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诸子的货币观点及现代启示
【摘 要】随着先秦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儒墨道法等各家人物对货币的本质、职能以及货币信用方面有着独到的见解。儒家给经济活动打上了伦理和等级的标签,拥有货币的多少要以“礼”来定;道家主张不过多干预货币的铸造与流通,希望回到物物交换的“无币”时代;墨家明确指出“兼相爱,交相利”观点,认识到了货币的交换价值;法家主张加强对铸币权的控制,利用货币来调控经济活动。通过对先秦诸子货币观的再认识,我们发现许多思想对现代金融经济活动仍具有启示意义。
【关键词】先秦;货币;思想
先秦时期诸子百家争鸣于世,各家学说在漫长的历史中互相交融成为中国思想文化的主线,许多人物对经济和货币现象都表现出了极大的关注,形成了不可多得的精神财富。正像萧清教授所说,人们的经济活动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因而儒墨道法各家均在不同程度上接触和注意到社会经济问题,并提出不少的经济思想观点,它们涉及的内容主要为:义利、奢俭、对农工商贾、劳动、土地货宝、土地赋税、货币等。货币在先秦时期,货币也成为当时思想家观察和认识经济生活的一个窗口。虽然此时纸币还没出现,货币经济还处在初级阶段,但哲人们的思想却影响了中国几千年。货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在早期古代社会占有着重要的一席之地,先秦时期各家学派的货币观充分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经济诉求,并在特定时期上升为国家经济政策,对我国封建社会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先秦诸子货币观的形成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生产关系的进步,同时也促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不断提高。因此,先秦诸子对货币的理解和认识并不是凭空想像出来的,而是由先秦时期的货币经济现象引发出来的议论与思考,货币观点的产生有其可以寻迹的思想源泉与物质基础。
(一)货币体系的出现。中国先秦时期的货币体系是由实物货币、金属铸币和称量货币共同组成的。实物货币是指作为货币其价值与其作为普通商品价值相等的货币。在商品交换的长期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最初的货币形式,是商品间接交换的一般价值形态的表现,最初被固定在某些特定种类的商品上。先秦时期是中国实物货币发展的鼎盛期,同时也是衰落期,实物货币主要是由布帛、海贝等来充当,粟、谷等粮食也行使了部分货币的职能。金属铸币,指用金属制造的货币。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货币需求量越来越大,商朝人开始用铜仿制海贝,这是中国最早的金属铸币。春秋战国时期,由于诸侯割据,逐步形成了区域性的铜铸币。不同地区的铸币,它们的器形、重量、文字标志、货币单位、合金成分都不一样,主要有四个体系,即布币、刀币、环钱和所谓蚁鼻钱。战国时期,南方的楚国还使用金币,中原地区使用过银币。但金币与银币的数量很少,金银大多是以称量货币的面貌出现的。称量货币即是指未依一定形式铸造,流通时必须通过成色鉴定和称衡重量来以定价额的货币。中国古代金银总体而言属称量货币,须称重计值,而非计枚行使。金银币称重时使用天平、砝码等,衡制单位先秦有的地区用“斤”,合16两。有的地区用“镒”,合20两。这一时期,实物货币、称量货币与铜铸币并行不悖地在市场流通,构成了整个先秦的货币体系。
(二)铸币技术的发展。我国古代作为世界上最早使用金属铸币的国家。铸币的出现,不仅是因为生产力的提高,还有冶炼和铸造工艺等方面的发展达到相当水平的原因。在我国,冶铜技术起源很早,殷商时期,就已能铸造精致花纹和大件器物。东周时,冶铸生铁技术也逐渐发展起来。冶炼技术的不断提高,为用金属铸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如河北邢台市葛家庄春秒墓葬出土的包金铜币[1],还有其他考古发现的先秦铸币,其制作工艺已经达到一定水平。特别是战国,贵金属黄金又进入货币的领域。楚国是黄金主产区,我国古代金属铸币所使用的方法,除局部地区在短时期内曾采用打制方法制作外,大多数地区都是采用把金属溶液浇注进一定形状的范式,等溶液完全冷却,获得预期的铸件的方法。在古代,它是制造金属钱币的主要方法。冶炼中如何去掉自然金矿中的杂质以及从共生矿中提取黄金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难题。在东周时期人们已经开始学会采矿与从矿物中提取金银等贵金属,特别到了战国时期,当时的工匠已经开始使用了混汞法提金。此法的原理是基于矿浆中的单体金粒表面和其他矿粒表面被汞润湿性的差异,金粒表面亲汞疏水,其他矿粒表面疏汞亲水,金粒表面被汞润湿后,汞继续向金粒内部扩散生成金汞合金,使金粒与其他矿物及脉石分离。混汞后经洗涤、压滤和蒸汞等作业,使汞挥发而获得海绵金,海绵金经熔铸得金锭。[2]由此可见,铸币技术的进步使货币能在更大范围的区域流通,并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物品。
(三)商品经济的兴旺。随着先秦时期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商品经济也日益兴旺,为先秦思想家研究货币现象提供了素材。据《左传》记载,晋国国都有“绛市”,郑国国都有“逵市”,齐国国都有“国之诸市”,可见在春秋时期,各国都设有大型市场以便买卖交易。当时,各诸侯国违制扩建城市,城市规模越大对商业的需求越大,众多的工商业者在城市中开设店铺,促使商业繁盛局面的出现。这一时期,跨国经商的大商人不断出现。如《左传》记载“郑商人弦高将市于周”,中途遇欲袭郑之秦师,乃矫君命“以乘书先,牛十二犒师”,这就是弦高犒师的著名典故,还有孔子的学生子贡也是位大商人,《史记•货殖列传》中记载子贡“结驷连骑,束帛之币已聘享诸侯,所至诸侯无不分庭与之抗礼。”商品经济的发展加快了货币的流通步伐,也催生了货币信用活动的不断发展。春秋时期“晋侯归,谋所以息民,魏绛请施舍,输积聚以贷。”《史记•贷殖列传》记载战国时期鲁人曹邴氏“以铁冶起,富至巨万……贳贷行贾遍郡国。”可见在贪欲驱使下,一些大地主和商人纷纷加入民间借贷的行列。但我们也不能片面夸大当时货币经济的发展,正如叶世昌教授所言“货币主要在城市流通,广大农村还是自然经济的天下。”[4]这也是中国一直提倡重农的原因。货币的流通打破了小农经济的固步自封,促进了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统治阶级也面临着重农与重商的选择,而如何看待和管理货币成为一国经济政策的重要内容。
