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铁会议的岐异与缺憾:兼论中国古代商人资本的性质和历史作用
【内容摘要】出现在大一统中央集权帝国奠基时期、西汉中叶的盐铁会议,对以后的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影响。与会两派在经济政策、经济理论领域里诸多歧义的焦点为如何对待自由商品经济。以重商见长的御史大夫派的干涉主义与以重农抑商著称的贤良文学派的放任主义之争,为何出现各自思想、思维起点与政策、方针结局的悖逆以及对立的双方发生交叉和错位的现象?笔者认为,作为抑商思想、干涉政策的否定者——理论上的私人工商业者代表,被排拒门外,是这场论战的缺憾。究其原因:商人资本在以自然经济占支配地位的国民经济结构中,无法成为一个独立的经济成分,因此在政治上无法代表自己。而桑弘羊等人主张的、并为后世专制统治者所效行的国家商业资本政策旨在遏抑、扭曲和规范商人资本,使之变成经济统制的帮手。商人资本丧失正当、合理的经济职能,导致商品经济的不健康状态.从而影响了古代中国社会的良性运行。
【关键词】盐铁会议;御史大夫派;贤良文学派;国家商业资本;商人资本
【作者简介】孙竞昊(1964—),男,山东威海人,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上海200241)。
【原文出处】《历史教学问题》(沪),2010.3.11—20
汉昭帝史元六年(公元前八十一年),西汉朝廷以年仅十三岁的昭帝的名义颁旨,在京城长安召开了由政府与社会两方面人士参与、就武帝遗留的经济政策和由之引发的各项关于政治、治乱得失的社会问题进行讨论的所谓“盐铁会议”。览阅桓宽编篡的会议记录《盐铁论》,每每惊叹于两派人士精彩纷呈的争论。然而仔细缕析他们的立论、意旨,却发现唇枪舌剑的锋势之下不见矛盾的荡然解决,于是感到会议缺少些什么,并因之联想到中国古代社会结构与社会运动的相关特点,以及一仍旧贯的历史延续性。
一、导论:盐铁会议的召开
盐铁会议采用朝野对话的形式,以“问民间疾苦”(《盐铁论·本议》,下引该书,只注篇名)作标榜,显示出中央政权的某种开明。但情形远没有这么简单。武帝时期的“霸道之治”所促发或加剧的社会矛盾积压已久,在他去世后得以公开化。代表豪强地主势力的大将军霍光虽未在会议上露面,却是幕后的主要策划者。他充分利用了社会不满情绪,将国家经济政策之利弊付诸公论,为与主持财经事务的御史大夫桑弘羊进行权力角斗作舆论准备。作为民间代表的贤良文学派,有的来自或荐自“豪富民”,固然替其说话,重要的是他们皆系地方上有声望的儒生,素以“匡君救民”(《非鞅》)白命,今“怀六艺之术”(《刺复》)赴会,故可真诚地反映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
会议讨论的内容其实已经逾出经济政策的藩篱,延伸为经济思想、道德观念、政治信仰和学术原则的深层交锋。汉武帝独尊儒术、表彰六经后,先秦时代锋芒毕露的百家争鸣表面上归于沉寂,却部分地转化为儒学内部的派系纷争,由此不难理解盐铁会议上骨子里铭刻着法家哲学的御史大夫派(包括桑弘羊和其属下御史以及丞相史)能够采撷儒家经典语录当作辩论的依据。即便这时的儒家也不再像孔孟时代那么纯净了,同样历经沧桑之变,掺杂了其它各家的思想,譬如贤良文学派津津乐道的“清静无为”、“与民休息”之类,原本为黄老道家的说教。所以,这次论辩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交错景观,呈现出扑朔迷离的色彩。
二、争辩的由来、焦点及双方的误区
两派的争论从评议武帝对匈奴作战以及现在要不要嗣续这一国策开始,但王道与霸道之争的焦点则在经济政策上,因为汉初数十年的物质积蓄远不足以供给大规模的武力讨伐,盐铁管营、酒榷、均输、平准等经济举措缘自筹集军旅之需,所以经济政策的废立与否构成双方的歧异。概而言之,“舒六艺之讽”(《杂论》)的贤良文学派之迂阔与“言利事折秋毫”(《史记》卷三十《平准书》)的御史大夫派之精明形成鲜明的对比。但仔细推敲也不难发现,前者陈腐的论调中不乏对现实矛盾的真实暴露,后者务实的言谈里亦颇多对现行政策的刻意粉饰。
两派几乎在所有提及的议题上都各树一帜,攻讦不已。现择其端要,解析于下。
首先是在禁榷制度上的分歧。盐、铁官营、酒类专卖和统一铸钱是西汉王朝运用政权力量干预经济事务的主要举措。在自然经济占支配地位的农业社会里,铁器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所谓“铁,田农之本。”(《汉书》卷二十四下《食货志下》)“铁器,民之大用也。”(《水旱》)“铁器者,农夫之死士也。”(《禁耕》)食盐更是生活须臾难离的生活资料,所谓“盐,食肴之将。”(《汉书》卷二十四下《食货志下》)酒则直接依存于粮食的生产与消费。而没有货币,商品经济成分便不复存在。这几种商品既关涉到国计民生,又提供产销两旺、赢利最大的工商业利润。御史大夫派坚决主张由官家垄断此类商品的产、运、销的直接专卖形式,禁止私人染指,不仅是出于聚敛财富的权宜考虑,更重要的是看到了中央集权体制下经济统制与政治控制的关系。针对贤良文学派们称羡的文景之治,桑弘羊指出:“文帝之时,纵民得筹钱、冶铁、煮盐。