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商品流通的发展和会馆、公所、行帮的兴起 ——《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第四章第一节
第四章 清代前中用手工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上)
第一节 商品流通的发展和会馆、公所、行帮的兴起
在第二章第二节考察明代的商品流通时,我们还不能对整个国内市场作出量的分析,因而是从商路的开通、商业城镇的兴起、主要商品的长距离运销这三个方面来进行探讨的。本节关于清代市场的考察,则拟对鸦片战争前的国内市场作一量的估计,进行一些数量分析。而于商路、商业城镇方面尽量从简。主要商品的运销,为阅读方便,将分别列入有关该项商品的专节,本节仅对粮食、棉布这两项最大量商品的流通,进行考察。
在第二章第二节考察明代商人资本时,我们是从大商人的经营内容、资本组织、资本量三个方面进行分析的,同时,已提到清代一些情况作为对比,本节中就不再继续论证。而对商人会馆、工商一业公所和手工业雇工的行帮这些新兴起的组织,分别进行探讨,并说明行会组织在我国发展的趋势。
一、国内市场的扩大
我们曾提到,明代商运的开拓大体是以南北方面为主,尤其是大运河贸易,主要是受政治的影响。清代商路的扩展,则基本上是经济发展的结果了。清代东西贸易有了重大发展,尤其是长江上中游的水运。川江(即长江宜宾至宜昌段)航运主要是清代开拓的。随着移民的开发,四川成为商品粮基地,川江主要支流嘉陵江、沱江、岷江,又都在粮食和棉、糖、盐产区,汇流而下,集中宜宾、沪州、重庆。乾隆初,为运云南铜矿,还在宜宾以上疏凿险滩,开通金沙江航路1,300余里,超过了近代通航限度(后淤塞)。
长江中游(即宜昌至汉口段)的航运也是清代才大有发展的。这主要是由于洞庭湖流域的开发,长沙成为四大米市之一,而岳阳成为湘江等江河的货运中转站。另一方面,由于陕南山区和鄂北丘陵地带的开发,唐以后陷于停滞的汉水航运重新活跃起来,襄、樊成为商业城市。于是,除粮食为大宗外,川陕的木材,江汉平原的棉花,湘蜀的丝、茶以及南北土产,都汇入长江。
长江上中游货运发展的结果,就出现了汉口镇这样大的商业城市。汉口明初还是一片荒洲,属汉阳县。嘉靖二十一年(1542),整个汉阳县人口不过2.5万。到乾隆三十七年(1772),单汉口镇即有人口9.9万,嘉庆十八年(1813)增至12.9万,成为巴蜀、关陕与华中和东南贸易的枢纽,号称“九省通简”。不仅长江上游和湖南、陕南的商货在此汇集,淮盐、苏布、东南的洋广杂货也在此集散。商贾云集,粮食、盐、棉、茶、油、纸、药材、广货号称“八大行”,鸦片战争后,贸易额在1亿两以上。【1】
其余东西方贸易,南方的珠江水系,尤其是西江航运,继续有发展。苏北的淮河航运,仍受黄河干扰,无什么进展。东北的黑龙江、松花江早已通航,但限于军用。康熙时,松花江开始有货运,并出现吉林、扶余、嫩江等商业城市,这自然是东北放垦的结果
南北贸易方面,清代对大运河的整治远不如元、明,只是修修补补。康熙时,靳辅在骆马湖开皂河40里,但一年即淤。康熙二十五年(1686)重开,即中河,避去黄河180里之险,较见功效。以致清江浦(今淮阴)成为新兴商业城市,人口由清初3万到乾隆四十年(1775)增至54万。乾隆末,淮河口淤塞,中河又废。道光初,淮南宝应、高邮段全淤,不能通航了。所以,整个大运河的利用,清不如明。
长江以南的南北交通干线原有两条:一由湖南湘江南行,过桂林,沿桂江、西江到广州;一由江西赣江南行,过庚岭,经北江到广州;均秦汉所开,水陆联运。湖南一路,明洪武虽重修灵渠,但主要仍是军事目的。到清代,则随着洞庭湖流域的开发,湘江商货日繁,湘潭成为商业重镇,零陵为船只码头。尤其广州一口通商后,丝茶在湘潭装箱,运广州启洋,洋货亦经此路,先集湘潭,再分运内地。中经南风岭,用人力肩挑,不下十万人。江西赣江一路,明代即商运繁盛,清代发展,又远超过湘江一路。福建茶叶经质岭运广州出口,沿途船夫、挑夫、客店、小贩以十万计。至于翻阳湖水系的东向运输,及与福建的交通,则与明无异。