二、先秦诸子货币观的内容
先秦诸子处在春秋战国的大变革时期,旧的生产关系正在被新的生产关系所取代,货币已经在经济领域中不断发挥着积极作用。在先秦诸子的著作和文化典籍中,我们可以发现他们对货币财富普遍持支持的态度,在对货币本质、货币职能、货币管理、货币信用等问题上都形成了自己的观点和认识。
(一)先秦诸子对货币财富的态度
货币财富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保证,但囿于不同时代的经济、政治、文化与思维方式的限制,人类的货币观和财富观也呈现出不同的时代特征。先秦时期百家争鸣,儒墨道法各家言论对货币财富均不同程度涉及,而且基本上一致认同货币是经济生活的必需品,在货币与道德的关系上也能够辩证地看待。
1.货币是经济生活所必须的
(1)先秦儒家的观点。在儒家经典《尚书》中列举了人类活动的八个方面,排在第一的是“食”代表农业活动,排在第二就是“货”代表一切商业活动和工业活动,其中货币居于突出位置。货币是商品,也是财富的一部分,这是先秦儒家所肯定和赞成的。孔子对货币和财富的态度是十分肯定的,他说:“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3]”。直率地道出了他只要是求富有道,就乐于躬求的心情,并把这种求富之心,概括为大多数人的天性。那么都通过正常的商业活动来积累货币财富毫无疑问是属于“富而可求”范围的。在《论语》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对话,“子贡曰:“有美玉于斯,韫而藏诸?求善贾而沽诸?”子曰:“沽之哉,沽之哉!我待贾者也。[4]”这是孔子的幽默,他把自己比为可以交换的商品,可见孔子是支持商品经济和货币交换的,因为这是经济生活的必需品。在《易传•系辞下》的第一章就提到“何以聚人曰财”和“理财正辞”,这都是圣人应该做的事情。”《周易正义》里进一步解释说“理财”包括聚财和用财。聚财就是向百姓收取税赋,用财就是就是蓄养民众。聚和用都要讲“义”,聚之有理,用之有道。孟子提出“有恒产者有恒心[5]”的观点,“恒产”就是让人民拥有一定的财富,而拥有一定货币财富的人群是社会的稳定力量。“恒产”最主要是指土地,但同时也包括货币等一切私有财产在内,进一步讲“有恒产者”就是现在我们讲的中产阶级,只有让更多的人富裕起来进入中产阶层,这个社会才能进步和发展。《大学》里讲“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则财恒足矣。”古代的“财”都是指包括货币在内的财富,可见儒家是很看重经济生活和货币财富的。
(2)先秦墨家的观点。先秦诸子中对货币关注最多的就是墨子及其弟子,《墨经》中说“刀籴相为贾。刀轻则籴不贵,刀重则籴不易王。刀无变,籴有变;岁变籴,则岁变刀。”意思是说:刀币和谷物是互相表现为对方的价格。一般来讲,若干谷物的价价值表现为若干刀币,但也可以反过来说若干刀币的表现为若干谷物。可见,在先秦墨家的观念里,并未完全把刀币作为来看待货币,同样也并未完全把谷物当做一般商品来看待。刀币与谷物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充当过一般等价物,因此,墨家将二者进行比较不仅可以理解为商品与货币之间的交换关系,也可以理解为两种具有货币性质物品的比价关系。当人们相对地轻刀币、重谷物的时候,单位谷物以刀币表现的名义价格虽高,却不算贵,因为单位刀币以谷物表现的价格降低了。当人们相对地重刀币、轻谷物的时候,单位谷物以刀币表现的名义价格虽低,也不算贱,因为单位刀币的购买价格或购买力提高了。国家铸造的刀币,它的币面价值或法定价值是不变的,而谷物的价格却在变化。谷物的价格一旦发生变化,那么刀币的购买价格或购买力也要随之变化。很明显,后期墨者已把货币看成一种重要的财富形式。所以墨家对货币的认识是比较深刻的,还把货币与其兼爱的思想结合在一起,提出“币帛不足,则共之[5]”的观点。在弱肉强食的战国乱世,墨子关注劳动人民的生活,忧虑天下物质不足,强调均平的原则,在群体中如果弱者由于缺少货币财富而无法正常生活,其他人应把财产与之分享。
(3)先秦法家的观点。商鞅主张极端经济干预思想,将老百姓求利的经济活动纳入为统治阶级需要效力的轨道。他的财富观念却比较狭窄,他认为农业才是生产财富的源泉。财富主要是粮食,而货币是次要的,这是他极端重视农业的体现。商鞅在论述货币与粮食的关系时,指出了“得币”的危险性。“粟生而金死,粟死而金生。本物贱,事者众,买者少,农困而奸劝,其兵弱,国必削至亡。金一两生于竟内,粟十二石死于竟外;粟十二石生于竟内,金一两死于竟外。国好生金于竟内,则金粟两死,仓府两虚,国弱;国好生粟于竟内,则金粟两生,仓府两实,国强[6]”,也就是说有了金子,粮食就没有了。粮食有了,金钱才能有。粮食这种东西价格低贱,而从事农耕的人多,买粮食的人少,农民就贫困,奸诈的商人就活跃,如果这样兵力就弱,国家的实力一定会被削弱直到灭亡。国家只有在境内囤积粮食,那么粮食和黄金都能产生,粮仓、金库都会充实,国家就强大。可见在商鞅的观点里,粮食比黄金还要重要,二者做为重要的战略储备资源,粮食应放在更为优先的角度。而《管子》作者主张富国与富民并存,在肯定农业是社会经济本源的同时,也注重商业的发展与货币财利的获得。他认为要把发展经济作为治国的首要目标,对古代封建国家的经济问题,特别是对商品流通和货币问题有专篇论述。《管子》作者对物质财富的生产非常重视,强调统治阶级应该重视货利,并重视商品与货币流通及其作用,着眼于如何利用商品与货币流通这种机制以达到增加国家财物收入和控制私人经济的目的。《管子》将货币的这种作用,具体描述为:货币是商品流通的“沟读”渠道,是方便交换的“通施”工具。尹知章《管子注》:“钱币无补于饥寒之用,人君所立,以均制财物,交通有无,使人之所求各得其欲。”[7]
