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代的奴隶考
《休休室治史文稿补编》四
一、绪言
“奴隶”在中国社会上有很悠久的历史,这是谁都不能否认的。我们从古籍上即常见有奴隶的记载。如:《书经·甘誓》:“予则孥戮汝。”《论语》:“箕子为之奴。”《周礼·秋官·司厉》:“男子入于罪隶,女子人于舂藁。”《左传·襄公二十二年》:“斐豹隶也,载于丹书。”此外,尚有臣妾、臣仆、童仆、臧、获、竖、役、厮、扈、养、皂、舆、台等,均为奴隶的异名。但是奴隶这个名词到底应用怎样的解释呢?大抵隶属于他人,失去其国民底独立的自由与身份,而专供人之役使者,都可以叫做“奴隶”。奴隶的来历是这样的,自然在人们看过去是卑卑不足道底下流的东西。其实,我们稍为广泛的研究历史一下,会立即转换这种的论调。昔法国的经济学者杜诺逸氏(Chares Dunoyes)曾说:“近来渐趋固定的社会经济制度,系发源于产业上各种职业的奴隶制度。”这殊值得我们之玩味的。原来奴隶是古代社会组织的必要要素,我们灿烂文明的现代社会,当其初期时,若没有这一般奴隶担任这个艰巨的开关工作,则其进度或许迟缓得多了。兹再借用英国经济学家殷格兰姆的话,以确证奴隶制度在古代社会的重要。
奴隶制度乃是古代社会经济之必要的部分,即从我们自身关于人类进化过程上的研究,也可以得到一同的结论。这不单是由于奴隶制度在其成立的当初是为胜者的利益而劳动,遂永为胜者所占有,以此代替因食人的习俗而牺牲俘虏,是一种显著的进步。这虽是错误,但由一种古语源而想起的这种利益是为一般所承认的。然而奴隶制度——第一,使军事行动是由于最后到达点的征服,适应了团体组织之必要的紧密性和继续性的程度而占得优势;第二,强制在被征服的社会上形成大多数住民的俘虏及其子孙,不问他对于那种在人性上已经养成根深蒂固的、规则的、继续的劳动之如何憎恶,而在一般对于事物都漠不关心,极愿意没有责任的社会进化的初期阶段上,使他们从事产业生活,——其后完成社会进化上之一种重要的任务,却不大为人所了解。【1】
这可见出奴隶制度是社会阶段中底必要伴随物,尤其在低级民族当其踏进定住农业社会时,须强制使用多量的奴隶,这在中国古代的殷周时代及以后北胡民族入主中国时所建立的国家,如北魏、辽、金、元等代奴隶制度之发达,均其适例。
曩者余读《辽史》,关于此类资料,搜辑颇多,盖辽为游牧民族,当崛起东北时,其势殊足咄咄逼人,附近民族,殆皆被其吞并而立于可怜地位,昔Et雄飞一时的突厥、朝鲜、渤海、汉诸族,却黯淡无色,反受契丹人所呼斥叫骂,驱其建州军,立郡县,使其担任军事、经济、家庭上的种种工作,其数目的庞大,如“赐奴婢万口”之例,几有占着社会组织的基础。此段事实,《辽史》记载极多,兹姑举数例,略见当时的政府、贵族、部族蓄奴之风。
皇帝即位,凡征伐叛国,俘掠人户,或臣下进献人口,或犯罪没官户,皇帝亲览闲田,建州县以居之,设官治其事。【2】
弘政县,世宗以定州俘户置,民工织纴,多技巧。【3】
萧惠曰:臣以戚属据要地,禄足养廉,奴婢千余,不为阙乏,陛下犹有所赐。【4】
哈斯罕人户没入博哕满勒部者,索还复业。【5】
现在本文的范围,即从各方面将辽代奴隶状况作一般的考察,并略究其与社会的关系和作用。
二、奴隶的来源
广泛地,从全部历史的见地来考察中国奴隶制度的发展,在每时代中颇有浓淡深浅的不同。这个一起一落,常和中国的一治一乱,好像遥遥相对。为什么要发生这些现象呢?这从中国社会上可以得到解释。中国奴隶的来源,我常把握有两条的路线:
1.由于农村的破产,盖中国为长期封建社会的统治,课役特重,土地问题不能解决,一遇农村破产时,农民多自愿投靠“大家”为奴隶,以避课役。秦汉魏晋间奴隶使用的广泛,多是这样的来历。余前草《晋代的土地问题与奴隶制度》(将在《现代史学月刊》发表,广州中山大学史学会出版)一文,对于这个问题,有详细的论列。
2.由于北方民族的侵入与兴起,如“元魏破江陵,尽以所俘士民为奴,无问贵贱,盖北方夷俗皆然也”。因从游牧生活到农业生活,一定需要有广大的劳动者,专任开辟之工作。所以北魏、辽、金、元各代奴隶的众多,完全是基于这个理由。