清代商路的另一发展,是沿海运输中北洋航线的开辟。由江.苏崇明绕山东半岛到天津(直沽)的北洋航线,辟于元代,但基本上是官漕,明代废海漕,航道几乎湮灭。康熙二十三年(1684)开海禁渝重辟此线,并由天津延至营口,与辽河联运。每年沙船运关东
一农、豆等到上海,运布、茶等南货去华北、东北,成为南北一大干线。至于南洋沿海航线,与明代无殊,惟通台湾的航路,原由福州经淡东达台北,清代高雄开港,台南转盛。
到清中期,我国的内河航运路线大体已具有近代的规模,全部航程在5万公里以上,沿海航线约1万余公里。事实上,鸦片战争后的发展,主要是一部分木帆船改用轮驳船而已【2】。至于陆路运输,则在铁路兴起以前,始终处于辅助地位。
二、粮食和棉布的流通
(一)粮食的流通
清代粮食的流通有很大增长,下表4—1估计达245亿斤。其中,绝大部份仍然是在地方小市场上的互相调剂和在区域市场内供应城镇人口的需要。但长距离的运销也有较大发展,并由于这种发展,某些粮产区的地方小市场也有了一定的商品集散地的作用。
清前中期长距离的粮食流通,就史料所见,自北而南,约有10路,分述如下。
(1)南粮经大运河北运京银、山西、陕西。
南粮主要是江苏、浙江、江西、安徽、湖北、湖南六省淄米,实际常在江苏采办,连同河南、山东赋额及耗羡在500万石以上。官增之外,有私带和商运。“米艘由江淮溯(大运)河而北,聚集豫省之河南、怀庆二府。由怀庆之清化镇进太行山口,运人山西;由河南府之三门砥柱运入潼关”【3】,供应陕西。总计大运河北上之粮可估为600万石,这是南粮北调的大宗。
(2)奉天麦豆经海路运天津、山东。
东三省是清代一个重要的余粮地区。奉天麦豆运天津始于乾隆四年(1739),但常受海禁干扰,后渐宽。据同治《续天津县志》(卷六)说:“以前不过十数艘,渐增至今,已数百艘”。这种海船约装500—1,000石,毛估约有数十万石。奉天麦豆运山东大约始于乾隆十三年(1748),除领票商人“照数装运外,尚有余粮二十余万石”,也远山东去了【4】。看来也有数十万石。两者可共估100万石。
(3)奉天豆麦经海路运上海。
北洋线的沙船运输,是清代新兴的一起大宗贸易,盛于嘉庆以后。据包世臣说,“自康熙二十四年开海禁,关东豆麦每年至上海者千余万石”【5】,可能豆多于麦,后来记载并有豆饼、豆油,作粮食看待,估作1,000万石。
(4)河南、天津麦粱经大运河运临清。
山东除东部登州、莱州一带由东三省接济粮食外,西部临清州“地产麦谷不敷用,犹取资于商贩,从卫河泛舟东下者豫省为多,林粱则自天津溯流而至”【6】,另外还由本省调剂,数量未详。这里缺粮,主要由于商业繁荣、码头转运所致,与东部之由于经济作物发展者不同,其数量不会很多,大约数十万石已足。
(5)汉口麦谷经汉水运往陕西汉中。
清代陕西缺粮,邻省山西亦不足。除由大运河运南粮接济外,又由汉口接济,大约是湖北德安、襄阳、安陆一带麦产区的余粮。据说雍正时有粮船1,500艘【7】。按河船装300—500石计,约60万石。
(6)安徽、江西米经长江运江浙。
江苏、浙江是缺粮最多的省份。江苏的太仓、松江、通州、海门等府厅,棉田多于稻田,自然缺粮。崇明一县,乾隆二十年(1755)以前每年需向安徽购米20万石,到乾隆四十年(1775)增至30方石【8】。苏州府九县原是稻米高产区,年可产米2,200万石,但无论丰欠,外省“客米来售者,岁不下数百万石”【9】。
浙江缺米在西部和南部温州、处州二府,据说所产“不足供本地食米之半”【10】。北部杭、嘉、湖三府原是高产区,但因蚕桑和工商业发达,“每岁产米,不敷数月口粮”【11】。这是两省缺粮大概情形。
江浙的太湖区域原是个米仓,无锡仍是四大米市之一,但早已不能满足两省需要。明代,两省即靠安徽北部、江西南部的余粮接济,略加湖北米,才足补缺。清代,安徽、江西仍是粮食输出省份,并形成芜湖、九江两大米市。惟输出数量未见记载,参酌明代情况,姑估为500万石。但是,单靠这些已远不足所需,湖南、四川米东下成为清代最大宗的贸易。
