谋建设而救灾黎案》等。但此时由于中国国民党事实上将主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集中用于剪除异己和“围剿”南方的工农红军,未将开发建设西北作为工作的重心,因此开发建设西北的种种计划和决议仍为一纸空文,毫无社会影响。但在1932年上海“一二八事变”后,许多爱国人士,如胡应连、马鹤天和郭维屏等人均发出了“开发西北”的呼声。政府亦再派军政要员远赴西北实地考察,中央要员如宋子文、蒋介石和孔祥熙等,地方要员如邵元冲等均发表关于开发西北的言论,从而为开西北制造了积极有益的舆论。翌年3月,中国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正式通过了“以洛阳为行都,以长安为西京”[⑦]的决议。5月,成立了以张继为委员长的西京筹备委员会和以褚民谊为主任的该会驻京办事处,公布了《西京筹备委员会组织章程》,确定每月拨款3万元以作办公费用[⑧]。为建设好“西京”这一西北政治、经济与文化中心,经宋子文提议,由西京筹委会、全国经济委员会与陕西省政府合组西京市政建委会,合力进行西京市政的规划和建设工作。由于中央政府已将西京市政建设作为建设西北的重要起点与策源地,故有关开发西北的中央决议案于此时亦纷纷出台。1932年12月19日,中国国民党四届中执委第三次常务会议通过由行政院秘书长诸民谊等人提出的《开发西北案》,决定设西北拓殖委员会,归行政院直辖。拓殖委员会之下,分设国道局、劝业局、采矿局、垦殖局,分别从事有关西北铁道、实业、内政、水利等方面的开发。其它如《关于开发西北之各种决议应即速实行案》、《西北国防经济之建设案》、《拟请提前完成陇海线西兰段铁路以利交通而固边防案》、《促进西北教育案》等亦纷纷出台。为加快西京建设,1932年11月17日,中国国民党第四届中执委第四十七次常务会议,通过由蒋介石等人提议的《切实进行长安陪都及洛阳行都之建设事宜案》,决定将长安改为行政院直辖市,其市区应根据陪都计划,划定适当区域,进行充分建设。而此时的西安虽然作为西北最重要的城市进行规划,却无一个大规模电厂以满足当地工农业的发展与人民生活的需要。西安最早电厂乃1917年由陈树藩部属张丹屏在开元寺内设立的,实际上仅是一个75匹马力发电机的小发电所,未久即停办。后虽有人尝试在该发电所的基础上重建电厂,因发电机故障频繁与经费缺乏而只得搁浅。1930年2月,时任陕西省建设厅长李宗汉为西安草拟一座300千瓦发电厂计划,呈请省政府筹办,以推动西安各项事业的发展。但该计划“亦以款绌不裕,未能实现”。1932年,建设厅长李仪祉再次提议筹设电厂,亦经省政务会议通过,“着财(政)、建(设)两厅会商借款办理。”[⑨]但最终仍因资金缺乏而未果。1934年底,陇海铁路通车至西安后,西安“荒凉之地,一变而成繁荣商埠”[⑩]。另外中央政府将西安作为陪都建设,作为公用事业建设的电力自然亦是其重要内容之一。此时担任陕西省政府建设厅长的雷宝华也极力主张在西安筹设电厂,陕西省政府主席邵力子也对西安各项建设事业充满信心,决心筹设规模较大的电厂以带动西北各项建设事业的进步。为指导便利及减少管理费用起见,决定将西京电厂委托专门负责全国电力工业建设的国民政府建委会事业处管理,“以期电厂合理化,达到服务公众之目的”。根据西京电厂注册时的调查,“营业区域内有纱厂二,面粉厂二,布厂一,铁工厂数十家,总计各业所需马力在四千匹以上。”[11]此时建委会也早有开发西北电力工业的宏伟计划,认为电力工业对日渐繁荣的西北经济的发展会更有更大的推动作用,况且也符合南京国民政府“开发西北”的初衷,因此便和陕西省政府合作筹建西京电厂,从而开始了陕西国营电力工业大力开发的步伐。
二、建委会创办西京电厂
由上述可知,陕西省政府虽然筹办西京电厂由来已久,但因技术与资金等问题迟迟未决,具体建设电厂则在1934年春季。当时省政府派建设厅长雷宝华亲往南京与建委会事业处具体洽谈筹设电厂事宜。经双方激烈争论,达成共同办厂的协议。商定建厂资金暂定为30万元,由省政府招徕商股投资,建委会将所属首都电厂一套750千瓦的汽轮发电机组作为投资入股,并提供建设西京电厂的设备与技术性人才。