吴王擅鄣海泽,邓通专西山,山东奸滑咸聚吴国,秦、雍、汉、蜀因邓氏,吴、邓钱布天下。故有筹钱之禁。禁御之法立而奸伪息,奸伪息则民不期于妄得而各务其职,不反本何为?故统一,则民不二也;币由上,则下不疑也。”(《错币》)御史大夫派基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观念,认为唯有君主才有权支配自己的私有财产,也惟其如此才能公正地代表众人的利益,否则就会酿成祸乱:“家人有宝器,尚函匣而藏之,况入主治山海乎?夫权利之处,必在深山穷泽之中,非豪民不能通其利”;倘“放民于权利,罢盐铁以资暴强,遂其贪心,众邪群聚,私门成党,则强御日以不制,而并兼之徒奸形成也。”(《禁耕》)这就是御史大夫派忧虑的“民有相妨之富”(《错币》)。正是鉴于经济权的分散会导发政治纷争的后果,“人君统而守之则强,不禁则亡。”(《刺权》)御史大夫派一语破的:“今意总一盐铁,非独为利人也,将以建本抑末,离朋党,禁淫侈,绝并兼之路也。”(《复古》)
贤良文学派没有正面回答中央集权国家是否需要集中财权,但明确指出“相妨之富”的灾祸来自政府,而不是民间:“夫权利身者,不走山海,在朝廷;一家害百家,在萧墙,而不在朐邴也。”(《禁耕》)从“天子藏于海内”的儒家财富观出发,他们认为朝廷独占山海是造成一切纷乱的根源,所以,“王者不畜聚,下藏于民,远浮利,务民之义,义礼立则民化上”(《禁耕》),于是得出结论:“王者外不鄣海泽以便民用,内不禁刀币以通民施。”(《错币》)在盐铁会议上,贤良、文学们更多地揭露和谴责禁榷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恶果。首先,国家涉足工商领域,私人经营者自然不是竞争对手;加之官吏个人往往直接从事货殖谋利,必定出现“因权势以求利”、“为权利以充其私”的局面,使得“刍荛者不能与之争泽,商贾不能与之争利。”(《贫富》)这里,贤良、文学们虽然没有区别开政府的组织活动与官吏个人的营私行为,却暴露了两者恶行结合的危害。其次,政治干涉经济,官营工商企业以行政命令、统一计划和衙门管理的方式经营,滋生出诸多戕害人民生产、生活的流弊。其中,铁器的官营制造和专卖尤其招致非难。在《水旱》篇中,贤良历数对消费者的各项损害:1.统一规格。“县宫鼓铸铁器,大抵多为大器,务应员程,不给足用”。2.统一价格。“壹其贾……贾贵,百姓不便。贫民或木耕手耨,土擾淡食”。3.质量低劣。“器多坚鏗,善恶无所择。”4.购买不便。“吏数不在,器难得。家人不能多储,多储则镇生。弃膏腴之日,远市田器,则后良时。”5.强迫人民购买与服役。“铁官卖器不售,或颇赋与民。卒徒作不中呈,时命助之。发征无限,更繇以均剧,故百姓疾苦之。”与此相反,贤良十分眷恋私家生产和自由买卖的种种优越之处:“故民得占租、鼓铸、煮盐之时,盐与五谷同贾,器和利而中用……家人相一,父子戮力,各务为善器。器不善者不集,农事急,挽运衍之阡陌之间,民相与市买。得以财货五谷新币易货,或时贳民,不弃作业。置田器各得所欲,更繇省约。县官以徒复作,缮治道桥诸发,民便之。”贤良文学派对铁器官营的批评与对自由经营的肯定也适合其它几项商品。在他们看来禁榷制度坏在一个“官”字上,所谓“一官之伤潜力。”(《禁耕》)尽管贤良、文学们在相当程度上披露了真实情况,也含有一定的合理成分,但是他们并非从市场的角度发难,自觉地把价值规律作为评判的尺度。本质上,他们属于顺其天然的自然经济观,或者说一种在自然经济范畴内允许简单的商品生产与交换以自发调节经济生活的小生产者意识,无为而治究竟不能与自由经济画等号。
均输法、平准法是武帝时期与禁榷制度相得益彰的经济政策,主要是借助于市场功能干预商品价格以调剂盈虚、平衡供需,将利源收归中央。两法在扭转政府财政困窘方面成效最巨,充分证明了桑弘羊攻于“心计”、“术数”的商业天才。桑本人对此颇为自得:“王者郡国诸侯各以其方物贡输,往来烦杂,物多苦恶,或不偿其费。故郡国置输官以相给运,而便远方之贡,故曰均输。开委府于京师,以笼货物,贱即买,贵则卖。是以县官不失实,商贾无所贸利,故曰平准。平准则民不失职,均输则民齐劳逸。故平准、均输所以平万物而便百姓,非开利孔为民罪梯者也。”(《本议》)文学则指出“均”“平”之说徒具虚名,因为它们在推行过程中早已面目全非了:“古者之赋税于民也,因其所工,不求所拙。农人纳其货,女工效其功。今释其所有,责其所无。百姓贱卖货物以便上求。间者,郡国或令民作布絮,吏恣留难,与之为市。吏之所人,非独齐、阿之缣,蜀、汉之布也,亦民间之所为耳。行奸卖平,农民重苦,女工再税,未见输之均也。县宫猥发,阖门擅市,则万物并收。万物并收,则物腾跃。腾跃,则商贾牟利。自市,则吏容奸,豪吏富商积货储物以待其急。轻贾奸吏收贱以取贵,未见准之平也。盖古之均输,所以齐劳役而便贡输,非以为利而贾万物也。”(《本议》)这里不难看出,御史大夫派侧重于强调国家介入流通过程,以矫正和调控商品经济自发作用所产生的不良后果;贤良文学派看到的则是行政命令对于自然经济秩序和自发商品关系的扭曲,以及“奸吏”假公渔利,与“轻贾”(即不法商人)狼狈为奸、变相盘剥的弊端。