(7)湖南、四川米经长江运江苏。
明代原有湖北米东运,清代湖北的发展主要是北部麦产区,仅汉阳、黄州一带有余米,又因汉口镇的兴起而消费增多,输出条件反不如前。湖南情况则与明代通异。湖南产米区广泛,岳州、长沙、衡州、宝庆、常德、澧州诸府都有余粮,洞庭湖的筑堤垦田发展尤快。湖南米集中汉口,再东运。全汉昇先生根据雍正十二年(1734)湖广总督迈柱所奏情况,估算该年自湖广运江浙的食米约为1,000万石【12】,其中主要应是湖南米。乾隆以后,论者及地方志书常言湖南米谷紧张,盖因当时粮价陡涨,地方官有要求多储本省之意(乾隆十三年上谕减少各省常平仓储谷,湖南减少甚多)。实际上到嘉、道之际,湖南运出米粮比雍正时有增无减。包世臣说,汉口存粮多至2,000万石【13】,或许夸张。到近代,湖南运出米,年尚有400万石。
清代四川产米或谓居各省之冠【14】,保宁、费州二府余粮尤多。椎运出数量,仅有说“秋收之后,每日过爱关大小米船,或十余只至二十只不等,源源下楚”。不过,四川米都在汉口落岸,所谓“江浙粮米历来都仰给于湖广,湖广又仰给于四川”【15】。所以上述汉口运
米数字,已包括四川米在内了。这些米多是运到苏州枫桥,再由各地商人运销浙江、上海、福建。
(8)江浙米由上海经海路运福建。
福建经济作物发展最早,一向与外省交换粮食。在明代,缺粮区主要是泉州、漳州,除江浙米外,并由广东接济,年有粮船千余艘。清代,本省缺粮地区扩大,而“粤省自顾不逞”【16】。这时福建的糖、茶、纸、粗碗、糟鱼已经海路运销北方【17】,但北方麦粱不适因人需要。这就更需由江浙供米,而江浙也是缺粮的,因而需要在苏州采购外省来米。“若将江西谷石,用大船由长江载至镇江,再到苏州一带,用海船载至福建之福、兴、泉、漳四府,秋间北风起时,半月可到”【18】。由此,可以看出粮食运销的复杂情况。苏米运闽,以及苏州米价因因商采购而波动之事,史料屡见。但运量多少,却不详。有个记载说,雍正五年(1727)春起,有福建官员来苏州办米二次,商人贩米六次,到四月十一日,“闽省已经搬运三万余石”【19】。依此推算,全年不过十余万石,恐怕太少了,记载时间也太早。
(9)台湾米经海路运福建。
福建所需米,恐怕更多是仰仗台湾。台湾“一年丰收,足供四五年之用”,雍正初曾规定每年济因民8.3万石【20】,这属官运,实际输福建者,每年约有40—50万石【21】。其后无记载。至近代,福建年约缺粮200万石。估计清中期江浙和台湾米运销福建者,不会少于100万石。
(10)广西米经西江运广东。
广东商品经济在清代发展甚速,成为一个较大的缺粮省份。其米取给于广西、江西、湖南。广西米沿西江运广东,苍梧的戎圩镇是个米码头,据说,镇上每日成交谷米二、三十万斤,运佛山等地,有“出不尽戎圩谷,斩不尽长洲竹”之说。【22】雍正时有记载说,广东“即丰收而乞余于(广)西省者犹不下一二百万石”【23】,似有夸张。不过,也可能包括湖南之米,因湖南经湘江到广东的干线即经广西桂江。另一南北干线是由江西赣江到广东,江西也是米输出地,但只知“运去米谷甚多”【24】,不详数量。又清王朝采取鼓励洋米进口的政策。广州一口通商后,洋米主要输入广东。据梁廷根《粤海关志》(卷八)记道光四年(1824)总督阮元奏言:“乾隆五十一年、六十年、嘉庆十一年,屡有近粤港脚等国粗货夷船,载运洋米来粤发卖之事,……近年以来,洋米罕到”。看来,进口数量是很有限的。总看广东由广西、江西、湖南运进之米,每年大约有200万石也就够了。
总计上述十路,共3,600余万石,大体可代表清中期粮食的长距离流通。如果除去糟粮、兵粮等官粮,商品粮亦约有3,000万石。我们曾估计明后期粮食的长距离运销不过1,000万石,清代已三倍之。按每石150斤计,合45亿斤,在粮食总商品量中占20%左右。
(二)棉布的流通