至1934年底,由于陕西商人对电厂集资不感兴趣,电厂筹资并不顺利。12月8日,雷宝华致函建委会事业处长秦瑜,说明筹资活动因西北民众对集资建设电厂之事不甚了解,集资不甚热心,故进展颇缓。由于意识到不易招徕商股,陕西省政府便欲将电厂完全改为官办,由省政府提供资金。因此建设厅要求建委会“于五日内迅派负责人来陕以便将订购手续、机价数目及合同稿件等早日商洽决定。”[12]在建设厅的一再要求下,21日,建委会派设计委员朱瑞节带领学习员奚为义赴西安考察建厂的各种条件,以及双方对电厂筹备内容的具体细节。24日上午,朱瑞节抵达西安与雷宝华商谈筹办电厂具体事宜。雷表示同意将电厂工程交与建委会主办,“惟对旧机作价八万元,认为过高”,提出“在京时,秦瑜处长已允五万元,最好全厂机器全归会下办理”的意见,以致谈判进入僵局。至此朱瑞节致电请示建委会以后应如何办理。建委会认为西京电厂应继续筹建,不能停止。因此同意将旧机减为五万元,但“所有应添、应修、应换及拆装搬运种种费用均须另由电厂总预算内开支。[13]26日上午,朱瑞节将建委会所提意见与雷宝华等人商谈四小时之久,仍无结果。陕西方面认为旧机作价最高不能超过五万元,即使是五万元,亦仍“不能为陕省民众所容纳”,并力争电厂会计必须由陕西完全负责,并保证拨款以不妨碍工程进行,随用随支,或先将建厂所用之款汇往南京,“惟须由彼方主其事”。29日,在双方协商电厂筹备委员会人员组成时,又起争执。因陕西方面投资较多,提出须比建委会多一人,成立建委会三人、建设厅四人的电厂筹备委员会,且将来工程、业务方面均由建委会负责。对此提议,建委会表示不能接受。31日晚,在陕西省主席邵力子主持下,双方再谈。陕西方面为使电厂及早动工而不得不做出让步,同意成立以建委会三人、建设厅二人的电厂筹备委员会,但会计一职须由陕西委任。翌年1月3日,雷宝华将谈判所议六条办法电告秦瑜:
一、建委会的旧发电机在南京修理完善后作价五万元为股本,与陕西建设厅合资办理西京电厂;
二、建设厅股本定为现款二十万元;
三、建委会应将旧机改为五十周波,其改变周波应添购各项新机件,全厂建筑及一切费用等,统由建设厅现款股本内支付;
四、在西安设立办事处办理一切事务,其主任及工程与业务人员由建委会委任,会计由建委会暨建设厅共同委任之;
五、本厂正式发电一年后,一切入于常轨时,由双方另行正式组织;六、工程完成开灯限期最迟不得超过廿四年九月中旬[14]。
雷宝华还要求建委会迅速任命办事处主任前来西安筹备电厂。至于厂址方位,则根据朱瑞节的勘测,初步定在西安城东北角,地基20亩,秦瑜对此表示同意。至此,建委会与建设厅合办西京电厂的初次谈判方告结束。
虽然西京电厂建设项目已经规划好,但具体何时动工建设仍无确定,故陕西方面十分着急,多次致电或者写信催促建委会及早动工。1935年2月3日,雷宝华电告秦瑜:“请速派员前来办理,幸无再延。”19日,雷再次电秦“西安电厂事,两次电催,未蒙赐复,委托贵会办理,原期迅速委座,限期严迫,若再迁延,责将谁属,恳请派员来陕并一面迅将旧机起运,立候电复。” 24日,雷又来电称,“迭奉(省府)严令催促完成,务恳坚守前约,准于9月前完成,一面筹划起运旧机,一面派员来陕兴工,以便依限开灯,并乞将派员来陕日期电告”[15]。3月2日,雷宝华又致函秦瑜要求加快电厂建设。短短一月之内,陕西方面即来四次电报或者函件催促,足以说明陕西方面对创办电力工业的急切。
此时建委会亦在南京忙于筹划西京电厂事宜。西京电厂发电所房屋从二月份起即开始设计绘图。3月16日,发电所图纸设计登报公开招标。翌月3日,在建委会会议室会同陕西建设厅秘书主任梁宗鼎当众开标审核,南京复兴建筑公司以经验丰富、开价相当而中标。10日,双方签订正式合同,惟因厂址纠纷而迟至5月2日才开工,由建设厅派技正张丙昌担任监工。
关于西京电厂的资金、技术及人才问题亦先后顺利解决。由于筹资困难,建厂资金均为陕西省建设厅先将部分资金汇至建委会,以便建委会及时使用。至于技术,较为困难者为水源不易解决。因西安地处高原,缺乏河道,水源“工程设计之材料,甚难取得,虽经与陕建厅数度商讨,结果对水层深度及水位等,所得仍属有限”[16],这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建厂速度。电力人才缺乏亦十分明显,西京电厂西安办事处成立时,仅有办事职员8人,机匠18人,明显不敷分配,西京电厂办事处除从建委会调拨人员外,又招收当地高中生分配到各股室工作以应急需。
为加快西京电厂进度,1935年7月8日,建委会公布了《西京电厂西安办事处组织章程》,推荐建委会技士寿光[17]为西京电厂西安办事处主任兼总工程师(翌年又任西京厂长),技佐陈昌华、韦松年任电厂工程师,协助厂长办理电厂有关事宜。由于寿光办事稳妥,加之曾经在洛阳筹建洛阳电厂,对中西部情况较为了解,经验亦较丰富。1935年7月,寿光被任命为西京电厂西安办事处主任兼总工程师。