现行经济政策上的抵牾歧争源于两派经济思想的殊途异趣。其中,义、利这对古老的范畴成为纷争的核心。贤良文学恪遵儒家言义不言利的君子风范与治国之道,高扬道德仁义的教化作用。文学说:“诸生对策,殊途同归,旨在于崇礼义,退财利,复往古之道,匡当世之失。”(《利议》)所以会议刚开幕,就以“为民请命”的姿态抨击政府:“今郡国有盐铁、酒榷、均输,与民争利。”(《本议》)严重违背了仁政、德治的原则。势必危及社稷,因为“礼义者国之基也,而权利者政之残也。”(《轻重》)姑且撇开伦理说教的形式,“毋与民争利”包含着十分丰富的现实。第一,由于政府、官僚与社会、人民大众处于社会结构的对立状态,既然反对统治集团与民争利,自然赞成财富流向社会,工商业者作为贤良、文学们笼统所称“民”中的一部分自然享有这种机会。第二,政府率先背义趋利,上行下效,社会风尚堕落,“上好礼则民嗜饰,上好货则下死利也。”(《错币》)在农业社会里,人们通常认为“商则长诈,工则饰骂”(《力耕》),淳朴谐和的民风便被欺诈、奸滑、奢侈、懒惰等习气代替。第三,政府煽起全民上下逐利竞财,必然导致社会等级秩序大乱。他们认为祸根在一个“欲”字。当年汉武帝好大喜功就是由于“多欲”。史载当时“武力进用,法严令具。兴利之臣自此始也。”(《史记》卷三十《平准书》)于是有了桑弘羊等人创立的经济政策,可见“欲”与有为、霸道相连。如何消弭这些现象呢?贤良文学派沿循了儒家注重思想教化解决社会问题的方式,把限制物质欲望作为治本之方,用“义”来规范、约束“利”:“临财苟得,见利反义,不义而富,无名而贵,仁者不为也。”(《地广》)其实,“以礼义防民欲”(《本议》)并非限于道德准则,道德无非是现实世界的折射:“义者,事之宜也。”(《刑德》)人们只能根据各自的名分、按义礼分配和享受社会财富,倘若“违于义而竞于财”(《错币》),越轨猎取财利,就会践踏宗法等级制的秩序和规则。贤良文学派特别看重作为下民道德表率的最高当权者的责任和影响:“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世务》)要其“寡攻节用”(《水旱》),达到“上不苛扰,下不烦劳,各修其业,安其性……上清静而不欲,则下廉而不贪。”(《执务》油此看来,贤良、文学们轻蔑物质利益的风格极为鲜明。反观御史大夫派,其推崇物质利益的功利主义态度是显而易见的。他们在辩论中不断挖苦对方的穷酸,嘲讽空喊仁义道德的虚骄:“儒皆贫羸,衣冠不完。”(《地广》广拘儒布褐不完,糟糠不饱。”(《毁学》)在孝养问题上,针对文学“君子重其礼,小人贪其养”(《孝养》)的清高,臣相史回驳道:“夫蔬粝,乞者所不取,而子以养亲,虽欲以礼,非其贵也。”(《孝养》)在德治还是刑治问题上,御史大夫派认同法家的性恶论、重罚说,认为贤良文学派“明德教,谨痒序,崇仁义,立教化”的“百世不易其道”(《尊道》、无济于事,指出:“民者敖于爱而听刑。故刑所以正民,锄所以别苗也。”(《后刑》)应该说御史大夫派的观点大致表现出一种唯物论的态度,可也坠人漠视精神的作用和相对独立性的泥潭。双方义利之争的偏颇说明他们都束缚于各自的思维范式。
依照儒家的观点,“义”与“利”有着十分具体的现实指代内容:株守垄亩,肆力农事,便符合义,因为宗法等级制度和其原则的经济基础即是相对稳定的自然经济和地主土地所有制。反之,不务正业,投身与市场联系密切的货殖行当,便破坏了固有的财富分配结构,从而搅乱既定的社会品味序列,就是妄求不义之利。于是,本末之辩就成为盐铁会议上如何看待各经济部类的作用、处理其间关系的显要议题。贤良文学派认为:“农,天下之大业也。”(《水旱》)主张:“崇本退末”(《本议》),“节用尚本”(《力耕》),不厌其烦地唠叨了一大套以农为本、以粮为纲、贬抑工商、限制消费等内容的重农理论。在农业社会里,其合理性毋庸置疑。可问题在于贤良、文学们把农业的重要性绝对化了。他们体察到不良的工商行为对农业生产的消极影响,却将社会生产部类之间的很多表层上的矛盾放大到势不两立的境地。他们没有认识到贫富、贵贱现象的制度根源,简单地把两极分化、土地兼并等不公平现象归罪于商品经济。重农逻辑演绎出抑商。其实商品经济的不健康发展只是加剧了原有的危机,而贤良文学派真正的担忧却是商品经济更动了现有的财富结构,从而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御史大夫派并不公然否认农业为本,他们举起“本末并利”(《轻重》)的旗帜,主张农、工、商并重,其重心则偏向工商业,特别是商业。他们就商业、商品经济阐发的大量极富价值的议论,在中国古代经济思想史上可谓空前绝后。他们虽然深刻地体认到工商业在国民经济结构和社会生活中积极而重要的作用,却蹈人拔高商业、将流通作为财富源泉的误区:“商贾之富,或累万金,追利乘羡之所致也。富国何必用本农,足民何必井田也?”(《力耕》)“运之方寸,转之息耗,取之贵贱之间耳。”(《贫富》)“物丰者民衍,宅近市者家富。富在术数,不在劳身;利在势居,不在力耕也。”(《通有》)错误地根据商品交换的不等价外观,把利用商品的地区、季节、丰歉造成的差价以截取利润的“术数”作为财富的本源之一,等同于生产环节。此类“商业创造财富”的庸俗观点,中外一般重商论者概莫能外。然而殊为遗憾的是,这种显然属于商人阶级的重商理论没有成为商品经济自由发展的辩护词;依照重商理论制定的禁榷制度和均输、平准诸法给私营工商业带来的是一张张“普罗克拉斯提斯的床。”再看贤良、文学们的抑商主张,也不是完全杜绝商品经济成分的存在,大体允许民间简单、低级的工商活动,即作为自然经济补充的小商品经济行为。由于盐铁诸政策侵夺了中小工商资本为主体的私有商人资本,反对它们本身就意味着对私营工商业自由发展的某种肯定和保护,这就是贤良文学派抗议“与民争利”所始料不及的结局。