棉布是当时仅次于粮食的第二位商品。第二章分析明代市场时我们已指出,棉布商品量之所以大,因为它几乎是人人所必需,而织布户则是比较少的。在明后期,还只有松江一个集中产区,北方产棉,但不善织布,所以“吉贝则泛舟而震诸南,布则泛舟而田诸北”。清代,北方已普遍织布了,并出现几个棉花集中产区,但织布的农户仍是有限的。据《江南土布史》估计,我国织布户最多时(1860年左右)约占全国农户的45%,其后递减。就是说,差不多两户中就有一户买布用,布的流通量自然很大,表4—1估计约有3.1亿匹,占产量52.8%。这种商品布,主要也是在地方小市场和区域市场内流通。不过布的生产受棉花产区限制,又受技术限制。清代仍有许多地区产棉但“不善织”,高质量品种和染色布几乎是苏松所垄断。且布体小价高,原适于远销,故亦不少长距离流通。但无全面记载,下面仅就若干集中产区作些探讨。
(1)苏松地区。这是我国最大的棉布产区。大致包括江苏南部的无锡、常熟、太仓、嘉定、松江,延及浙江的嘉兴,自西祖东以至于海,近200公里。其中松江府包括华亭、娄县、奉贤、金山、上海、南汇、青浦七县和川沙厅,又是最集中的布产区。西部的无锡、常熟和南部的嘉兴,甚少产棉,但织布则甚出名。无锡是贩运中心,有“布码头”之称。而全国最大的商业城市苏州,也是布商汇集之所,白胚布运至苏州加染(主要是青蓝布),概称苏布。
松江布,明代主要销西北和华北,即标布。其次是销江西、两湖、两广,称中机,即稀布。清初,北方渐自织布,标布少销,而稀布转盛。但到乾隆以后,打开东北市场,标布由沙船直运关东,北销又成大宗。钦善有篇《松问》(《皇朝经世文编》卷二十八)说:“松有劳经之利,七邑皆是。……冀北巨商,挟资千亿;岱陇东西,海关内外,券驴市马,日夜奔驰;驱车冻风泛炯长江,风餐水宿,达于苏常。……吾闻之苏贾矣,松之为郡,售布于秋,日十五万焉”。此语也见于光绪《松江府续志》(卷五)的原嘉庆刻本。据《江南土布史》编者研究,“日十五万”匹数太大,超过松江生产能力,或许指十万、五万。以十万匹计,“秋”即布之旺季,约180天,得1,800万匹,全年最多3,000万匹。参考近代情况,大体销东北及北京(细布)l,500万匹,销广东卫,000万匹,销福建100余万匹,其余销江浙及运苏州加染。【25】销广东者并出口南洋,英国东印度公司经营者年约110万匹。【26】
常熟布,据郑光祖《一班录·杂述》(卷七)说:“常、昭[文]两邑,岁产布匹,计值五百万贯。通商贩窝,北至淮(安)、扬〔州〕,及于山东,南至浙江,及于福建。”是行销亦颇远。五百万贯,于时(道光二十年左右,银价约1500文)约合330万两,按每匹0.3两计(见本节附录),当有1,000余万匹。
无锡布,据黄卬《锡金识小录》(卷一)称,“坐贾收之,捆载而贸于淮、扬、高(邮)、宝〔应〕等处。一岁交易,不下数十百万。”盖无锡不产棉,所造布沿运河北上,主销本省。所称交易数十百万,似亦指银两,以百万两计,约有布300万匹。
此外,还有太仓、嘉定一带和浙江嘉兴一带的布,产量、销路未详。苏州染布,胚布主要来自常熟和松江,也有少量自织,主销北方,并运汉口。总的看来,苏松地区年产布约4,500万匹,其进入长距离运销的,总也有4,000万匹。
(2)直隶滦州、乐亭。直隶是清代新发展起来的棉产区,纺织也跟着发展。其棉布集中产区有二,一在东部,一在西南部。东部以乐亭、滦州为中心,其布除本省外,主要出山海关销东北。滦河过滦州、乐亭出海,有海商,直放辽东;滦河口令废。据嘉庆《滦州县志》(卷一):“女勤纺织,比屋皆然”,集市上“尤多棉布。然用于居人者十之二三,运于他乡者十之七八。滦之土产,此其尤著者欲。”又乾隆《乐亭县志》(卷五):“地近边关,邑之经商者多出口贸易”;“布则乐为聚教,本地所需一二,而运出他乡者八九。以农隙之时,女纺于家,男织于穴,遂为本业”,“男织于穴”即诸华《木棉谱》所说,北方干燥,“棉维断续”,须穴地“借湿气纺之”。其实也不尽然,清代北方织布已甚普遍,不闻穴地之说。又,大凡运销之商品布,多有男劳动力参加,下文屡见,是与江南有所不同。