建委会为应付西京电厂内部用电及市内照明急需起见,1935年12月3日,西京电厂先期安装的33.6千瓦柴油发电机组已竣工,17日开始向电厂内部供电。又应省政府要求,翌年1月23日西京电厂又开始向西安市区供电。4月17日,从首都电厂拆迁的汽轮发电机组(由60周波改为50周波后,功率由750千瓦降为675千瓦)又装竣发电。至此,从1934年12月西京电厂从开始筹备至发电,历经16个月,终于完成了陕西省第一座国营电厂的建设,在西北的电力工业发展历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西京电厂建成发电后,发展颇快。1936年4月17日,西京电厂正式开始营业时,报装用电户仅588户,但因西安市民对此种新设备感觉新奇,加上“自供电以来,市民极感便利,不数日前来请求接火者异常踊跃,用户报装数顿告千户以上。”[18]西京电厂的发电能力十分有限,对此应接不暇的装灯请求,电厂便开始对每日装灯的数量实施限制,“计每日暂限报十户”并对要求装灯户的类型有明确规定,先尽量安排商家店铺及政府机关用电,然后才予市民装灯。此举体现了电力工业既为推动当地工业发展也要顾及民众生活的宗旨。至7月4日,计已报装用户为1 445户。两个半月之内,增至1千余户,平均每月达340户,直至西京电厂所有电表用完。为此,电厂一面令市民停止报装电灯,一面请建委会分别向首都、戚墅堰两电厂商借所余电表运至西安以解燃眉之急。此时因装电户陡增,电厂供电形势亦顿显紧张。西京电厂只好“暂租大兴纱厂节余之电力400千瓦以资应付。”[19]据厂长寿光向建委会汇报:“西安发展甚快,因此电厂营业将来希望亦颇大,目前申请供电者,殊为踊跃,已有供不应求之势,迩来收入激增,每月已达二万数千元之多”[20]。可见西安地区对电力工业的急切需求,也反映了电力工业对西安地区各项事业发展的推动作用。为彻底解决电力供应不足问题,建委会又将首都电厂的1台瑞典制造的1 600千瓦发电机及两台锅炉估价9万元作为入股,于1937年4月拆迁运至西安。但因用电户数量日益增多,“惟西京范围广大,此项电力尤不足用”[21]。至此,西京电厂的发展由于资金缺乏而无法扩展规模,发展一度陷入困境,此时由于中国建设银公司的入股而使西京电厂的发展有了新的转机。
三、中国建设银公司的入股与西京电厂的发展
由上述可知,在西京电厂迅速发展之时,由于用电量激增,使电厂必须尽快充实发电设备,提高发电量,以便敷用。中国建设银公司的入股使其发展得到了资金保障,也得到了发展的良好机会。中国建设银公司是由原行政院副院长兼财政部长的宋子文在1934年于上海成立的金融投资公司,主要目的即对全国工矿与交通事业进行投资。中国建设银公司成立后,在投资扬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淮南路矿股份有限公司的同时[22],也将投资注意力转向西北,对西京电厂的投资即为一例。
宋子文早在1931年11月全国经济委员会成立筹备处之时即有开发西北的设想,曾多次赴西北实地考察。1934年6月2日,中国建设银公司正式成立后,其开发西北的愿望仍不减当年,极力想方设法在西北投资。西京电厂筹备处成立后不久,该公司即派员赴西北详细调查具体投资事宜,建设银公司副经理尹仲容多次致信建委会事业处长秦瑜和电业科长张家祉,询问向西京电厂投资事宜。因为西京电厂由电气专家筹建而成,在很大程度上是将首都电厂和戚墅堰电厂的宝贵经营经验移植至西京电厂,因此办理效果甚好。如在收费方面即由“本厂援照首都、戚墅堰两电厂办法将全市划分区域,按户编制户号,惟机关另编特别区,规定每月26日抄表,1日收费,以示统一,各旅馆、戏院、澡堂等半月抄表收费一次。”[23]直至1937年6月底,西京电厂的资本已达711 500元,其中流动资产约计239 000元,固定资产(含发电、配电的设备资产以及尚未完工的工程在内)约达450 000元,其他杂项资产达到22 500元;负债方面,应付未付款项约有38 000元,折旧约计11 240元,全厂投资总额计为国币400 000元,损益约200 000元[24],电厂因缺乏资金而发展受挫。在得知西京电厂的艰难发展困境后,宋子文认为这正是向西北投资电力工业投资的最佳时机,此时建委会和陕西省政府也苦于资金短缺而无法扩展电厂工程。因此三方一谈即合,决定重组西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定新公司投资总额为国币100万元,陕西省政府与建委会各负担33.5万元,余下33万元则由中国建设银公司承担。按照原计划于1937年1月1日三方开始共同管理电厂,但因合作条件未能完全谈妥,故推迟半年,至是年7月1日三方才正式共同签约。