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不在天
《礼记·檀弓下》里记载着这样一个故事,说的是秦穆公时,有一年天气大旱,他把县子召来请教说:“天久不雨,我想把有残疾的人拉到烈日底下去晒,不知意下如何?”县子说:“这种做法太不人道了,恐怕不可以吧?”穆公又说:“那么暴晒女巫如何?”县子说:“天不下雨,却寄希望于愚蠢的妇人而求雨,难道不是太不切合实际了吗?”穆公又说:“那么罢市又如何?”县子说:“天子去世,罢市七日;诸侯去世,罢市三日。用罢市的办法求雨,还不失为可行的办法。”这里所谓的“罢市”暗含着穆公自责、从自己身上找原因的意思,所以县子才说可行。
《左传》记载,鲁僖公二十一年夏,鲁国也发生大旱,鲁僖公要用“烄祭”——烧死女巫的方式求雨。老臣臧文仲极力反对,他对僖公说:“这不是防备旱灾的办法,只有修筑城墙、节约粮食、节省开支,致力于农事以救荒、劝富足之人分施给灾民,这样做才对呀!”臧文仲句句在理,僖公无言以对,只好采纳文仲的意见,切实做好抗旱工作,结果是“饥而不害”。
《晏子春秋》也有类似的故事,说的是齐国大旱已经很长时间,齐景公召集群臣询问:“我命人卜了卦,卦象说作祟的鬼怪藏在高山和水里。我准备多征一点赋税以祭祀山神,你们看可以吗?”晏子站出来说:“我认为不能这么做。祭祀山神没有益处。山神以石为身,以草木为发,天久不下雨,发将要焦黄,身躯将被晒得滚烫,它难道就不想下雨吗?它自身尚且难保,祭它又有何用?”景公又说:“那祭祀河神?”晏子答:“也不好。河神以水为国度,以鱼鳖为臣民,天久不下雨,泉水断流,河川干涸,这时它的国家必将消亡,鱼鳖臣民也会干死,它难道不想要雨水吗?祭它又有什么用呢?”景公不知到底该如何是好,晏子告诉他要“避宫殿暴露,与灵山河伯共忧”,景公听了他的建议,“出野居暴露”,结果“三日,天果大雨,民尽得种时”。
在先秦时代,生产力极为低下,更谈不上什么现代科学技术,当人们面对诸如干旱、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往往会束手无策。先民畏惧于自然的巨大力量,便感觉在整个自然界中必定存在着一个支配自然的最高主宰——“天帝”,自然界的阴晴雨雪、人类的吉凶祸福,莫不被视为是“天帝”意志的体现。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当先民们遇到重大自然灾害时,往往会幻想通过一系列诸如行祭山川、以人为牲、巫师起舞等宗教形式祈求天帝降下福瑞,让子民们早日走出灾难的阴影。但是,在残酷的事实面前,先民们开始有所醒悟,他们发现单纯的天命是靠不住的,在灾难面前真正能起作用的是人的作为,特别是作为天之子的君主的德行。上面的三个小故事正体现了在中国灾难史上的一个重要的思想转型,县子、臧文仲、晏子的观点表明了对天命主义的动摇,说明一些有识之士发扬西周敬天保民的思想,对于自然灾害有了较为正确的认识。这些先进思想为中国历代有效地防灾、抗灾与救灾作出了重要贡献。
(作者系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研究生)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11-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