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代奥姑考——母系社会遗迹之追寻
《休休室治史文稿补编》之三
“奥姑”一词,当未读到本文之前,我想,许有一些的读者怀着疑问,这到底弄什么玄虚呢?现在且先转过来说说我写本文的动机。三四年前,余读《汉书·地理志》载“齐襄公时,令国中民家长女不得嫁,名日巫儿,为家主祠。嫁者不利其家,民至今以为俗”。极饶兴味,当时即推断为母系社会之遗迹,颇思类辑域中关于此种的记载,作系统的说明。嗣因忙于他业,遂弃置不复问。月前为搜集辽代奴隶制度史料之故,曾将《辽史》细读一过,见辽代社会组织有一特色,即女子地位特高,其权力亦颇大。如后妃可以掌兵政、从戎事。
辽以鞍马为家,后妃往往长于射御,军旅田猎,未尝不从。如应天之奋击室韦,承天之御戎澶渊,仁懿之亲破重元,古所未有,亦其俗也。【1】
可以建置行宫,行宫即斡鲁朵,为辽代底特殊的政治单位,其中有城郭、有官吏、有人民,盖变形之封建组织,惟帝后得建立之。
蒲速盌斡鲁朵,应天皇太后置。兴隆曰蒲速盌,是为长宁宫,以辽州及海滨县等户置。【2】
立州县!
永州,永昌军,观察,承天皇太后所建。【3】
仪坤州,启圣军,节度,……生应天皇后述律氏,适太祖。太祖开拓四方,平渤海,后有力焉。俘掠有伎艺者,多归帐下,谓之属珊。以所生之地置州。【4】
而公主亦得有自己的分邑,可以建州置军:
徽州,宣德军,节度,景宗女秦晋大长公主所建,媵臣万户,在宜州之北二百里,因建州城,北至上京七百里,节度使以下,皆公主府署,户一万。【5】
成州,长庆军,节度,圣宗女晋国长公主以上赐媵臣户置,在宜州北一百六十里,因建州城,北至上京七百四十里,户四千。【6】
渭州,高阳军,节度,驸马都尉萧昌裔建,尚秦国王隆庆女韩国长公主,以所赐媵臣建州城,显州东北二百五十里。辽制,皇子嫡生者,其女与帝女同,户一千。【7】
此种事实,似甚可怪。但我们晓得当古代时,曾有过女性中心社会的阶段,此时的女性掌管社会上底一切事情,不论政权、教权,胥受其支配。盖辽为游牧民族,崛起塞外,去古未远,此种遗习之得有残留,殊无足疑。嗣读至公主表,见有“奥姑”之俗,始得一具体事实之证明,其词如下:
幼为奥姑。契丹故俗,凡婚燕之礼,推女子之可尊敬者坐于奥,谓之奥姑。【8】
我复见《太宗本纪》载有:“除姊亡妹续之法。”【9】又得一强有力之佐证。试索此文的意义,则可以推知当此时代之前,辽代有施行姊妹继承之法,这就是表明在母系社会之下,以女子姊妹相继承认为合法的行为。但其后因社会的进化,女性渐失其固有地位,男子渐起而代替之。兹再征引各民族间之母系社会的遗迹,而与辽代奥姑之俗相照,并确知其为进化民族必经的阶段。
关于西洋方面,则有这一段神话:
“雅典”(Athenes)这个字,是从“米来夫”(Minerue)这个字来的,希腊人称为Athena,根据费龙的意思,他其所以名为城市的理由如下:一棵橄榄树忽然在这个地方长起来了,那个地方忽然又出了一线泉水,这两种奇怪事惊慌了国王,国王就去问“得尔弗士”(Delphes)的亚波罗神(Apolon),看这两种奇事究竟是什么意思,并且应该怎么样办。神回答道:橄榄树的意思就是Minerve,泉水的意思就是Neptune,这就是要城市里的居民,于二名之中任取一名来做他们城市的名称的意义。国王于是就召集全体的公民——召集男子,同时也要召集女子——因为女子在公民之中是有表决权的。选举票收集以后,男子都是投Neptune的票,女子都是投Minerve的票,因为在这个城市里面女子比男子多一个人,所以应该Minerve的名字了。到此时Neptune神却发怒了,用他的波涛来扰乱雅典人的土地,为得平息这个风波,女子就要受三种的罚:第一,女子从此就没有在大会中的投票权;第二,女子所生的小孩,没有一个是可以用她的姓氏;第三,从此以后,女子不能够作雅典人。【10】
这段神话很明白地告诉了我们,女子是社会里的中心人物,女子不仅有政权、教权,而其所生的子女还是用她的姓氏。
其在东方,汉唐时代的四裔民族,也有同样的习俗。据郑师许氏的考证云:
女权社会,在吾族无征,……若四裔民族则不然。马氏《文献通考·四裔考十六·东女》云:“东女亦曰苏伐剌拿瞿咀罗,羌别种也。东与吐蕃、党项、茂州接,西属三波诃,北距于阗,东南属雅州罗女蛮、白狼夷;有八十城,以女为君。官在外者率男子为之,凡号令女官自内传,男官受而行之。王侍女数百,五日一听政。王死,以金钱数万纳王族,求淑女立之,凡二次为小王,王死因以为嗣。”其国在隋开皇六年及唐武德时、贞观时均曾遣使入贡。其地约当今日西藏之西、和阗之南,据右文所载,宛然《镜花缘》中之女儿国也,又云:“俗轻男子,女贵者咸有侍,男被发以青涂面,惟务战与耕而已。子从母姓。”非所谓女性本位而何?又同书《四裔考十九·乌桓》云:“乌桓者,本东胡种也。汉初保乌桓山,因以为号。俗,怒则杀父兄,而终不害其母。以母有族类,父兄每相仇杀故也。”谓不害其母,以母有族类,则女性本位社会之有家庭组织,男性无之,尤为显而易见之事。【11】
上面所述,不过确证母系社会之存在,这里,我再把与辽代奥姑具有同样性质的齐国巫儿俗详论一下,藉以互相比较。
《读律余谈》云:“日本法律有女户主。以女子奉祭祀,而赘婿入女子之家,此为欧西法律所无。然各国宪法,每以女子承位,则亦女户主之理也。”《汉书·地理志》载:齐襄公时,令国中民家长女不得嫁,名曰巫儿,为家主祠,嫁者不利其家。民至今以为俗。是汉时长女主祠,亦名巫儿,巫儿不必齐襄之法。《秦策》曰:太公望,齐之逐夫。《说苑》亦言太公望,故老妇之出夫。夫而可逐、可出,则与日本之女户主无异。可知齐国早有巫儿之法也。《贾谊传》言秦地子长则出赘,本以避赋役。故秦汉之法,薄待赘婿,或加算、或遣戍。因赘婿无籍,以其妻之籍为籍。此其妻皆巫儿也。观此,知吾国旧法与日本同。宋程大昌《演繁露》载元丰六年,提举河北保甲司言:乞义子孙、舍居婿、随母子孙、接脚夫等,见为保甲者,候分居日,比有分亲属给半。诏著为令。此所谓舍居婿,即现行法律所谓招婿养老,日本《民法》所谓婿养子缘组。所谓接脚夫,即日本《民法》所谓入夫。乃以男子入寡妇之家。现行法律及公文书,无接脚夫之说,然乡俗数见不浅。吾吴谓之填黄泥或爪脚黄泥。爪脚即接脚,接音闭口,例转幽宥,故认为爪脚。黄泥即巫儿,古音儿本读倪,倪宽即儿宽,巫儿转为黄泥,犹胡瓜转为黄瓜,无是公作亡是公耳。巫儿本义,为长女主祀。巫者,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诗》曰:谁其户之,有斋(原文确为“斋”,疑误,应为“齐”)季女。【12】
此外,像《春秋公羊传·哀公六年》“陈乞谓诸大夫曰:‘常之母有鱼菽之祭,愿诸大夫之化我也。’”注云:“齐俗妇人首祭事。”《齐策》:“北宫之女婴儿子无恙耶?彻其环填,至老不嫁,以养父母。”这皆属于巫儿之类。这里值得注意的就是巫儿始为巫女之一种,齐国民家之长女,皆为巫儿,司一家之祭祀,实占家长的地位。此等女一生不出嫁,但因欲举子,故迎赘婿为配偶。而辽代之奥姑,则与此同俗,亦司婚燕之礼,当其坐于奥时,盖犹中国之以少女为“尸”,均受人们的尊敬,此明为母系及母权制之痕迹。其尚足本问题的佐证者,据近代学者的研究,知古代东胡等民族曾盛行一种萨满教,其祭祀时常为当家妇及好女子主之,而此“奥姑”若以今语释之,当即萨满教之当家妇及好女子。这可见中国境内母系社会之广泛。而奥姑之为母系遗迹,可信而有征。兹为时日关系,暂止于此,将来如续有所获,当再为报告。
注释:
【1】[元]脱脱:《辽史》卷七一《列传第一·后妃》。
【2】[元]脱脱:《辽史》卷三一《志第一·营卫上》。
【3】[元]脱脱:《辽史》卷三七《志第七·地理一》。
【4】[元]脱脱:《辽史》卷三七《志第七·地理一》。
【5】同上。
【6】同上。
【7】同上。
【8】[元]脱脱:《辽史》卷六五《表第三·公主表》。
【9】[元]脱脱:《辽史》卷四《本纪第四·太宗下》。
【10】沙尔·费勒著,许楚生译:《家族进化论》,大东书局1930年版。
【11】郑师许:《汉唐时代四裔民族之妇女地位》,《新中华》1933年8月。
【12】吕诚之:《中国宗族制度小史》,中山书局1929年版。
(原文发表于《福建学院月刊》第1卷第1期,193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