2.货币与道德的辩证关系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大都认为钱财为身外之物,特别强调不能为了追求财富而放弃自己的道德标准。可以说,先秦诸子在这方面的观点是基本保持一致的,但又保持着各自不同的特色。儒家主张重义轻利,墨家主张义利并重,道家主张义利双弃,法家主张一断以法,这些观点并不相同,但基本上都是从统治者的角度出发的。
(1)先秦儒家主张重义轻利。先秦儒家认为人们对货币财富的追求不能超越“义”的范围。孔子认为“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8]”。凡是可以货币化的“富与贵”都是“人之所欲”,但要取之有道,所谓的道就是要合乎伦理道德的规范,他认为君子是可以爱财的,但要先“义”然后取“利”。孔子进一步讲“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9]”,所谓的义指的就是伦理道德,而利则是指货币财富。在孔子的眼里,小人是唯利是图的,而对于君子,义是最重要的,重义轻利才是君子的作风,因此,在儒家的学说里只有在满足义的条件下,才可以追求货币求得富贵的。如果舍掉了道德而毫无顾及地追逐个人所需的货币财富,必定会遭受灾祸。孟子也是这重观点的支持者,但他的观点与孔子略有不同。他打了一个这样的比方:“金重于羽者,岂谓一钩金与一舆羽之谓哉![10]”在个人遇到物质财富之获得与道德标准有矛盾时,要权衡二者之轻重本末再决定取舍,而不是像孔子一样将个人财富观念一味地从属于伦理标准。但从国家角度来看二者的辩证关系时,孟子则鲜明地主张把道德放在第一位,货币放在第二位,孟子的货币观带有鲜明的道德色彩。
(2)先秦墨家主张义利并重。墨子关心的是劳动人民的生产和生活状况,提出“兼相爱,交相利”的口号,他处处言利,并且以功利主义解释“兼爱”,把“观其中国家人民之利[11]”作为判断事物的标准,在对货币的认识上他也超越了同时期的思想家。墨子主张以利去规定伦理,极力反对儒家重义轻利的货币观,大谈“不义不富,不义不贵[12]”。 墨子强调义并把义说成是人类最应该坚守的美德,认为义是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的工具。墨子肯定的利,是“交相利”的利。同“交相利”对立的是“亏人自利”的利,墨子认为它是造成社会动乱的根源。但义与利是相辅相成的,在墨子的眼中,义与利是可以兼得的。“义,利也[13]”,所以“因利”的行为是义,否则就是不义。但在当时社会,他所说的兴天下之大利归根到底还是维护了统治阶级的利益。墨子通过“交相利”建立起来的权衡利害的原则,并用此来代替了儒家的伦理规范,在分配与消费领域里提出了一系列旨在经世济民的主张,使天下人能够公平地分配与消费社会财富。
(3)先秦道家主张义利双弃。道家认为人应清静无欲,顺乎自然的天道,而货币的出现显然是违反这一原则的。老子的理想社会是“小国寡民”,而与“小国寡民”相配套的就是没有货币的物物交换的世界。货币就其自然属性来讲,不过是天地间的普通物品,是人们赋予了它们财富的概念。先秦道家认为货币应该回归其本来物性。老子讲“金玉满堂,莫之能守[14]”就是这个道理,货币财富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不应该有货币的存在,即用物质上的“无币”促进精神上的“无为”。老子主张“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15]”,意既让货币回归其纯朴的自然属性,在自然界进行自然流动,才是合乎天道。老子又说:“财货有余, 是谓盗夸[16]”,认为让财富有余只会引来盗贼,货币等贵重之物不应沉积在手中,应任其自然流转。庄子的观点与老子大同小异,对财产和富贵这种身外之物,能不拥有就不拥有,这是老庄学说对货币财富的基本态度。他甚至主张“藏金于山,藏珠于渊[17]”,可见道家对货币财富的轻视态度,不仅不追求货币财富,甚至要把货币废除掉。但对统治阶级来讲,如果不敛货财,反而在客观上减轻人民负担,从而促进货币流动性更为活跃,这也是经济上无为管理政策的发端。从这个角度来讲,道家所讲的义利双弃,“弃”并不是真正的目的,而是为了更好的“得”,也就是说我们舍弃了眼前的小义与小利,是为了换取日后的大义与大利。
(4)先秦法家主张一断以法。在法家的观点里,道德不能作为人们日常行为的标准,一切要以法律规定来处理义利关系。与儒家提倡的“礼治”不同,法家崇尚的是“力”,是君主的至高无尚的权势,制定严密完备而具有强制性的制度是君主治国的法宝。因此法家认为“禁暴止乱”不能依靠德行来感化,而只能使用暴力。只有以力制力,以严刑重罚治国御民,才能建立公正的社会秩序。法家特别主张“以刑治,以赏战,厚禄以周术。[18]”因而货币等财富的赏赐成为国君笼络臣下的一种手段,货币俨然成为权力的工具。在法家主导下的集权国家,财富主要集中在统治阶级特别是国君手里,国君通过对臣下赐予黄金等货币财物来加以笼络。韩非认为君臣之间是一种自利自为关系,决不是靠父子之类的亲情维系的。“人臣之情,非必能爱其君也,为重利之故也。[19]”臣下之所以对君上恭敬有礼,不是出于真正的敬爱,而是期望从中获得利益。更有甚者,韩非把君臣之间的主臣关系看作是“主卖官爵,臣卖智力[20]”的交换关系,虽然韩非并不重视商业活动,但把商人的价值观带到了朝堂。在韩非看来,百姓与臣子只不过是任人驱使的工具,统治者巧用货币赏赐手段,可以笼络人心,维护自己的统治。
(三)先秦诸子对货币本质和职能的认识
自货币产生以来,对于货币的本质和职能的探讨就从来没有间断过。但在先秦时期,由于货币经济还不发达,因此先秦思想家对货币的本质和职能处于比较蒙胧的认识。
什么是货币的本质?在世界货币思想史上一直有货币金属论和货币名目论两种观点。这两种观点在中国古代都有大量的支持者,虽然不及西方学说发展得完备,但也触摸到了货币的本质。战国后期的墨家思想中也有关于货币价值问题的讨论,认为交易中的货币与商品相互体现对方的价值,货币贬值商品价格就上升,货币升值人们可以购买更多的商品。这就是典型的货币金属论的观点,认为货币本身是存在价值的,而且是必需具有价值的,这样才能在流通中体现出交换价值。而《管子》作者则主张货币名目论,认为“玉起于禺氏,金起于汝汉,珠起于赤野,东西南北距周七千八百里,水绝壤断,舟车不能通。先王为其途之远,其至之难,故托用于其重,以珠玉为上币,以黄金为中币,以刀币为下币。三币握之则非有补于煖也,食之则非有补于饱也,先王以守财物,以御民事,而平天下也[21]”。从中可以看出,《管子》作者认为货币乃是远古君主为方便商品交换而人为设计制造出来的,与此同时他将货币视为“握之则非有补于暖也,食之则非有补于饱也”之物,否定了货币本身的使用价值,也就是说货币可以不具有价值,但也可以执行流通中的价值交换,货币本身就是一个符号,显然这种观点属于货币名目论的范畴。《管子》作者主张先王制币说,并且已经深刻认识到,即使是黄金珠宝这样的货币,虽是财富的组成部分,也不是衡量一国是否富裕的标志。