7月5日,建委会、陕西省政府与中国建设银公司在南京召开了西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大会。经过三方讨论,通过了西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章程及西京电厂组织章程。因厂长寿光在筹备电厂时即为主持人,已熟悉该厂业务与管理,故仍被三方一致推选为厂长。此外又推选了公司第一届董事和监事,董事长为秦瑜,董事有陈大受、陈中熙、雷宝华、续式甫、杨毓真、卞喜孙、王巽之、尹仲容,监事张家祉、李志刚、袁纯初等人[25]。由此可知,董事会与监事会是由建委会、陕西省政府和建设银公司三方所组成,名额各占三分之一,说明三方对电厂有相同的控制权。由此三者均达到了各自的目的。通过投资入股的方式,中国建设银公司得以投资西北的电力工业。而建委会“鉴于西北电气建设之重要,所需资本,势非利用各大银行投资,不足以造成雄厚之发展力量,爰商请中国建设银公司加入合作。”[26]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发展西北电力工业所遭遇的资金不足的窘境。当然受益最大者为陕西省,它通过合资的方式,实现了陕西电力工业的重大突破,为西安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电力供应。
中国建设银公司入股西京电厂之后,在一定程度上使电厂在资金与技术上有了一定保障,从此进入一个迅速的发展阶段,电厂“业务进展,蒸蒸日上,且因银公司之加入投资,新厂计划,得迅速实现,新发电设备于26年(指1937年——引者注)6月、8月分别定购,计向蔼益吉厂定购2 000千瓦汽轮发电机设备一套,向斯科达厂定购16吨锅炉两座,此外关于咸阳通电问题,亦曾拟具详细计划,本定9、10月间放线,实行供电。”[27]在半年之内,电厂用户负荷与电费收入均有明显增加。电厂虽未能达到接通咸阳的计划,但业务仍有新的进展。西京电厂“就目下情势言,前途发展正大可乐观也。”[28]从下表可以看出西京电厂的盈利之多。
表1 抗战前西京电厂电费收入统计及电厂用户售电统计表(1936年6月至1937年9月)
年月 灯户电费(元) 力户电费(元) 电费总计(元) 用户数 售电量(度数) 力户 灯户 总计 1936年6月 9 818 39 9 857 903 577 43 836 44 413 1936年9月 14 383 1 149 16 730 1 394 2 186 69 792 71 978 1936年12月 30 420 1 350 34 542 2 227 5 036 137 734 142 770 1937年3月 31 559 1 424 36 091 2 374 4 484 121 864 126 348 1937年6月 26 306 1 720 29 120 2 470 8 032 109 538 117 570 1937年9月 27 495 2 173 30 738 2 562 11 752 117 207 128 959资料来源:寿光:《西京电厂之概况》,《资源委员会月刊》第1卷第2期,根据第119~120页内容所制作,1939年5月1日出版。
1938年1月,南京国民政府建委会被裁并至经济部,业务归资源委员会经营,建委会在西京电厂的股份也随之转移至资源委员会。整个抗战期间,西京电厂发展仍然很快。除维持电厂正常的运转外,还在西北地区筹建了汉中电厂、宝鸡电厂及一些水力发电工程。抗战胜利后,因建设银公司用西京电厂、中湘煤矿、建川煤矿的股份调换资源委员会淮南煤矿的股权,从而专心经营淮南煤矿。自此之后,西京电厂一直由资源委员会管理,直至新中国成立后,易名西安人民电厂,成为西北地区较大规模的电厂之一。
四、陕西西京电厂的深刻影响
陕西西京电厂经过16个月的艰难建设,在建委会与陕西省政府的共同努力下,终于在1936年4月17日正式对外营业。西京电厂的建成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它不但是建委会开发西北的一个范例,对西北电力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而且亦为西安工业的发展以及西安城市的现代化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动力发展基础。