孰料重商的御史大夫派却把贤良、文学们“进本退末”(《本议》)的呐喊化为行之有效的行动。他们认为山泽之利“其势必深居幽谷,而人民所罕至”(《刺权》);若听任自由开发,只能为豪强所控,据为专利。不仅“不佐公家之急”(《汉书》卷二十四下《食货志下》),反而扩大兼并,加剧贫富分化。游离于土地之外的农人只得趋事末业,故此要“垄天下盐铁诸利,以排富商大贾”(《轻重》)。禁锢了商品经济的放纵运动,农人不受侵渔才会安于稼穑。虽然各项官营政策借助了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市场机制,却未蜕去以追求使用价值为主要目的的自然经济的胎痣,况且又有“超经济力量”对经济事务的横加干扰,自由工商经济只能萎缩进阴暗的角落。可见,御史大夫派与贤良文学派不但没有本质的对抗,而且相反相成、殊途同归,两派都拘囿于自然经济结构的规定。
质言之,如何对待私营工商业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体现在政府经济政策上即是如何处理国家权力在商品经济领域内的程限问题。在这里,御史大夫派的干涉主义与贤良文学派的放任主义剑拔弩张。桑弘羊等人力持官营资本应在工商经济居主导地位,并由国家掌握贷放、左右物价以平衡轻重关系,通过对有关国计民生的商品生产与流通的操纵与协调,达到控驭整个国家经济命脉的鹄的。这种压制自由商品经济的政策与作为其根据的重商理论颇多悖逆,也与近代资本主义早期国家动用政权力量保护、扶植、奖励私人工商业的重商主义不可同日而语。贤良文学派的倡导放任主义,否定超经济的侵乱,以为经济活动毋需人力干预即可顺利进行,“百姓各得其便,而上无事焉。”(《水旱》)矛头直指桎梏私人工商业的国家权力。这样的结果似又违拗其抑商的本心。贤良、文学们敌视商品货币关系的原则立场,决定了他们的放任主义不能与商品经济高度发展基础上的自由主义混为一谈,实质上,它们是自然经济论的一种特有体现。对照两派,他们各自主张的初衷与结果发生了错位,其直接和间接影响在经济思想、经济政策、乃至经济生活领域造成诸多非驴非马、不伦不类的现象。
三、争论的缺憾和及其深刻的社会政治原因
沿循书中篇章,盐铁会议上栩栩如生的各色人物、起伏跌宕的论战场景跃然纸上。然而,拨开聚讼纷纭、沸反盈天的硝烟可以发现,两派在许多议题上乍看针锋相对,实际上既有交叉、叠合,又有支离、疏漫,争辩往往不能执著于关节点以理清是非曲直,诚如近人章太炎所评:
然观其驳议,御史大夫、丞相史言此,而文学、贤良言彼,不相剀切,有时牵引小事,攻劫无已,则论已离其宗。或有却击如骂,侮弄如潮,故发言终日而不得所凝止。其文虽博丽哉,以持论则不中矣。
——章太炎《国故论衡·论式》
在一些问题的关键、要害处,我们看不到两派实质上的冲突,会议上没有严格意义的正、反方,不能构成矛盾关系的对立面。究其所以然,笔者认为盐铁会议缺少另一与会一方——即从事自由商品经济的私人工商业者的代表。试看,御史大夫派关于商品货币关系的观念反映了他们的阶级意识,但这种重商理论是基于国家财政考虑,为国家经营、支配商品经济服务的,私营工商经济得到的是不由其自主的枷锁。贤良文学派鼓吹藏富于民、默认自由贸易的放任主义,痛诋来自国家权力的经济攫取,结果却在为私人经济活动、特别是工商活动争取宽松的社会环境。可儒家的经济伦理观毕竟根植于小农经营方式为主体的自然经济土壤。“市,商不通无用之物,工不作无用之器。”(《本议》)可以推想,当商品货币的洪水冲决自然经济的堤坝时,视商品经济为猛兽的儒生们肯定不会处之泰然的。因此,只有自由商品经济论才是自然经济论和官营政策论的真正否定者。可惜的是,私人工商业者被严拒在盐铁会议门外,没有成为矛盾的一方,其意志和要求迂曲、含混地分散体现在御史大夫派、贤良文学派身上,而无法完整、正当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这是此次会议的缺憾,而且这缺憾随着历史的延伸而绵亘下来。
私人工商业者这样的社会处境当然不能归咎于他们自身,需要纳进整个社会结构中才能理解和把握。在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前资本主义社会形态里,商人资本(包括手工业资本与高利贷资本)的运动好似卡尔。马克思所比喻的“生活在世界空隙中的伊壁鸠鲁的神”,无法自主、自如地舒展自己的肢体。尤其是中国,农耕经济很早就高度发展;自然经济结构的相对稳定、锢闭限制了商品货币关系起伏的程度。那么,商品经济的扩张对农业生产、自然经济的负面作用容易为人们发觉和夸大,商业和手工业向来被当作“贱业”、“末技”,轻商、贱商的偏见历久,凝结成顽韧、普遍的社会心理。汉初,“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孝惠、高后时,为天下初定,复驰商贾之律,然市井之子孙亦不得仕宦为吏。”(《史记》卷三十《平准书》)商人资本受到了舆论与制度的双重胁迫。然而,“夫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史记》卷一百二十九《货殖列传》)财富的诱惑似魔杖般驱策人们卷入货殖盈利的漩涡。