在触摸了货币的本质之后,先秦时代的思想家们也开始注意到了货币区别于一般商品的特殊职能,主要是货币的交换媒介、价格尺度、储藏手段、世界货币等职能。
1.货币作为交换媒介的职能
货币的交换媒介职能是指货币可以充当购买商品或服务媒介的职能。这种职能是最早被人们认识和发现的。
(1)先秦儒家的观点。先秦儒家普遍认同交换经济与社会分工,而在商品交换这一过程中,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在交换中越来越展现出自己的优势。《礼记》中记载了孔子的“讥而不征”的观点,《孟子》、《荀子》重复了同样的论述。孟子说“关讥而不征,则天下之旅皆悦,而愿出其路矣[22]”荀子也曾描绘过自由贸易下的货币与商品流动,他说“通流财物粟米,无有滞留;使相归移也,四海之内若一家。[23]”荀子所设想的是让货币和粮食流通,没有积压,使人们互相交换,四海之内如同一家人,这样使住在水边的人有足够木材,住在山上的人有足够的鱼,农民不做木工活,不搞冶炼却有足够的工具使用,工匠和商人用不着耕田却有足够的粮食。可见先秦儒家已经认识到了货币在商品流通中行使的交换媒介职能,货币是促进自由贸易发展的关键因素,而自由贸易是先秦儒家极力赞成的。孟子在谈到商品交换时指出“子不通功易事,以羡补不足,则农有余粟,女有余布。子如通功易事,则梓、匠、轮、舆皆得食于子[24]”。 所谓“通功易事”,是指“交换”。孟子所强调的是要通过交换剩余的粟和剩余的布,可以互通有无,用多余的物品换取和补充不足的物品,可达致交换者各自处境的改善。这种改善就是西方经济学家所讲的“帕累托改进”。贵族与官僚因为不从事生产,不可能完全通过自己的生产来满足,必须通过出售各种货币资产来交换生活必需品,他们使用货币购买的行为会进一步刺激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繁荣。
(2)先秦墨家的观点。墨家重视货币与商品的流通。墨子却对于商品买卖的道理还做了应有的阐述,他的思想中是不歧视商业的。“尽也者尽去其所以不雠也。其所以不雠去则雠,正贾也。[25]”他主张用排除法一项一项消除不利于商业的因素,达到货物的畅销。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时商人活动领域的不断扩大,货币流通范围也不断扩大,墨子肯定商人对活跃经济的重要作用,这种观点在重农抑商的时代难得可贵。墨子不认同无奸不商的说法,他说“商人用一布市,不敢苟而雠焉,必择良者[26]”。这也体现了他义利并重的观点,在交换经济的条件下,人们已经发现商业的有利可图,但这种利润还基本处于社会平均利润的范围,货币作为交换媒介这一职能被发挥得淋漓尽致。墨子主张“兼相爱”成了贸易发展的准则,以友好的货币与商品的交换取代敌视的战争对立。这是时代的发展潮流,墨子是这一潮流的预言者。墨子主张的“交相利”成为货币作为交换媒介职能的最直接体现,互通有无、互惠互利不仅在传统社会商业交易的原则,也已成为现代市场经济的指导思想。
(3)先秦道家的观点。老子主张“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27]”。庄子完全继承了上述观点,他说:“无欲而天下足,无为而万物化,渊静而百姓定[28]”。在老子的眼中,统治阶级应保持无为无欲的状态,不做劳民伤财的事情,使百姓安居乐业。这种减少政府对经济干预的思想,并促进经济的自由繁荣,从而带来货币流通速度的加快,因此道家成了经济放任主义的代表。道家本来是不重视商业和货币流通的,但随着经济的发展,老子的哲学思想也被应用到经济领域,先秦商家代表人物范蠡,以老子的自然无为的哲学思想为基础,提出了货币流动增加财富的计然之策,太史公在《史记•货殖列传》中对计然之策进行了全面的描述“积著之理,务完物,无息币。以物相贸易,腐败而食之货勿留,无敢居贵。论其有余不足,则知贵贱。贵上极则反贱,贱下极则反贵。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财币欲其行如流水”商家的学说来源于商品贸易,做生意最怕的就是资金不流动、商品积压,因此只有不断流动的货币与商品才能带来增值的财富。
(4)先秦法家对货币流通的认识。《管子》作者发现并重视货币作为流通手段的职能,认为“黄金、刀币,民之通施也[29]”。所谓“通施”就是使有无相通的交易媒介,直白地道出了货币在商品流通中所起的关键作用。《管子》一书中多次提到货币的“通施”及国家利用货币调控经济的行为,商品流通离开货币则无法进行,在先秦时期也是如此。《管子》作者不仅认识到了货币的客观作用,也主张从封建国家的角度,充分发挥了货币职能。政府采取有效的经济政策促进货币流通,使货币从政府流向民间,这需要很多渠道。胡寄窗教授对《管子》中的观点做出了很好的归纳。“货币可能由几个渠道流向民间:(1)国家预购农民余粮所预付的货币;(2)士受资以币,大夫受邑以币,人马受食以币,换言之,即国家对俸禄与各种费用的货币开支;(3)万物价廉时,收购万物所支付的货币。[30]”这三个渠道从现代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就是两个渠道,第一项和第三项属于政府购买,第二项属于是消费支出。这两部分都是间接创造GDP的有效途径。
2.货币作为价值尺度的职能
货币的价值尺度是指货币用来衡量和表现一切商品价值的职能。它是货币本质的体现,商品价值的大小就表现为货币的多少。
(1)先秦儒家的观点。《礼记》中记载了孔子“礼之先币帛也,欲民之先事而后禄也。”的言论,说明孔子把劳动与“币帛”的获得等同起来,可见他认为“币帛”是有价值的,且有价值标准的职能,可以衡量人们的劳动价值。《论语》记载孔子雇请家宰,“与之”工钱是“粟九百”。家宰“辞”, 嫌多了, 不肯要。孔子劝导他曰: “毋。”孔子认为劳动应该得到报酬,在这里粟并不是以粮食的面貌出现的,它实际充当了货币的职能,是实物货币的一种。孔子认为货币可以充当交换媒介,在雇佣关系中认为劳动应该得到报酬。在对货币价值尺度职能的认识上,孟子主张“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 [31]”,意思是说物品千差万别,这是客观情形。孟子针对农家学派不分青红皂自以量定价的观点进行了严厉的驳斥。物价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物品不同,物品的质量不同,价格都会有所不同,这既是物品的实际情况,也是价格运动的客观规律。