首先,西京电厂的建成,不但是南京国民政府建委会开发西北的一个实际行动,而且亦是江浙一带发达地区支援西北地区建设的极好范例。在此之前,虽然中央政府一再要求和鼓励去西北创业,可是应者寥寥。建委会为了响应国家“开发西北”的号召,在16个月的短暂时间内,即建成了西京电厂。在电厂筹建过程中,建委会“事业处电业科随时以通知书分条指导,(西京电厂)办事处对于工程进行状况随时用报告书向电业科报告,所有办事处需用之材料,电业科以最迅速最经济之方法购置供应之,办事处对于各项工程之设施,亦均能依照,预订日期予以完成。总计自开始筹备以迄于成,为时仅十六阅月”[29]。虽然电力工业为中国弱势工业,可是“该厂一切土木工程之设计,除厂房另请专家协助指导外,其他均系自行规划,负责办理,各项设计均以坚固经济为原则,所用材料,除必不得已,需用外货外,尽量采用国货。”[30]不但如此,为管理指导便利及减少管理费用起见,西京电厂委托事业处管理,“以期电厂合理化,达到服务公众之目的。”[31]由此可见建委会对西京电厂的投入与国人自主开发电力事业的爱国热情的高涨。
东南江浙一带发达地区为西北工业的发展亦是尽心尽力,这不但体现在电力工业的人才输送方面,也体现在电厂设备技术的输入上。西京电厂筹建后,电厂的大部分设备是将首都电厂的发电机移往西安。从工程师和技术人员方面言,几乎全为江浙一带毕业生所担任。如西京电厂工程师陈昌华、马秀甫二人均为浙江大学工学院电机工程专业学士毕业;倪钟焕为上海交通大学电机科毕业生。也有部分人员非大学毕业生,但也经过建委会的培训而赴西京电厂任职的,如电业人员训练所毕业的学生葛慎墉、鄂毓钟、陈秉笏等人,只有吴怡廷乃一试用股员,但也在戚墅堰电厂实习三个星期后才允许赴西京电厂工作[32]。可见东南地区对西北电力工业的大力支持。
其次,西京电厂的建成对西北及西安工业的发展推动作用甚大。西京电厂在1937年1月至3月的施政计划中曾经规定:“对于供给电力用户,拟尽先供给小规模之工业用电,视本厂将来新机负荷之情形,逐渐再行推广,输送电流于各大电力用户,并期达到无限制供给用户。”[33]在电厂发电之后,“乃因西安各种事业及市面进展之速,发电未久,即虞不足,呼吁踵至,”[34]说明了电厂对地方各项事业的影响之大。此时西安工业因有电力供应获得了快速发展。不但一些传统工业,如纺织、打包等工业有所增长,而且新式的、使用电力的工业亦纷纷在西安出现,如机器制造、化学、制药等工业从无到有,先后设立,从而促进了西安工业的发展,也为西北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榜样示范作用。“该厂自26年7月至12月,用户计自2 480余户增至2 780余户,负荷710千瓦增至1 300千瓦,……综计六阅月来,该厂电费收入共计国币20.97万元,售出电度共93.32万度,内电灯用电占92%,电力用电占8%。”[35]由此可见,多为电灯用户,而电力用户却十分稀少,从侧面说明了当地工业的落后。但我们亦可从表一看出,在西京电厂建成之后,电力用户一直呈现上升趋势。
第三、西京电厂的建成,不但使西安“都市大放光明,为西北物质文明辟一新纪元,”[36]也使西安人民对电力工业的认识有了与以往不同的看法,意识到电力工业对人们的生活改善所起的重大推动作用。
从表一可知,西京电厂发展十分迅速,开始发电之时,仅903户,可是在电厂发电三个月后即上升至1 394户,迅速增加了491户。六个月后,又猛增至2 274户。而在中国建设银公司投资入股之后,发展更快,无论是力户或者灯户数额均有大幅度的增长。西京电厂的营业范围迅速扩大,因为根据西京电厂设厂注册时,“西安城区共有29 814户,人口154 514人,”此时已经达到十分之一,[37]说明在西京电厂建成之后,发展迅速。电厂的建成也迅速改变了人们以往对电厂的不良看法,因为“当地商民鉴于以往之电厂失败,对于电厂信用多数始终抱观望态度,或试用性质,但自试用以来,颇感满意,相继装灯、添灯以致负荷骤然高涨。”[38]虽然抗战之前已经装设了1 600千瓦的发电机,但是根本不敷使用。据厂长寿光向中央社记者所言:“拟再购3 000千瓦发电机,计划早经拟定,现已积极进行,须明年6月始可装竣。”[39]寿光认为电厂业务发展如此之快,“即是社会电气化之先兆也,亦即我电气事业人最希望之目的也。”[40]其实这亦为南京国民政府建委会开发西京电厂之良苦用心所在。
五、结语