盱衡中国古代商品经济,倘若说众多小商人资本的存在是依托于汪洋大海般的小生产者简单生活、生产和交换需求的话,那么较大一些的资本总得仰赖某些强大的“超经济力量”的庇护和囊助,这是由政治一体化的社会特质决定的。西汉王朝作为早期的中央集权大一统国家,地主阶级内部、皇权与地方豪强的权益之间的矛盾十分紧张。在这种情况下,商人资本的倒向便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如果商人资本与豪强地主联袂,就会丰满地方分裂势力的羽翼,“枝大而折干”(《刺权》),构成对中央集权的离心。景帝三年(公元前一五四年)触目惊心的吴楚七国之乱留给最高统治者一条带血的警示。武帝即位后,强化集权专制的一个重要内容便是从经济上竭力削弱商人资本、豪强地主的实力,一是索性动用明火执仗的强制手段,如厉行算缗、告缗令,将储积在商贾等富户手中的钱币收垄国库。司马迁描述当时情形:“杨可告缗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杜周治之,狱少反者。乃分遣御史廷尉正盐分曹往,即治郡国缗钱,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率破……”(《史记》卷三十《乎准书》)二是“暗渡陈仓”,利用商品市场经济的特有功能。在幅员辽阔、交通不畅、经营分散、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帝国,要集中财权,需借助于商品和货币的交换形式。于是,各种经济统制的举措纷纷出笼:频繁改革币制,最终由国家掌握统一铸币权;盐铁宫营,酒专卖;均输,平准……概言之,是将商人资本嵌进国家机器得以掌控和垄断的网罟里。耐人寻味的是,为武帝制定和推行这类政策的却是一帮懂得商业规则的巨商或其子弟。元狩三年(公元一二○年),“东郭咸阳,孔仅为大农丞,领盐铁事,桑弘羊以计算用事,待中。咸阳,齐之大煮盐;孔仅,南阳大冶,皆致生累千金……弘羊,洛阳贾人子,以心计,年十三待中。”(《史记》)卷三十《平准书》)后来桑弘羊独揽财政大权,还成了武帝遗命的托孤大臣之一。这些人谙习谋利生财之道,也从自身的活动中体会到,商人资本在自然经济结构和专制政治体制内往往会演化成威胁政权统治的“无组织力量”。于是,他们契合武帝加强中央集权的脾胃,对商人资本加以改造和管制,使之成为聚敛社会财富、巩固王朝统治的工具,并由皇权协调地主阶级的整体利益。商人资本不得不向皇权低头,以在专制主义下牺牲独立性以换取生存权。不可否认,强大、统一的政权对于商人资本紊乱经济秩序的盲目白发行为有一定的整肃作用,但以行政权力干涉经济规律,则如贤良、文学们所指责的那样遗患无穷,百弊丛生。
御史大夫派的重商理论,是先秦以来商人阶层意识的继承和发展,但由国家经营、支配工商经济,独操轻重、敛散之权的思路则直接来自《管子·轻重篇》。谢天佑师认为这不是泛泛的重商理论,而名之为“国家商业资本政策”。(见谢天佑《秦汉经济政策与经济思想史稿一兼评自然经济论》,106—111页)“为官山海”的特色在于不直接向以农民为主体的广大生产者搜刮赋税,而侧重于从流通领域攫夺商业资本,从而将社会财富揽进国家手中,然后以皇权的名义在各阶级、阶层、集团、地区和行业之间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冀以达到缓和社会矛盾的效果。正如桑弘羊所谓:“制其有余,调其不足,禁溢羡,厄利涂,然后百姓可给家人足也。”(《错币》)内中妙用《管子·轻重篇》,称为“见予之形,不见夺之理。”早在春秋时管仲就在齐国开禁榷制度之先河:“总一盐铁,通山川之利而万物殖。”(《轻重》)奠定了齐国争霸称雄的强大物质基础。国家商业资本政策在汉武帝时期成就斐然,御史大夫派在会议辩论中对此相当自负:“征敌伐国,攘地斥境,不赋百姓而师以赡。”(《非鞅》广赋敛不增而用足。”(《轻重》)这种说法是有事实依据的。当时不止战争经费,对其它天灾人祸的救济,也莫不“费皆仰大农。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故能澹之。”(《汉书》卷二十四下《食货志下》)汉武帝的文治武功于是得到了充足的财政保障。而且,不增加农业税(田赋和人口税),没有对农民竭泽而渔,加之“予之形”掩饰了些许“夺之理”,故曾有史家称武帝“有亡秦之实而免亡秦之祸”(《资治通鉴》卷二十六“汉纪十四”)。
既然国家商业资本政策有如此妙效,那何乐不为呢!历朝统治者大都承袭了汉武帝的衣钵,并且不断地扩大禁榷的范围和规模。唐人皮日休尝感慨系之,“自汉至今,民产半人乎公者,其为桑弘羊、孔仅乎!”(《鹿门隐书》)“民产半人乎公”的表象透露出一个历史秘密,国家商业资本政策切合法家主张的国富民贫的旨趣。国富或民富,是中国古代特殊的社会结构和分配体制下极为严峻的矛盾关系。所谓国富,指社会财富由以皇权为代表的国家财政所有和支配,又曰国计、公利;所谓民富,指社会财富散人民间,由天下黎民百姓各自享有,又曰民生、私利。