(2)墨家主张“交相利”,在货币流动与交换方面有自己独到的发现。“为屦以买衣为屦,夫与屦也[32]”,可见墨子及其后人发现任何物品存在两个价值,一个是自身内在的使用价值,一个是与其他物品交换的交换价值,社会分工促成商品的大批量生产,生产者进行生产有时并不是为了商品的使用价值,而是为了商品本身可以用来交换的价值。“刀籴相为贾”,墨子也把货币看成一种特殊商品,货币在交换中所体现的已不是它本来的使用价值,而是可以与其他商品进行交换的价值。墨子又进一步提到“刀轻则籴不贵”、“刀重则籴易”[33]以轻重来表示货币的购买力,可见墨子已经认识到货币可以用来标记物品价值的大小。墨子主张“硅璧币帛不敢不中度量”,说明墨子是货币金属论者,看重货币本身的价值,始终认为作为价值尺度的货币本身必须要有一定价值。萧清教授认为,“《墨经》揭示了物价与“币价”——货币购买力的互为消长的反比例关系,发展了轻重概念,使得“轻重”作为货币范畴的内容更为丰富了[34]”。
(3)先秦法家的观点。《管子》作者提出“黄金者用之量也[35]”,即货币是计算衡量财用大小的尺度。货币本身可以不具有价值,但却可以标明其他物品的价值,这就是货币的价值尺度职能。《管子》作者明确提出货币就是衡量价值的尺度,价值因人而异,所有商品的价值都必须通过市场去衡量、检验。“弊(币)也者,家(价)也。家(价)也者,以因人之所重而行之。[36]”可见货币本身可以不具备任何价值,他只是一个价格的符号。“市者,货之准也。是故百货贱则百利不得,百利不得则百事治,百事治则百用节矣。[37]”说明市场是价格形成的场所,通过买卖双方的选择来确定交易价格。尽管他对于什么是货币的价值尺度职能未作规范性的约束,可他认为货币具有表现和衡量财用的功能,是核算财用的工具,可用来计算财用多少和收支余亏。就是说《管子》作者已经把握住货币最重要的一项职能,就是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
3.货币作为贮藏手段的职能
货币贮藏手段的职能,是指货币退出流通领域作为物质财富被保存起来的职能。充当贮藏手段的货币,必须是实在的足值的金银货币。
(1)先秦儒家的观点。战国时期,藏富于民还是藏富于国一直是思想家们争论的焦点。孟子主张富民,主张人民应有“恒产”。恒产就是长期占有的财产,当然也包括方便贮藏的铜铸币等货币。他提出要“制民之产”,使他们“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38]”。可以说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的拥护私有财产制度的观点,恒产的范围包括农工商业的财产,除了土地也包括货币。从富国的角度来讲,荀子主张富国与富民并重,认为“足国之道,节用裕民而善藏其余。[39]”反对利用“刀布之敛”侵吞人民财产的行为。“刀布”即当时流通的货币,荀子认为国富与民富并不矛盾,国家和百姓都应有一定量的货币贮藏。荀子是对经济问题谈论比较多的大儒,认为追逐利益是人的本性,但不能违背他所提倡的礼学,“礼者,养也[40]”,他认为礼是用来满足人们的欲望的,也就是人们都有追求货币财富的欲望,一切经济活动都要以礼法来规范。荀子提出以欲望论为基础上的经济思想,认为人都有追求财富的欲望,如不加以管理就会扰乱社会秩序,而管理的手段不过就是“隆礼”和“重法”。荀子认为“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 [41]”,人类社会生活最根本的差别是经济差别,经济的差别又集中体现在拥有货币财富的差别上。货币财富不能平均分配,要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来分配不同的财富。荀子把封建社会确立的等级秩序固定化,并认为这是永恒的稳定的制度,人们在这个社会里拥有多少的货币财富是与其身份和地位相匹配的,给货币蒙上了一层等级观念的色彩。
(2)墨家的观点。墨子主张:“若国家治,财用足,则内有以洁为酒醴盛, 外有以为环璧珠玉,以聘挠四邻。[42]”这种思想意在强调,把国家治理好了,财产富足了,那么国家就有力量拿干净的酒食,以祭祀上天鬼神。“财不足则反之时,食不足则反之用。故先民以时生财,固本而用财,则财足。故虽上世之圣王,岂能使五谷常收而旱水不至哉!然而无冻饿之民者,何也?其力时急而自养俭也。故《夏书》曰:‘禹七年水’,《殷书》曰:‘汤五年旱。’此其离凶饿甚矣。然而民不冻饿者,何也?其生财密,其用之节也。[43]”这里墨子把古代人们遭受天灾之时,百姓不受冻挨饿,归因于那时人们就有了节俭的货币思想,用财节俭,民力的消耗没有用在无用的事业上,国家的耗费有节有度。这也是保证财富增长的重要手段。墨子在《墨子•贵义》中更是强调:“今士之用身,不若商人只用一布之慎也。商人用一布市,不敢苟而雠焉,必择良者。今士之用身则不然,意之所欲则为之 不若商人之用一布之慎也。[44]”墨子认为钱是最有效率的,甚至今天的“士”使用他们的身体,比不上商人使用一个钱币那样谨慎。商人用一钱币来买东西,不敢轻易马虎地购下货物,一定选择最好的东西。而士使用自己的身体则不是这样,甚至鲁莽行事,比不上商人使用一个钱币那样谨慎了。
(3)先秦道家的观点。道家轻视货币财富的贮藏,他说“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45]”可以做这样的解释:作为统治者,积极繁殖、养育万事万物,但不占有它们,不依赖倚靠它们,不统治它们,就是功德无量的事情。人们应该保持清静无为的心态,与自然和谐相处,远离货币等身外之物。人若进入“不欲”与“无为”的清静世界,就能固守本真。在老子看来,货币是危害社会极大的“祸水”,它浸泡并腐烂了人“抱朴”的本真,搅乱并捣毁了人“虚静”的内心。所以老子认为无论是普通百姓还是统治阶级,都应该不去贮藏货币等贵重之物,这就是老子所说的“圣人不积[46]”。而从统治阶级角度来讲,不与民争利的结果国家不贮藏货币财富,而民间自然富裕。道家学说在战国后期演变成黄老之学,对货币的认识有所改观,但仍保留着国家与不民争利的思想。汉初采用黄老之学,允许民间私铸铜钱也是这种观点的外用。