抗战前夕,陕西西京电厂的开发与建设是南京国民政府开发西北国营电力工业的一个极好范例,它的建成为西北地区的电力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从而使西北的国营电力工业从无到有,逐渐发展壮大。由于电力的使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街道路灯化;二、居民日用照明电灯化;三、企业动力电力化。因此正是在陕西西京电厂的带动下,西安附近的电力工业逐渐发展起来。如此,电力工业文明的“火种”迅速传播并逐渐带动西安附近城镇的近代化,实际上推动了西北各项事业的现代化进程,而陕西西京电厂的创建与发展,其推动西北各项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意义于此则更加凸显。
注释:
* 本文为2012年河南省哲学社会规划课题“抗战前建设委员会经济活动研究”的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为:)。
[①](上海)《中央日报》,1928年2月2日
[②]《建委会自19年3~9月政治工作报告书》,《建委会公报》(11),1930年11月出版,第43页。
[③]《建设》(2)(法规),1929年第1期,第1页。
[④] 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史料编篡委员会:《革命文献》(26),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63版,第108页。
[⑤]《建设》(7)(会议纪录),1930年第4期,第62页。
[⑥]《建委会关于西京电厂注册事宜》,建设委员会档案,全宗号:46,案卷号:556(略写为:建委会档案,46/556,下同),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⑦] 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史料编篡委员会:《革命文献》(89),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63版,第1页。
[⑧]《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公报》(洛字第7号令),1932年5月3日,第3页。
[⑨] 陕西省政府:《陕西省之经济建设》,中央党部国民经济计划委员会:《十年来之中国经济建设》(1927~1937),南京扶轮日报社1937版,第13页。
[⑩](天津)《大公报》,1934年4月20日。
[11]《建委会筹建西安电厂事宜》,建委会档案,46/598,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12]《建委会电业科派员赴西安调查筹设电厂的函件》,建委会档案,46/599,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13]《建委会电业科派员赴西安调查筹设电厂的函件》,建委会档案,46/599,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14]《建委会筹建西安电厂事宜》,建委会档案,46/598,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15]《建委会筹建西安电厂事宜》,建委会档案,46/598,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16]《建委会西京电厂工作报告》,建委会档案,46/548,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17] 寿光(1900~?),浙江诸暨人,1925年毕业于浙江公立工业专门学校电机工程科,在上海永安纺织公司第二厂任电机科员、副技师,未及三年即升任永安纺织公司第三厂电机专修科长兼工程师,后又任上海大同制造厂电机顾问,1934年转任建委会技正,担任中央军校洛阳电厂工程师。
[18]《建委会筹建西安电厂事宜》,建委会档案,46/598,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19] 陕西省政府:《陕西省之经济建设》,中央党部国民经济计划委员会:《十年来之中国经济建设》(1927~1937),南京扶轮日报社1937版,第13页。