亦为了这两个原因,所以奴隶制在中国社会能持续不断而有浓淡深浅的现象。不过我们须知奴隶制与其社会有深密的联系之处,这里且把辽代底社会结构,略为一述。
辽之建国,合两种人而成,一北方游牧之族,一汉地州县之民也。北方游牧之族,又分两种:一为部族,一为属国。《辽史·刑法志》谓:“辽太祖时,治契丹及诸夷,皆用旧法,汉人则断以律令。太宗时,治渤海人亦依汉法。道宗时,始以国法不可异施,命更定律令,其不合者别存之。”则道宗以前,契丹、汉人,实未尝受治于同一法律之下。又辽人设官,财赋之司,偏在南京,亦腹汉人以自肥也。【6】
辽代自始即以种族的歧视,来奴使他族为目的。故其得到驯服渤海人、汉人时,并不杀却,而完全利用其作为推动社会行程的工具。为了这,所以辽代奴隶以战争的俘虏占着主要的部分,但也有其他的方法,兹依次叙述如下:
(一)俘虏
战争为制造奴隶的重要来源之一。古代希腊、罗马奴隶数目的惊人,亦皆从俘获而来。即在吾国古代,也是同样的情形,譬如“臣”字,依梁启超氏的疏解:“象其稽颡肉袒屈服之形。《说文》‘臣’字下云:‘牵也,象其屈服之形。’《庄子》‘擎跽曲拳,人臣之事也’。稽颡,服之甚也;肉袒,服之尽也。”【7】辽为新兴的游牧民族,其喜掠他族为奴隶,殊无足怪。而腥风所播,于是渤海、女直、汉人均沦陷于铁蹄之下。
明年秋七月,以兵四十万伐河东、代北,攻下九郡,获生口九万五千。……伐女直,下之,获其户三百。……先是德祖俘奚七千户,徙饶乐之清河,至是创为奚德部,分十三县。【8】
丙子,枢密使耶律色珍、林牙勤德等上讨女直所获生口十余万。【9】
十一年,总兵四十万伐代北,克郡县九,俘九万五千口。十二年,德祖讨奚,俘七千户。……神册元年,亲征突厥、托欢、党项、小蕃、沙陀诸部,俘户一万五千六百。……四年,亲征裕库国,俘获一万四千二百口。五年,征党项,俘获二千六百口。【10】
此外,关于“俘生口十余万”等这一类记载,更史不绝书,未能备引。而这些俘获的生口,当然都成了奴隶的补充队伍,源源不绝地供辽人的使用。
(二)罪人
清人方苞曰:“古无奴婢。事父兄者子弟也。事舅姑者子妇也。事长官者属吏也。惟盗贼之子女,乃为罪隶而役于官。”可见以罪人为奴隶之制,此风甚古,不仅辽代为然。
籍没之法,始自太祖为塔玛噶赛特时,奉哈陶津汗命,案裕实噜遇害事,以其首恶家属没入斡里,及淳钦皇后时析出,以为著帐郎君,至世宗诏免之。其后内外戚属及世官之家,犯反逆等罪,复没入焉。余人则没为著帐户。其没入宫,分赐臣下者亦有之。【11】
十二月辛亥,以叛人纳洋珲家口分赐群臣。【12】
秋幸龙眉宫,辍逆党二十九人,以其妻女赐有功将校。【13】
杀伶人赵惟一、高长命,并籍没其家属。【14】
吼辞曰:臣位已高,弗敢求富。臣从弟达鲁诸子生事籍没,陛下哀而出之,则臣受赐多矣。【15】
依最后这一段的话,可知当时的贵族亦有因犯罪而沦为奴隶者。
(三)赏赐
奴隶是失去了自由的人,在奴隶主方面看来,完全不把他当做人看待,而视与牛马同科,专供人家奴使的工作兽,可以赠遗,也可以赏赐。辽代奴隶之出于赏赐者极多。
丙寅,至库哩,……以生口六百、马二千三百,分赐大小鹘军。【16】
丙午,以先所俘户,赐鲁呼。【17】
以崇德宫户,分赐冀戴功臣及北院大王斡,南院大王吼,各五十。【18】
己亥,猎熊以唤鹿人布库并掖庭户,赐伊勒哈。【19】
九月乙巳,赐傅父侍中达里塔、太保芝补、太保丕勒、保母霍实页页等户口、牛羊有差。【20】
戊午,幸凉陉,以所俘分赐皇族及乳母。【21】
丙寅,以太尉旺布所俘生口,分赐赵妃及裕悦迪辈伊啰斡。【22】
戊午,所俘高丽人,分置陵庙,余赐内戚大臣。【23】
三月丁卯,诏有司以张孝杰家属分赐群臣。【24】
诏诛伊逊,……以其家属分赐被杀之家。【25】
赐奴婢万口。【26】
置北院枢密使,上命安图为之,赐奴婢百口。【27】
世宗即位,赐宫户五十。【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