历史上国富论与民富论的争辩由来已久,也不仅限于儒、法两家,只不过儒、法各执一端,把两者的冲突推至非此即彼的两极。在国民经济的总体构架内,法家宣扬彻底的国富论,赤裸裸地主张“损下益上”,苛法重税于民,使“家不积粟”,达到“民……弱则尊官,贫则重赏”(《商君书·弱民》)的目的。桑弘羊也从自私自利、趋利避害的性恶论出发,认为“民大富,则不可以禄使也;大强,则不可以罚威也。非散聚均利者不齐。”(《错币》厂夫臣富相侈,下专利则相倾也。”(《错币》)坚持代表天下众人利益,也即公利的皇权,垄断山海,左右轻重:“山海之利,广泽之畜,天地之藏也,皆宜属少府。陛下不私,以属大司农,以佐助百姓。”(《复古》)可见,这套财富理论全然是从国家财政着眼,服务于集权专制的政治需要。然而,同样尊崇皇权的儒家,却从“人”的角度,推衍出民富论。要求“损上益下”,藏富于民,这显然属于民本思想范畴。孔子的弟子有若说:“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论语·颜渊》)孔子本人也讲:“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论语·尧曰》)贤良、文学们在盐铁会议上不遗余力地发挥这一精神,用来批评“与民争利”的官营政策:“宝路开则百姓赡而民用给,民用给则国富。国富而教之以礼,则行道有让。而工商不相豫,人怀敦朴,以相接而莫相利。”(《禁耕》)既然赋役出自百姓,就必须爱惜、保护好这真正的利源,“繇赋省而民富足。”(《未通》)“用约而财饶。”(《国疾》)在他们看来,天下黎民富足了,国家财政供给才有了保证。可是民富一定裨益于国富吗?特别是四民之中的工商业者,财势膨胀对国库和社会生活到底产生怎样的影响呢?《史记·平准书》记载,汉武帝时期由于天灾人祸,“于是县官大空,而富商大贾或踏财役贫转毂百数,废居居邑,封君皆低首仰给。冶铸煮盐,财或累万金,而不佐国家之急,黎民重困。”少数人的富裕与多数人的贫穷相对应,而国家更缺乏调剂贫富的财力。故而武帝雷厉风行地打击商人资本,实行将钱财集中于国家的统制之中。国计与民生不是一个概念。在一定时期内,如无生产力突进,社会的生产总值和财富总额大致保持一个恒量,所以,社会财富在国家和民间的分割存在着此长彼消的反比关系,俨如文学所称:“利于彼者必耗于此,犹阴阳之不并曜,昼夜之有长短也。”况且,“利不从天来,不从地出,一取之民间。”(《非鞅》)如此看来,御史大夫派所鼓吹的从流通领域赚取财富而非取之百姓的说法不能成立。
北宋苏轼曾有一则王安石与司马光关于财政、财富敏感问题的争论记录。
安石曰:“不足者,以未得善理财者故也。”公(指司马光一笔者注)曰:“善理财者,不过头会箕敛,以尽民财;民皆为盗,非国之福。”安石曰:“不然。善理财者,不加赋而上用足。”公曰:“天下安有此理?天地所生财货百物,止有此数,不在民,则在官,譬如两泽,夏涝则秋旱。不加賦而上用足,不过设法阴夺民利,其害甚于加赋。此乃桑弘羊欺汉武帝之言,太史公书之,以见武帝之不明尔。至其末年,盗贼蜂起,几至于乱,若武帝不悔祸,昭帝不变法,则汉几亡。”争议不已。
——《苏东坡集》卷三十六《司马文公行状》
北宋宫廷的这次辩论不啻为盐铁会议的一次重演,表明国富与民富这个难解的题目像梦魇似的缠绕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们。历史上皇权一贯假托公利,以权衡天下利益为名,对民间的各种事业当作私利进行勒索和钳制,侵害了经济与社会运行的自然法则。即使到了十九世纪中叶开埠以后,公利还在纠缠着私利,成了新型实业的拖累。承认和尊重私利、私产、自私之心之合理性的呼吁时常被均平、大同的呐喊声淹没。考勘历史上一些存在异端意识的思想家阐扬的崇私理论,不独针对儒家仁义道德的说教,更为主要的是指向了最高统治集团对民间的巧取豪夺。“毋与民争利”的道德戒律,包藏着现实生活中的经济要求。按儒家讲法,国家商业资本在流通领域“隐民夺利”,民是受害者。但民却包含了两大类:广大农民、小手工业者及小商人等下层民众;地主、大中工商业者、高利贷者等拥有大量生产资料的人。这几类民因为所属的阶级、阶层、职业不同,其利益和要求也不尽一致,甚至存在着根本冲突。汉武帝即位之初:“网疏而民富,役财骄溢,或至兼并豪党之徒,以武断于乡曲。”(《史记》卷三十《平准书》)于是才有了剥夺富豪方针的出台。所以,当贤良、文学们在盐铁会议上疾首蹙额呼喊罢黜禁榷、还利于民的时候,御史大夫派便一针见血地指出:如果“罢去之,则豪民擅其用而专其利。决市闾巷,高下在口吻,贵贱无常,端座而民豪,是以养强抑弱而藏于跖也。强养弱抑,则齐民消,若众秽之盛而害五谷。”(《禁耕》)对此,贤良文学派难以正面作答,只是用伦理原则或政策实施中出现的弊病进行反击,暴露了儒家对商品经济认识的贫乏。殊不知,国家商业资本政策的最主要危害是对经济规律、市场机制的压制,对商人资本的扭曲,其直接或间接受到的损害不仅仅局限于工商行业。
处在自然经济的藩篱内,又受到国家商业资本政策的限定,商人资本难以成为一种独立的经济成分,在政治上也无法集结成一种主体力量,所以,他们很难形成属于自己的阶阶意识。就工商业者自身而言,也呈泾渭分明的两极分化之势。少数人受到国家政权的佐袒、扶植、利用,倚官行商,假权谋利,出现私商官化趋势,即商人资本向官僚资本转化。汉武帝推行盐铁官营,便是“除故盐铁家富者为吏。”(《史记》卷三十《平准书》)这些大商人资本未曾遭受几许损失,有的还乘机扩充财势。同时一些官吏也兼置货殖,亦官亦商,劫取高额垄断利润。这两种情况都改变了商人资本纯粹的经济职能。商人资本以充当权力的附庸为代价交换一定限度内存在和发展的权利,把命运捆绑在政治权力的涨消和社会局面的盛衰上,自然丧失了自主性。