(4)先秦法家的观点。先秦法家认为治民先要富民,人们货币财富的多寡决定着他们对统治阶级的服从程度。老百姓衣食无着,饥寒交迫,就会铤而走险。因而主张先解决老百姓的温饱问题。《管子》作者提出“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47]”的思想,认为老百姓财富有余,自然就会懂礼知耻,作为统治阶级也更加容易管理。此即所谓“富民可教”。在中国古典经济理论中,国家仓库中的储备起到准备金的作用,商品储备货币的发行是以国家实际财富作基础的,前提是国家必须掌握大量的商品储备,否则国家将失去调节市场的能力。《管子》作者将掌握战略物资称为“天权”,“天权”不掌握,经济管理也就无从谈起。并且一再提到“万乘之国必有万金之贾,千乘之国必有千乘之贾”。可见在《管子》作者的思想里面,国家储备必然与其国家地位相适应的。利用商品与货币价格变动的关系,把商品储备作为准备金来发行货币,可以有效地保证货币流通的法律效力。
4.货币作为诸侯国通用货币的职能
在先秦时期唯一可以并且确实充当过通用货币职能的只有黄金。以齐国为例,黄金是当时国用及国际贸易的主要货币,刀币为民间通用的货币。《管子》作者主张货币多元化制度,以珠玉为上币,以黄金为中币,以刀布为下币。“高下其中币,而制上下之用,而天下之用足矣 [48]”,是将刀币的交换比率钉住黄金,国家只需要调整黄金对主要商品的价格,则刀币的购买力亦随黄金而自动调整。胡寄窗教授认为,齐国不产黄金,而黄金产源地生产黄金的劳动必要量可能发生变动,从而影响黄金价值变动,因此,《管子》作者维持黄金与刀币的比例是不易实现的。胡寄窗教授认为,“当时各国的货币不同——刀、布不同,在各国间总是以黄金为通用货币。[49]”这样看来,在当时黄金已经世界货币的职能,具有广泛的流通基础。
(三)先秦诸子对货币管理的认识
虽然先秦时期纸币还没有出现,铸币经济的发展也十分缓慢,但货币的本质与职能已被先秦思想家所认识,他们在对货币如何进行管理上也有一定的指导思想。叶世昌教授将中国古代货币管理思想归纳为四条,一是由国家垄断铸币权和纸币发行权;二是国家应保持币值的稳定;三是以货币为调节物价的杠杆;四是获取财政利益。因此,按照这四个方面我们分别考察和归纳先秦诸子对货币管理的指导思想的认识。
1.由国家垄断货币铸币权
铸币权是国家管理经济的一项重要权利,但在先秦时期不仅周王室没有统一的铸币,就是各个诸侯国也没有统一,城和邑都可以自行铸造货币。这一时期货币管理极为混乱,部分先秦思想家已经认识到国家垄断铸币权的必要。
(1)先秦儒家的观点。关于垄断货币铸造权的问题,儒家很可能是不赞成的,他们主张放任的自由经济,而不是国家处处干预经济与民争利。儒家特别提倡政府不得与民争利,在儒家经典《礼记》中经常出现“天子种瓜华,不敛藏之种也。”、“君子仕而不稼”的观点,可见儒家在经济活动中倾向于放任主义。在儒家的信条里,统治阶级不应与民争利,所有官员都不应该经商。从上面可以看出,儒家反对官营资本对民间资本的“挤出效应”,主张应尽一切可能便民富民。《礼记》中又进一步提出孔子“废山泽之禁”的思想,“以为天地自然之利,非人办所能加,故当与百姓共之。[50]”这些思想都要求放松政府对矿山的管制,允许铸币经济的自由发展,这种开禁利民的政策有利于调节国家的统治者与人民的关系,与此同时,必然要求有更多的货币还适应商品经济发展。道家主张无为而治,在管理上更加倾向于放任民间经济发展,西汉初年允许民间私铸铜钱就是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实行的。虽然我们主张国家垄断铸币权,但允许民间开采矿山进行铸币也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不仅可以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创造价值,更为重要的是这些贵金属进入生产流通流域可以补充货币流动性的不足。
(2)先秦法家的观点。无论是秦晋法家,还是齐法家,都主张经济干预思想。商鞅、韩非都是极端的经济干预主义者,主张将老百姓求利的经济活动纳入为统治阶级需要效力的轨道。商鞅认为民之求利活动,若不加约束,就会危及统治阶级的利益,并提出“利出一孔,则国多物[51]”的观点,认为国家应操对人民贫富予夺的大权,对于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产业均由统治阶级把持,因此铸币产业做为一个暴利行业,被国家垄断也就不足为奇。韩非子主张认为“夫民之性,恶劳而乐侠,侠则荒,荒则不治,泰治则乱[52]。”在商鞅、韩非看来,老百姓只不过是任人驱使的工具是,个人的富贵只有因耕战而获赏赐这一条合法的出路,除此以外都是受打击的对象,而铸币这个在当时可以称为暴力的行业,是绝不会允许民间资本染指的。《管子》作者虽未明确讲过不许民间铸造货币,但它总是将铸币与“人君”联系起来,可知除“人君”外人民是不能铸造货币的。铸币权就一国经济权力的象征,任何统治阶级都不愿意放弃对货币这一剥削工具,垄断铸造乃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可以说这是法家货币观最集中的体现。
2.国家应保持币值的稳定
早在铜铸币时期,通货膨胀使已产生,融入并深刻影响着古代的经济生活。可以说,通货膨胀是一种货币现象,与货币经济如影相随。
(1)先秦儒家的观点。儒家主张建立一个稳定有序的政治经济秩序,商品的价格通过货币来表现,因此稳定了物价就是稳定了币值。一次子贡问孔子说:“敢问君子贵玉而贱珉者,何也?为玉之寡而珉之多与?”孔子回答说:‘“非为珉之多故贱之也,玉之寡故贵之也。夫昔者君子比德于玉焉,温润而泽,仁也;填密以栗,知也……天下莫不贵者,道也。[53]”孔子否定了子贡“物以稀为贵”的观点。他宣称“君子”所以看重玉,是因为玉体现了“君子”所应有的“温润而泽”,实质上认为物品的贵贱取决于它本身的品质。这个观点有一定的合理成分,因为物的品质应是价格的物质基础。所以在对待物价的问题上儒家倾向于保持币值稳定,保持人民手中货币的购买力。史载孔子相鲁,“三月,则鬻牛马者不储价,卖羊豚者不加饰。男女行者,别其涂,道不拾遗.男尚忠信,女尚贞顺。四方客至于邑,不求有司,皆如归焉。[54]”稳定物价就是稳定货币的价值,可见孔子虽然没有发现货币的内在价值,却已经在用实际行动保持和稳定物价,保障货币的购买力。荀子认为:“易者以一易一,人曰,无得亦无丧也。[55]”如果“以一易两”,那是“无丧而有得”。反之,如“以两易一”,那是“无得而有丧”,可见在商品的市场价格问题上,荀子主张等价交换,目的是使买卖双方都无所损失。而在货币经济时代,这种等价交换必然要建立在币值稳定的基础上。