(3)直隶元氏、南宫。直隶另一织布中心在西南部荣城、元氏、南宫、景州一线。渔西的荣城、元氏,与山西贸易。元氏“郡近秦拢,地既宜棉,男女多事织作,晋贾集焉。故布甫脱机,即并市去。”【27】迤南的南宫、景州,市场更大一些。道光《南宫县志》称:“妇人皆务纺绩。男子无事亦位之,虽无恒产,而贸布攀丝,皆足自给”(卷六)。清初,有“湖广商黄姓,以数千金市布,寓<鲍>宏漠家”(卷十)。较晚的民国《南宫县志》(卷三)称:“其输出,西自顺德以达泽潞,东自鲁南以达徐州,销售既多,获利自厚。”又县内建成村,所产棉布最为有名,行销“西达太原,北至张家口,而郝家屯布店尤多,自古北口输出内外蒙古,皆其市场也。”
(4)山东历城、蒲台。山东是老棉产区.商品棉布集中在历城、齐东、蒲台沿黄河一带。其布也销往东北。历城,据乾隆《历城县志》(卷五)称,“布有平机、阔布、小布三种”;平机棉线所织,人所常服。小布较阔布稍短,边塞所市。阔布较平机稍粗而宽,解京成衣所需。”齐东,据康熙《齐东县志》(卷八)称,该地“自农功而外,只此(纺织)一事,是以远方大贾,往往携重资购布于此,而士民赖以活。”到嘉庆时,“民皆抱布以期准集市场,月凡五六至焉。交易而退,谓之布市。通于关东,终岁且以数十万计。”(嘉庆《齐东县志续》)。蒲台,据乾隆《曹州府志》(卷七)称,“户勤纺织,布有数种,曰半头,曰长头,日庄布。既以自给,商贩转售,南赴沂水,北往关东,阎阎生计多赖焉。”
(5)河南孟县和正阳。河南也是老棉产区,产地比较分散,织布中心一在黄河北的孟县,一在南部的正阳,远销者主要去西北。孟县,据乾隆《孟县志》(卷四)称,清初民间仍按明代缴赋规格织布,布面阔长,“以故孟布驰名,自陕甘以至边墙一带,远商云集。每日城镇市集收布特多。车马辐辕,厦市填咽,诸业毕兴”。后来因为民间纺织“窄短尺丈”,“西商不来”。乾隆间,县令鲁鸣、仇汝瑚等先后发布告示,“酌定适中文尺”,令民间照织,方准赴集交易,以图挽回市场。可见,商品布的远销,必有一定规格,以质量特长取胜,亦非到处可以流通。南部正阳的棉布,据嘉庆《正阳县志》(卷九)称,“惟陡沟店独盛。家家设机,男女操作,其业较精。商贾至者每挟数千金。昧爽则市上张灯设烛,骄肩累迹,负载而来,所谓布市也。东达颖毫,西达山陕,衣被颇广焉。居人号日陡布。”
(6)山西榆次。山西织布不多,靠外省输入,惟榆次县的布,据乾隆《榆次县志》(卷七)称:“榆人家事纺织,成布至多,以供衣服租税之用。而专其业者,贩之四方,号榆次大布。旁给数郡,自太原而北边诸州府,皆仰市焉,亦货于京师。”
(7)湖北汉阳、德安。湖北是个重要的产棉省份,明代该省的江花即甚有名,咸宁大布行销广东。棉花集中产区在中部的汉阳、德安、安陆府,纺织地区亦然,其产品主要销西北和西南。乾隆《汉阳府志》(卷二八)称,汉阳所产棉布,“四方来贸者,辄盈千累百,捆载以去。”其销售地区,据较晚记载说:“远者秦、晋、滇、黔贾人争市焉”(同治《续辑汉阳县志》卷九)。孝感的棉布,“有长三十三尺、宽一尺五寸者为大布,细薄如绸。三十尺以下皆日桩布,西贾所收也,至呼为孝感布”。【28】应城,农民“多恃女工织经,资给八口”,其所产棉布,“行北路者曰山庄,行南路者名水庄。亦有染色出售者,四时舟车负贩不绝”。【29】又云梦,道光《云梦县志》(卷一)称:农民“甫释犁锄,即勤机杼,男女老少皆然,寒暑不辍。土著贾人无重资,市肆牙行专视运商之售否为盈虚。”“凡西客来楚贸布,必经云城捆载出疆,……放西商于云立店号十数处。”孝感、应城、云梦接壤,大的销西北之布以云梦为集中地,捆载北去;销西南者,则由汉阳溯长江而上。又湖北南端的监利,属荆州府,也是个织布中心,主销西南。监利“民间妇女勤织经”,所产棉布以“车湾者佳,蜀客贯布者相接遏”。后来扩大销区,“西走蜀黔,南走百粤,厥利甚饶。”【30】