大多数中小工商业者无疑成了不平等竞争和反复无常政策的受害者,而广大农民等下层社会的境遇更为恶劣。贤良文学们陈诉的来自消费者的种种抱怨是有案可稽的,他们由此阐述的“事业不二,利禄不兼”(《贫富》)的见解颇重肯綮。国家商业资本和官僚化的商人资本占据了利润丰厚的产业和环节,大多数中小工商业者只能从事自然经济水平线以下的简单商品生产和交换,在集权统治时张时弛的夹缝中谋求生存的空间和伺机壮大的机会,缺乏保障其自由发展所必需的形式和可靠的法权、行政系统,战战兢兢,动辄触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在这种危机四伏、险象叠生的环境里,容易养成贱买贵卖、投机取巧、囤积居奇、尔虞我诈、作假造伪、偷税漏税这类典型的前资本主义性质短期行为的商人品性,古来“无商不奸”、“为富不仁”的说法不是没有凭据的,纵然存在文化、道德的陶养和规范。然而,主要责任不该由工商业者来承担。商人资本丧失得以健康、自由成长的条件,在政治上表现为迷失自我,所以不能成为制约社会运动、社会性质的矛盾一方,私人工商业者被排斥在盐铁会议的门外实属必然。
专制主义体制下的国家商业资本损害了商品经济正常发展的能力,并影响到整个经济结构,其结果是缺乏自我调节的“弹性”和“张力”,形成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恶性循环。清人黄文澍的一段议论尽管囿于儒家的经济伦理俗套,但亦多少触及了内中的因果联系:“士民工商,号曰四民,惟商脱民之财以自益者,而先王不能废之。孟子曰:‘市厘而不征,法而不厘,则天下之商皆悦而愿藏于其市矣。,国计之盈缩,民用之通啬,岂不视此哉?弘羊、安石,思夺商之利,谓恐其剥于民者无制,而归之子宫,则国日益而民不困。不知其弊百端,通工易事之道绝,则货财滞而国课歉,民用窘而山泽之利不通,欧子(指欧阳修——笔者注)所谓‘大商之善为术者,不惜其利以诱贩夫;国之善为术者,不惜其利而诱大商,取少而致多,以货财之流通不滞故也。’夫自为鬻市,富商不为,奈何为国理财,其智反出贾人下。”(《治法类》卷二《无专利》,引自《石畦集》)
国家商业资本政策导致和加剧了商品经济结构的两极分离。一方是供给官僚军事机器和上层社会奢侈消费需求的官营或官化工商业的过度膨胀,因其经营不是追求合理基础之上的市场利润,很难有助于新生产方式的出现;一方是满足大众日常生产、生活的工商活动的相对简单和低下,其资金的匮乏、分散使他们难以扩大再生产,更谈不上进行原始资本积累。在这样的情况下,商品经济的高涨呈现不健康状态,城市商业的畸形繁荣即为一例。因此,商品经济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负面影响格外严重。具体表现如下:金钱商品对权力的渗透、蛀蚀,加剧了吏治的腐败、权利的追逐与争斗,卖官鬻爵、行贿受贿、欺行霸市、假公济私现象败坏了社会风尚。同时,工商利润又流向土地,形成所谓官僚一地主一商人(包括工商业主和放高利贷者)的三位一体结构,集中在政治权力上,便为“政治一体化”。这样一来,商品货币关系与土地兼并、吏治腐败等其它社会矛盾相互交织,同步增长,逐渐演变成蚕食大一统集权专制国家堤坝的一只凶猛力量,所以最终逃脱不了沦为王朝殉葬品的厄运。汉武帝在位后期,各种社会矛盾愈演愈烈,一度叠积成此起彼伏的社会动乱。史载:“武帝情存远略,志辟四方……数十年间,官民俱匮,乃兴盐、铁、酒榷之利,设告缗重税之令。民不堪命,起为盗贼,关东纷扰,道路不通。绣衣直指之使,奋口钺而并出。既而觉悟,乃息兵罢役,封丞相为富民侯。”(范晔《后汉书》卷一百二十《乌桓鲜卑传》)还不得已下罪己诏,安抚民心。“隐与民争利”与“明与民争利”虽然在手段及效果上存在若干差异,但实质都是“与民争利”。其危害于斯可窥一斑。御史大夫派不愿面对这点,贤良文学派看到了若干现象,然而双方都没有认识到其中的深层缘由。
四、结语:盐铁会议的历史评估
盐铁会议的具体结果是于当年“罢榷沽、关内铁官”(《取下》),改之以征税和限价的政策。然而,给中央政府带来最大利润的盐铁官营仍照行不废。西汉时期,仅在“元帝时尝罢盐铁官,三年而复之。”(《汉书》卷二十四下《食货志下》)路线斗争又与权力斗争纠缠在一起,桑弘羊在派系拼杀中被害。但是,桑弘羊等人创立的经济制度未曾弃绝。两千年来,大凡中央集权专制统治比较强固的王朝,莫不将有关国计民生的工商业收为官营,通过各种经济和政治手段干预商品经济,藉以牵制国民经济,并利用聚敛的社会财富,发挥分配与再分配的经济、政治职能。只是历代尊孔崇儒的统治者,在踵武这种经济制度的同时,却抛弃了桑弘羊作为理论依据的强调商品经济重要的思想,而少数以理财著称的改革家也常常被视为追效桑弘羊故伎,划属“言利之臣”,百遭詈议、唾责,几无善终。
耐人寻味的是,盐铁会议上一度水火不相容的国家商业资本论与重农抑商论在现实生活中却走向融合。农业生产没有因抑商获得多少进步,重农常常徒具一付空壳。可是国家商业资本却日渐扩张。中国古代的自由商品经济,既为农业社会、自然经济所累,又为国家商业资本所苦,左支右绌,走伏无地。经济上的集权证明了中国社会政治权力羁勒经济规律的不二法门。鸦片战争后,中国被大炮轰出了中世纪,开始了急剧的新陈代谢的进程,从洋务新政的官办、官商合办、官督商办企业到民国时期高挂“民生”招牌的官僚资本,国家商业资本的行迹都明晰可辨。国家商业资本及其各种变态的绵延、作祟,是政治上专制主义迟迟没有咽气的重要原因。欧风美雨哺乳起的近代工商阶级在中外强权的凌轹下养成驯顺、孱弱的性格,经济上的不自主决定了政治上没有发言权,亦庶几决定了近代化在中国终成南柯一梦。