(2)先秦法家的观点。《管子》作者坚持货币的质与量并重原则,尽管管仲主张把铸币权集中在人君手中,但他却不赞成利用这一方便的条件,把滥铸含铜量不够规格的轻币、小钱作为财政搜括的手段。他说:“币重则民死利,币轻则决而不用,故轻重调于数而止。[56]”管仲非常明白一条道理,即货币数量不能搞得太多、太滥,质量不能搞得太坏。含铜量要合乎标准,应是足值的良币。否则钱币轻贱,物价高昂,人们不愿使用它,货币就不能起到它“通施”的作用,就会影响国内市场商品的正常流通。因此,钱币的多少、轻重,应掌握在恰当的程度上,保持一种稳健的货币政策。对于货币与粮食的价值变动关系,商鞅提出了“食贱则农贫,钱重则商富[57]”的观点,认为如果粮食价格低的话,就会损害农民的利益,即所谓的谷贱伤农。而如果“钱重”的话,一方面造成流通的货币少,另一方面富人掌握的大量货币资产将加强对农民的剥削。因此,商鞅主主张钱币升值或贬值,而应该保持一个合理的稳定线上。
3.以货币为调节物价的杠杆
货币的币值与物价的轻重成反比例。春秋战国时期,各国对此问题处理方法不一,凡属搞得不好的国家,物价都出现被动。各家学说对利用货币调控经济的行为有赞成的也有反对的,尤以儒法两家观点针锋相对,也颇具代表性。
(1)先秦儒家的观点。在儒家的眼中,货币被蒙上了伦理化的色彩,而人与人之间的货币交换也变成了礼法控制下的行为。儒家是比较赞成经济的不干预政策的,反对国家利用货币操纵经济来谋利。“垄断”一词最早是由孟子提出的。他反对垄断,主张人们通过自由竞争而致富。“古之为市也,以其所以易其所无,有司者治之耳。有贱丈夫焉,必求龙(垄)断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罔市利。人皆以为贱,故从而征之。征商,自贱丈夫始矣。[58]”他的垄断不同于我们所指的现代垄断,是指古代市场上的某些商人集团利用买方、卖方、卖方与买方的信息极不对称特点,采取某些或明或暗的手段来哄抬市价牟取暴利。可见,孟子反对个人或政府干预价格的行为,政府应把重心放在建立公开交易秩序的建立上,而不是通过各种手段直接插手经济领域,这就是与民争利。因此,国家利用货币去调控物价显然可以是被儒家所不被赞成的。
(2)先秦法家的观点。先秦法家的代表商鞍提倡贵粟政策,他说:“欲农富其国者,境内之食必贵[59]”。所以,他首先提出提高粟价的政策。当时商鞅相秦,十分重视运用价格杠杆调节产、供、销三个方面。他对粮食既管购价,又管销价,一律实行官营和高价政策,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实行“统购统销”。商鞍提高粮价的主要目的是鼓励农业生产,他不但提高了粮食收购价格,而且通过高进而高出,提高了销售价格。在运用经济手段的同时,还辅之以行政干预。他下了两道命令,一道是“使商无得粜”,第二道是“使农无得籴”[60]。他直接利用粮价去干预经济,我们知道粮食作为当时最大宗商品,他具有一定货币性质。《管子》作者是极力支持国家参与到经济生活的,并且对利用货币调控物价干预经济情有独钟。一是调控国家内部经济。政府要能“委施于民之所不足,操事于民之所有余。夫民有余则轻之,帮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帮人君散之以重。敛积之以轻,散行之以重。帮君必有什倍之利,则财之櫎可得而平也[61]”。《管子》作者的思想就是政府不是开始即以货币交换百货,而是通过货币预购余粮。此时,民间货币增多,谷物及百货就会涨价。而对国家所需用的物资,不论其供行政消费之用或储备以待将来出售之用,均以谷物交换。农民需要粮食则使用货币向国家购买,则货币得以回笼,百货因币重而下跌,国家再以货币收购百货,此时民间货币增多则百货之价又涨。如此周而复始,不仅可以帮助封建国家剥削民众来获利充裕国家财政收入,也可以起到平抑物价稳定民心的作用。二是调控对外贸易。中国古典经济理论对于外贸中严重的入超和出超都十分关注,“物重与天下调。彼重则见射,轻则见泄,故与天下调。泄者,失权也;见射者,失策也。[62]”就是说平衡市场的基本要求是保持物价水平与别国一致。因为商品价格偏高,别国就来倾销摄利;商品价格偏低,物资会泄散外流。所以要注意比价一致,物资泄散外流,就等于本国失权;被人摄利,就等于本国失策了。政府应掌握天下各州的余财,还要利用季节的变化,实行操纵市场的办法,直接掌握物资贵贱来对付各其他诸侯国;在天下统一的条件下,则利用货币掌握物价涨落,使之调平。东西充足则使之调出,不足则制止之。
4.获得财政收益
通过货币手段谋取财政收益,这是《管子》作者的一家之言,并也被历朝历代所采纳。我们知道,即使是铸造符合质量标准的铸币,仍有可能获得一部分铸造利益。还有用货币调节物价,国家可以取得一些商业利润。因此,以获取财政利益为指导思想的货币管理思想,只要在正常的限度内,不应予以否定。历代封建统治者在发生财政困难时,总使货币服务于财政的可能和需要。在市场上钱币不足需全增加铸造而铸钱又无利可图时,政府就不愿意增加铸造。而在有利可图时,即使市场上钱币已呈饱和状态,仍可能铸造不已。这就违反了货币流通要适应商品流通的规律。在财政更加困难时,统治者就会以铸造劣质钱币作为弥补期政赤字的重要手段。但《管子》作者提出了一个更好的方法,他主张封建国家尽可能以国家的经济收入来代替征税收入。封建国家获取的经济收入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经营谷物买卖的收入,二是盐铁专卖的收入。三是山泽产品租赁的收入。在第三部分里就包含了开采矿山进行铸币的产业收入。按照胡寄窗教授的观点,“至于金、银与铜,或为货币,或为货币材料,照管子的货币政策考察,很可能是国有而又国营的。[63]”至于珠玉和黄金更不是一般人可以用意得到,其来源易于由封建国家控制,故铸币产业的收入来源基本上可以全部由国家所掌握。另外,政府借贷在帮助穷人的同时,也获得了部分财政收入。在儒家所推崇的《周礼》中记载“凡国事之财用取具焉。岁终,则会其出人而纳其余”,可见利息收入可以作为政府财政收人的有机构成之一。平时国务开支可向泉府领取,年终泉府尚有结余则上交“天官职币”,利息收人作为封建国家财政收人重要来源之一。
(四)先秦诸子对货币信用的观点
随着私有制度的产生,借贷关系也必然随之产生。春秋时期“贷粟”已经盛行,战国时期货币形式渐成为主要形式。先秦诸子对货币信用的观点并不充分,大多停留在经济现象的表现,没有进一步剖析货币信用的深层次含义。
