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寺邦国文明与中国古史体系
在中国文明起源的研究中,作为早期国家代表性的都邑遗址,位于山西省襄汾县的陶寺是非常典型的。陶寺遗址自1978年首次发掘以来,已经历30多年的考古发掘,获得了一系列重要的考古发现。
在陶寺城邑的周边,由规模大小不等的遗址构成了陶寺聚落群。依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工作队和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等单位最新的联合调查,以陶寺都邑为中心,在南北70公里、东西25公里、面积大约1750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发现陶寺文化遗址54处,可划分出四五个聚落等级。
综合陶寺遗址各种考古发现,可以看到这样一幅历史发展的画面:陶寺城邑乃都邑(都城),陶寺都邑和其周围村邑以及更大范围内聚落群的分布格局,已具有早期邦国的框架,即已出现邦君的都城、贵族的宗邑和普通的村邑这样的组合结构;墓葬的等级制表明社会存在着阶级和阶层的分化;陶寺的经济生产不但有发达的农业和畜牧业,而且制陶、制玉、冶金等手工业也已从农业中分离出来;生产的专门化使产品空前丰富,但不断增多的社会财富却愈来愈集中在少数人手中;陶寺发现的两个朱书陶文已说明都邑内文字的出现和使用;从彩绘龙盘、彩绘陶簋等陶礼器,玉琮、玉璧、玉钺、玉戚、玉兽面器等玉礼器,文字的使用,以及观象授时的天文神职人员的存在,说明陶寺都邑内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性质的社会职能分工是显著的,前者为智者圣者,亦即陶寺都邑内以邦君为首的管理兼统治的统治者,后者乃一般的族众。陶寺城址的规模很大,城内发掘出土物非常丰富,陶寺文明是当时众多邦国文明的佼佼者。
从考古发掘上升到对社会的说明,这应当是考古与历史最基本的整合。此外,陶寺遗址得天独厚,它还是目前较有条件与古史传说相联系的遗址之一。陶寺遗址被分为早中晚三期,作为都邑的早期和中期遗址,碳14测定的年代为距今4300—4000年前,属于夏代之前的尧舜时代。而在地望上,陶寺文化和陶寺遗址与“尧都平阳”的古史传说相吻合。为此,包括笔者在内的一些学者多主张陶寺都邑乃帝尧陶唐氏的都城。在条件具备的地方,谨慎地将考古学文化与古史传说中的族团作些系统的整理和整合,也是研究深化所需要的。
我们称陶寺都邑所反映的是都邑邦国文明,这是因为在我们的古史体系中,笔者曾经对文明和国家的起源及其之后的发展,作过这样的时代与类型的分化:平等的农耕聚落形态—初步不平等的中心聚落形态—都邑邦国形态—复合制的王国形态—郡县制下中央集权的帝国形态。在这一古史体系中,陶寺邦国属于早期国家。依据这样的划分,我国的一些学者将夏商周三代的国家称为“早期国家”,而将秦汉以来的国家称为“成熟国家”。这是一种两分法。而苏联学者A.M.哈赞诺夫则说:“早期国家是指最早的、真正原始类型的国家,是紧接着原始社会解体之后的国家。早期国家标志着人类历史发展的新阶段,它构成了这一地区或那一地区或长或短的国家发展链条的第一环。”按照这一定义,我们应当只将那种最初的国家(初始国家),即原始国家,称为“早期国家”,这样也就可以作出三分法的划分:龙山时代,即夏代之前、尧舜禹时代的邦国,属于初始国家,即早期国家;夏商周三代复合制的王国,属于国家结构和形态进一步发展了的国家,可称为“发展了的国家”;秦汉至明清可称为“成熟的国家”。
陶寺遗址所处的尧舜时代的另一重要现象,就是邦国联盟,也是史书所称的“万邦”时代。这里的“万邦”之“万”字,只是极言其多,不必指实。不可否认,在“万邦”这些政治实体中,既有自炎黄时期以来仍处于原始社会发展程度的诸氏族、部落或酋邦,也有一批政治实体已演进为早期国家的邦国。过去把这一时期的联盟称为“部落联盟”。而从事物的性质总是由其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予以规定的来看,既然尧舜禹时期已出现一批属于早期国家的邦国,那么尧舜禹时期诸部族之间的关系,与其称为“部落联盟”,不如称之为“邦国联盟”或“族邦联盟”。唐尧、虞舜、夏禹之间的关系实为邦国与邦国之间的关系,只是当时随着势力的相互消长,唐尧、虞舜、夏禹都先后担任过“族邦联盟”的盟主而已。为此,笔者很赞成这样一种说法:尧舜禹他们的身份有一度曾是双重的,即首先是本国的邦君,其次是族邦联盟之盟主或霸主,这种盟主地位就是夏商周三代时“天下共主”之前身。“邦国联盟”是国际关系而不是一种国家形态,其时的国家形态就是邦国;夏商周三代“家天下”之“天下”,则属于以时王(夏王、商王、周王)为天下共主的复合制国家。这一差异我们也可以表述为:陶寺等龙山时代的国家,是单一制的邦国,属于早期国家;夏商周三代王朝国家属于多元一体的统一的复合制国家,是发展了的国家;秦汉以后的国家则属于更加发展了的成熟国家。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8月16日第21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