(8)湖南巴陵。湖南为新兴的产棉区,惟织布少有史料。仅见记载岳州府的巴陵,“一都人工作布,绝精匀,谓之都布。二三都谓之三都布,男妇童稚皆纺绩,布少粗而多。吴客在长沙、湘潭、益阳,来鹿角市之。……岁会钱可二十万缗。”【31】鹿角在巴陵南洞庭湖畔,看来长沙、湘潭吴客购布恐怕是南运两广。二十万络,当有数十万匹。
(9)四川新津。四川是个新的棉产区,织布以成都府、嘉定府较盛。远销记载不多,仅道光《新津县志》(卷二九)说,新津“男女多纺织,故布最多,有贩至千里外者。”盖四川是缺布会份,依靠输入,织布较多之乡,亦销本省而已。
以上可见,苏松仍是主要布产区,销行全国,并出口,年可达4,000万匹。其他产区,则以销往东北、西北、西南等边远地区为主,数量大约不过数百万匹。长距离运销可能年有4,500万匹左右,约占全部商品量的15%。
三、鸦片战争前国内市场量的分析
现就主要商品的商品量和商品值,对鸦片战争前(以1840年为基期)的国内市场试作一量的估计。估计结果如表4—1,估计方法和资料来源见本节附录。估计的目的在于表现国内市场商品流通的量、工农业商品的交换和反映农村自然经济状况。表中只列国产商品,不包括进口商品。表中的商品值是消费市场价格,一般是批发价,不是生产者所得价格。
表4-1:鸦片战争前主要商品市场估计
商品值 商品值 商品量占产量比重(%) 万两 比重(%) 粮食棉花
棉布
丝
丝织品
茶
盐
合计 245.0亿斤
255.5万担
31,517.7万匹
7.1万担
4.9万担
260.5万担
32.2亿斤 16,333.3
1,277.5
9,455.3
1,202.3
1,455.0
3,186.1
5,582.9
38,762.4 42.14
3.30
24.39
3.10
3.75
8.22
15.10 10.5
26.3
52.8
92.2
资料来源:本节附录
注:净进口棉花60.5万担,净进口棉布(折合土布)267.3万匹,未计入。出口丝1.1万担,出口茶(折干毛茶)60.5万担,包括在内。
表中估计,鸦片战争前市场流通总额3.88亿两,这虽然只是七种主要商品合计,但已可代表绝大部分市场交易。因为其他产品的商品价值都不大。传统商品中,除盐外,最大为铁。1913年,全国钢铁销售量,包括洋钢铁,约540万担,全按土铁价格计不过880万两。【32】鸦片战争前,其量、值当都远低于此数。其余商品,恐怕不会有超过100万两的,如当时朝野十分重视的云南铜矿,年产值不过60万两。故从大数看,3.88亿两已可代表鸦片战争前整个市场的流通额,这数平均每人近1两,已不算小了。
但是,我们要具体考察各项产品的流通和交换,还须作些调整。前已屡提及,农村每年都有相当一部分产品是单向流出,而没有回头货与之交换。造成这种现象的因素有:(1)政府的征课;(2)城居地主引入城镇的地租;(3)商业、高利贷资本取自农村的利润和利息。清代,租赋纷纷折色,这种单向流通也大多经商人之手,但它不是真正的商品,应予减除。这三个因素中占数量最大的是政府的征课,而其他二者无法估量。我们也只能就征课作些调整。
官府征课的最大项目是田赋,占清政府岁人的四分之三以上,鸦片战争前每年实收约3,200万两,棉田、桑田、茶山的地丁包括在内。因而,不论是征实或折色,农村每年都要运出同值的农产品来抵付。此数约合表4—1中粮、棉、丝、茶四项商品值的14.6%,而地方实际征发常不止此数。我们始将表4—1这四项农产品备减除15%,作为调整数。
官府征课的第二个大项目是盐课,到鸦片战争前已不能按额尽征,实收不到500万两。盐课是由盐商缴纳,本属商品流通税性质,但盐场也有课。并且,盐是专卖商品,表4一1是按各销盐区的批发价格(每斤一分二厘以至三分不等)估值,其数值是偏高的。因无场销价格可查,我们只将盐的商品值减除500万两,作为调整。
其他征课,如常关税、海关税、牙税等,纯属商品流通税性质。茶课,曾有论茶园、论茶树课税者(四川),但雍正后已改制。因此,都不作调整。
上述调整,并加人进出口因素,修正后的市场商品流通额列表如4-2。
表4-2:鸦片战争前离要商品流通额(调整)
国产商品流通额 净进口(+),净出口(-)万两 万两 比重(%) 粮食棉花