国家商业资本政策通常与严刑峻法等其它专制主义的措施相携并进,造成了广泛深远的祸害.盐铁会议上贤良、文学们揭示的仅是部分表层现象。在国富民贫的财政与分配结构内,虽然不能否认政权力量在整顿市场秩序、均调财富分配等方面起到一些积极作用,但“与民争利”的负面作用加重了中央与地方、政府与民间的矛盾。官营工商业吞噬了广大私人工商业者的资产,进一步波及到一般民众的生活与生产,加之商品与权力沆瀣一气的连锁反应,不但妨碍了商品经济的正常发展,还成了直接引发社会危机的因素。盐铁会议上御史大夫派反复强调官营的诸多好处,但出售的商品,无论是质量还是价格,都不符合人民的实际需要。如铁制工具“县官笼而一之,则铁器失其宜,而农民失其便。”(《禁耕》)这就导致了私家采矿铸器业暗地而起,从而强化了官家与私家的紧张。贤良文学派所指出的武帝夺民生计酿成民变,并非虚张、无稽之谈。后来的农民起义很多是武装走私的盐贩、盗掘山矿的流民。然而,如果有合适的土壤,他们本来可以成为消化农业过剩人口的一条出路。明万历时期略带近代市民性质的反矿盐税使的斗争,说明专制主义对经济的肆虐遏抑了潜在的新生产方式。而近代改良派人士“去官督”的呼号,反映出新兴经济受到专制政治的顽韧阻梗。国家商业资本对商品经济的统治加强了自然经济的僵固、封闭,于是在排外、据守的方针指导下形成对外贸易的严控、独占乃至禁绝。明清时期的海禁律令堵塞了商品经济发展背景下中外正当经贸往来的渠道,禁而不止的走私在明中叶后扩张为猖獗一时的倭患。直至鸦片战争打破了满清王国的闭关锁国,才肇始这种内耗、病态经济体系的衰朽。
商人资本在古代社会没有构成独立的经济成分,在政治上一直不能代表自己。因此,即使在以私营工商业为主导的自由商品经济相当发达的晚明江南地区,东林党人关于“恤商”、“惠商”、“扶商”的呼吁也未能跳出儒家的“轻徭薄赋”、“藏富于民”的窠臼,与当年贤良、文学们的动机、指归并无二致。工商之利包纳在笼统的“民利”内,工商业者的要求汇人“毋与民争利”的泛泛说教中,只得以曲折的方式发出自己的意愿。历史上只有少数与儒学正统出现龌齪的思想流派,或多或少地正面关注过工商业的独立自主性和正当合理性的问题。南宋从事“功利之学”的永嘉学派的集大成者叶适,反对国家掠夺“开阖、敛散、轻重之权”,主张自由发展商品经济,并初步表达了工商业者参与政权的憧憬:“四民未有不以世。至于蒸进髦士,则古人盖曰无类,虽工商不敢绝也。”(《习学计言序目》)清初以重视“治生”名世的颜、李学派的主要成员王源,高度评估商业的作用,还倡言商人须跻于士大夫之列:“夫商贾之不齿于士大夫,所从来远矣。使其可附于缙绅也,人资为郎宜求知不得,又肯故漏其税而不得出身以为荣哉。”(《平书订》卷十一)保护他们“不使卿大夫夺农商之利。”(《平书订》卷四)真正形成一股要求独立发展商品经济的舆论风潮是在洋务运动展开的十九世纪后叶,薛福成的一句命题颇具代表性,他说:“是握四民之纲者,商也。”(《庸庵海外文编》)卷三《英吉利用商务辟荒地说》)提高工商业者的社会地位,是商人资本自由、健康、充分地在国民经济结构中发挥作用的前提。然而,无论是在古代,还是近代开埠以来阴差阳错的年月里,中国自由工商阶级连同他们惨淡经营的商品经济,时常颤栗地踟蹰在隆冬里,难以自主、求全,无法成为相对独立的“市民”。(王家范师在《中国历史通论》关于“帝国时代商人的历史命运”一节中国古代商人性格及其境遇的分析非常贴切。见该书238—265页。)
现在我们大抵可以对盐铁会议及其悠远的历史回响作一个总体评估。毋庸置疑,贤良文学派的重农抑商思想属于典型的自然经济论;御史大夫派的国家商业资本理论也服务于矗立在自然经济基础之上的中央集权专制主义。对立双方的初衷、理论形式、实践效果的支离、交叉、错位显示出社会经济结构的复杂和症结,然其综合的社会作用便是抑制、扭曲了自由商品经济的正常发育。商人资本被排拒在社会政治生活之外,成为中国古代社会王朝循环往复的重要原因。这绵亘不绝的缺憾深深地潜伏于前资本主义时代的人们对商品经济认识的困惑和误失里。还是当时盐铁会议的“槛外人”司马迁以独特的道家眼光,正视人与人之间客观存在的物质利益关系,并感性地摸索到人为因素作用于经济与社会自然过程的立足点:“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史记》卷一百二十九《货殖列传》)
按:上世纪80年代我在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读书期间幸遇谢天佑教授。其中在研究生阶段。遵照谢师要求研读两论——《资本论》和《盐铁论》。孰料,1988年春谢师于盛年累倒在书桌上。因研究方向调整,我改随王家范教授专攻明清社会经济史。直到1994年下半年我才细读《盐铁论》,并在1996年出国前断断续续写下札记。今年3月回到母校任教,虽然物换星移,时过境迁,却也发现许多巨变中还是有连续性可寻的。今将札记整理成文,谨以纪念先师和那个消逝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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