[20]《建委会经济委员会会议记录及委员潘铭新派令》,建委会档案,46/110,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21](西安)《西京日报》,1937年6月16日。
[22] 关于中国建设银公司于抗战前夕投资扬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淮南路矿股份有限公司的详情,可以参见谭备战撰写的《试论抗战前国有企业私有化的原因——以建设委员会商业化运营为中心的考察》一文(载于《中国经济史研究》2008年第4期)。
[23]《西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及第一次监事会议纪要》,建委会档案,46/562,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24]《西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及第一次监事会议纪要》,建委会档案,46/562,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25]《西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及第一次监事会议纪要》,建委会档案,46/562,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26] 寿光:《西京电厂之概况》,《资源委员会月刊》(2),1939年5月1日出版,第115页。
[27]《建委会西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报告书》,建委会档案,46/564,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28] 全国电气事业指导委员会:《十年来之中国电气事业建设》,《建设》(20)(调查报告),1937年2月出版,第53页。
[29] 寿光:《西京电厂之概况》,《资源委员会月刊》(2),1939年5月1日出版,第114页。
[30] 寿光:《西京电厂之概况》,《资源委员会月刊》(2),1939年5月1日出版,第115页。
[31]《建委会筹建西安电厂事宜》,建委会档案,46/598,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32]《建委会西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职员资历表》,建委会档案,46/128,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33]《建委会筹建西安电厂事宜》,建委会档案,46/598,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34]《建委会西京电厂加入建设银公司股本事宜》,建委会档案,46/565,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35]《建委会西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报告书》,建委会档案,46/564,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36] 全国电气事业指导委员会:《十年来之中国电气事业建设》,《建设》(20)(调查报告),1937年2月出版,第53页。
[37]《建委会关于西京电厂注册事宜》,建委会档案,46/556,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38](西安)《西京日报》,1937年6月16日。
[39] 全国电气事业指导委员会:《十年来之中国电气事业建设》,《建设》(20)(调查报告),1937年2月出版,第35页。
[40]《建委会筹建西安电厂事宜》,建委会档案,46/598,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作者单位:河南中医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 45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