棉布
丝
丝织品
茶
盐
合计 13,883.3
1,085.9
9,455.0
1,022.0
1,455.0
2,708.2
5,852.9
34,962.6 39.72
3.11
27.04
2.92
4.16
7.75
15.31 +302.5
+80.2
-225.2-1,126.1
资料来源:表4-1及本节附录
这些商品之间怎样流通和交换,是十分复杂的。不过,从其主要流向看,大体粮农主要是售出粮食,换取布和盐;棉、丝、茶等经济作物的生产者,则除换取布和盐外,还要同粮农换取部分粮食。而丝织品一项,基本上是城市消费或出口,不再参与上述交换。出口部分的丝、茶也是这样。进口的洋布,基本上是城市消费,也不参与农村交换。如果我们将这几项除外(其总值只占全部商品流通额的8%),则可将上述商品分成三大类,其流通情况可图解如图4-3。
图4—3 鸦片战争自主要商品的交换(单位:万两)
从上面的图解,可看出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由于主要工业品布和盐实际是农村生产的,以及我们所选商品有限,图4—3未能反映城乡交换情况。不过,从数量关系一眼就可看出,城乡间的交换不会很大,因为I类减除城市人口(5%)的消费,几乎与Ⅱ类平衡了。Ⅲ类中丝茶主要销城市。为数不过2,000余万两。这就是说,鸦片战争前虽然城市已有一定的手工业发展,但其产品主要供应城市市场,销往农村的是很有限的;而城市对粮食等的需要,也大部分由征课解决了。
第二,从数量上又可看出,80%以上的交换是在I类与Ⅱ类之间。尤其是粮与布,它们是市场上最大量的两项商品,因而最大量的交换也就是粮与布的交换。其次,是粮与盐的交换。
第三,布虽然是工业品,但它是农民家庭生产的,盐实际也是农民生产。因此,绝大部分的市场交易,实质上是农民小生产者之间的交换,只是地主和商人插手其间而已。
以上三个特征,构成了鸦片战争前我国市场结构的基本模式,这是一种以粮食为基础,以布和盐为主要对象的小生产者之间交换的市场模式。
在这种市场结构中,差不多所有重要商品都是直接或间接(通过地租)与粮食相交换的。因而,在一定意义上,农村有多少粮食可以出售,就成为市场大小的一个界限。同时,农村售出多少粮食,也直接影响农民的生活方式。因此,粮食商品率可作为农村自然经济解体的基本指标。但是,如所周知,市场上的粮食,二般并不是作为商品来生产的,而是农民已生产出来的东西,由商人资本的运动而变成商品的。商人收购的粮食,又主要不是直接生产者的余粮,而多半是地主阶级出售的,即作为地租及其转化形态的粮食。所以它的商品性,既受小农生产方式的限制,又受封建剥削制度的节制。表4—1表明,鸦片战争前粮食的商品率约为产量的10.5%,加以调整后则不到10%了。
尽管粮食如此重要,但对流通起主导作用的,仍然是工业品。正因为工业(这时是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才形成真正意义的市场。【33】工业格局决定商品流转方向;例如,苏松纺织工业的发展,导致远自四川、关东的粮食流向东南。能够引起市场性质的变化的也不是粮食,而是工业品;鸦片战争后,我国市场的殖民地化过程,就是如此。然而,可惜的是,这时候市场上占主导地位的工业品是布,它的生产并没有从农业中分离出来,相反,是作为“男耕女织”这一自然经济的基础而存在的。尽管布的商品量很大,但主要是农家自用有余的布,农村中的粮布交换无异于农家间的品种调剂,原属自然经济范畴。仅在集中产区,才有商品生产即为市场而生产的织户,即使这些织户,他们卖布也主要是为了换取口粮和其他必需品,即为买而卖,实际上仍然是使用价值的生产。
这样看来,直到鸦片战争前,我国国内市场基本上还是封建经济的、以小生产者之间交换为主的市场结构,就农村来说,基本上还是处于自然经济状态。
然而,这是说市场的基本性质。封建经济的市场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不断发展的。正是它较大的量的发展和那怕是局部的、微小的新的因素,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创造条件。就清代而论,结合前二目的考察,国内市场的变化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市场范围的扩大。我们说过,大约在宋代以前,我国国内市场的扩大主要是反映封建经济的成长和成熟,这表现在以政府和私人的货币收人(这种收入基本上不外是地租的转化形态)为对象的交易的高度发展——奢侈品贸易、土特产品贸易、城市零售商业、铺坊加工业、饮食服务业的繁荣等。到明代,则小生产者之间的交换已成为市场的主体,表现为生产和生活必需品的流通成为主要的,但是,明代南北贸易的发展,主要还是受政治因素的作用。到清代,如第一目所述,市场的扩大就基本上是由经济因素所支配了。其中湖南、鄂北、四川的开发、西北、东北的放垦,尤其是各地经济作物区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此外,在清前期,市场上已不仅是小生产者之间的交换,在手工业和矿业中已有若干资本主义萌芽性质的商品生产,只是这些商品还为数很小,不影响市场的基本性质而已。
第二,长距离贸易的发展。直到鸦片战争前,占市场总交易量80%以上的Ⅰ类与Ⅱ类之间的流通,仍然是以地方小市场和区域内市场为主,这是没有疑问的。但是,长距离贸易确实增大了。前面估计,粮食的长距离运销约有45亿斤,为明代的三倍,这在调整后的粮食商品量(208.25亿斤)占21石%。布的长距离运销,约占全部商品量的15%。粮、布这两项最重要的商品,都已有了全国性市场。它们的全国性流通,其意义和作用并不限于这两种商品本身,因为它们是与众多的商品相交换的,而只有极小部分是与封建性的货币收入相交换。象前一目所列粮食的十条长距离运销路线,实际也是突破区域经济的多种商品的交换路线。尤其是象上海到关东的北洋航线,是麦、豆、油和布、茶、糖等的交流渠道,四川——汉口——苏州的长江航线,是米、本与盐、棉、布、洋广货的。交流主干。通行之远和数量之大,都是明代所没有的。我们已屡经论及长距离贩运贸易的作用,从本书以下的十几个专节中还可看出,大体凡是有资本主义萌芽的商品生产,都有长距离运销,以至出口。
第三,布成为市场上占主导地位的工业品,这一事的意义不能低估。我们论述过,所谓自然经济,总有必不可少的商品流通作为补充,如盐、铁及渔、猎产品等。它们实际上是农村自给自足经济的内容之一,对于灶户、坑户、渔民、牧民等,我们曾称之为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自然经济。大约自从民生必需品的贸易逐步代替奢侈品、特产品贸易在市场上占主要地位后,市场上最大的工业品就是盐。到清代,布又代替盐成为占主导地位的工业品。布虽然是农民家庭生产的,但它与盐有很大不同。盐之成为商品仅仅由于自然地理条件,它的市场(在当时)也仅仅与人口数量有关。布则是完全的工艺品,构成纺、织、染整体系,它的生产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资料证明,布的人均消费量是逐步增长的,中外皆然。西方最早的资本主义国家,以至近代某些新兴的资本主义国家,就是用纺织品打开民族市场和世界市场的。虽然由于种种原因(将在本章第五节中讨论),这时我国布的生产还停留在农民家庭手工业状态,但它代替盐在市场上挂帅,就也是一个新的因素。粮和布的交换,已经不是传统的自然经济范畴内的交换了。事实上,我国农村自然经济的解体,也恰是从纺与织的分离开始的,不幸的是,它是屈从于另一种力量,即洋纱、洋布的力量,造成了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