1.关于货币借贷与实物借贷
早期的借贷在铜铸币未产生之前就已经存在,因此都是实物借贷,但这种实物也具有一定的货币性质。在铜铸币大范围流通后,货币借贷发展迅猛。货币借贷对于借方来讲,可以用来购买所需要的实物,对于贷方来讲,不但可以作为财富贮藏,还可以购买其他物品。由于这样的优势,人们越来越倾向于选择货币借贷。
(1)先秦儒家的观点。孔子对于借贷取息并不反对,但因为其学说不过多言利,因此留下关于信贷的言论并不多。战国时的孟子提到了一些借贷现象,他说“春省耕而补不足,秋省敛而助不给。[64]” 意思是说天子每年的春天去视察农田的耕作情况,补助那些种子或耕力不足的农民;秋天视察收获情况,周济歉收的农民。可见儒家对实物借贷还是有一定认识的,并且认为任何时候当农民需要时政府都应该帮助他们。整体而言,儒家部分学者只是注意到了实物借贷的部分,对于货币借贷很少涉及。
(2)先秦道家的观点。道家主张贵生爱身,以精神修行为主,不在意物质财富,因此对借贷问题并不看重。老子主张回到小国寡民的状态,那们借贷关系也就不存在了。倒是庄子处在社会的大变革期,加上自身经历,对货币借贷有一些粗浅的认识。《庄子•杂篇》记载“庄周家贫,故往贷粟于监河侯。监河侯曰:“诺。我将得邑金,将贷子三百金,可乎?”可见当时实物借贷与货币借贷并存的情况,庄子认可这种货币借贷的行为,只是对借贷人毫无诚意的许诺表示批评。庄子还是“食于苟简之田,立于不贷之圃。荀简,易养也,不贷,无出也。[65]”
(3)先秦法家的观点。在对借贷问题上,《管子》作者是比较开明的,称“无食者予以陈,无种者贷之新。”在这里《管子》作者是认可实物借贷对农民的帮助的。从这个角度讲。“凡农者月不足而岁有余也,而上徵暴急无时,则民倍贷以给上之徵矣。耕耨者有时,而泽不必足,则民倍贷以取庸也。[66]”
2.关于民间信用与国家信用
民间信用是普通个体之间的信用往来,有以货币形式提供的,也有以实物形式提供的。而国家信用是以国家为主体进行的一种信用活动。国家信用是一种国家负债,指以国家为一方所取得或提供的信用。
(1)先秦儒家的观点。《周礼•天官•冢宰》小宰之职中有“听称责发傅别”,这里“责”通假“债”,小宰的职能里面就有调节民间借贷的纠纷,可见民间借贷已经很普遍。《国语•晋语四》记载公元前636年,晋文公归国执政所推行的“弃债”政策,即免除百姓对官府的债务。国家对百姓的借贷带有福利性,往往取息很轻,甚至不收利息。可见在先秦时期,私人信用与国家信用同时存在,共同助推了货币经济的发展。据《周礼》记载:“泉府,掌以市之征布,敛市之不售,货之滞于民用者,以其贾买之……凡赊者,祭祀无过旬日,丧纪无过三月;凡民之贷者,与其有司辨而授之,以国服为之息。”泉府相当于近代的财政部和国家银行的混合体,它在进行借贷时,根据贷款用途不同,决定是否取息及利息水平的高低。而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这派无疑是十分推崇周礼,他们所希望的也是恢复周朝的各项经济制度。因此,货币作为财富的一种重要形式,一方面应该让老百姓手中持有一定量的货币,另一方面就是国家尽量不让百姓手中的货币贬值。虽然在他们的著作里很少谈及货币,但按《尚书•洪范》中记载,货币是经济生活必须的,它的重要性仅次于食物。从更深层次上看,儒家关注的是货币的购买力。只有货币购买力保持稳定,人民才能安居乐业,社会才能长治久安。
(2)先秦法家的观点。《管子》作者非常重视富豪兼并,提出了很多均贫富的具体措施,在国家信用的方式上采取了很我创新的方式。对此胡寄窗教授进行了深入的归纳,我们只把其中有关货币的提练出来加以研究。“(1)封建国家掌握一部分农业生产资料及生活资料,在农民有特别需要的农忙季节贷放赊售或租与农民……(3)运用预购制度先行付给农民生产资金,即所谓的‘环乘之币’或‘公币’作用的一部分……(5)令富豪之家以现金或实物贷予农民。低其利率或劝其不取利息,甚至劝其不索还本金。[67]”这些措施很好地发挥了货币的作用,促进了经济发展。
3.关于普通借贷与高息借贷
从放债利息的高低来看,先秦存在普通借贷与高利贷这两种形式。普通借贷也包括封建政府从事的借贷经营,就是取息在合理的范围,不以剥削和压榨贷方为目的一般借贷行为。而高利贷的主要特征是利息高于标准利率,先秦时期并未规定标准利率,但民间借贷由于比较市场化的市场,标准利率就是市场波动的均值。高利贷造成农民的贫困,不利于封建经济的长远发展。
(1)先秦儒家的观点。儒家不同程度上对高利贷行为进行了谴责。孟子对高利贷剥削行为表示强烈不满,他说“为民父母,使民盻盻然,将终岁勤动,不得以养其父母,又称贷而益之,使老稚转乎沟壑,恶在其为民父母也?[68]”其中的贷而益之指的就是战国时期的高利贷行为,孟子主伙这加重了地人民的剥削,不利封建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荀子也说“行贷而食”一说,对于高利贷行为加重对普通民众的剥削行为大声疾呼。在对于普通借贷特别是国家借贷行为,儒家还是比较支持的,因这这种借贷方式基本采取低息或者无息的方式,对人民恢复生产很有帮助。
(2)先秦法家的观点。《管子》作者是造成借贷活动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的,但对于高利贷,也是持否定态度的。在《管子•问》篇关于高利贷的设问。《问》篇是一份古代社会调查提纲,里面讲“问邑之贫人债而食者,几何家”、“贫士之受债于大夫者,几何人?”等问题,一方面可以发现当时民间信用活动的迅猛发展,同时也可以看出《管子》作者对高利贷现象的基本态度。所拟题目肯定是当时的社会热点问题,需认真研究的重大社会课题,调查的对象显系当时的小生产者和没落贵族,特别是负债的大头—农民。可见当时《管子》作者也认识到高利贷对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
三、先秦诸子货币观的现代启示
先秦哲人虽然已离我们远去,但他们的精神依然照耀着中华大地。货币的流通已数千年,但关于货币的观点仍是我们挖掘和学习的热点。先秦诸子的观点构成了中国古典经济学的理论基础,也是我们正确看待中国传统经济的切入点。
(一)从防范金融风险的角度
防范金融风险是现代金融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在市场经济体系中,金融风险是难以完全避免的,但也是可以被感知的。通常金融机构往往面临三种基本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道德风险。风险的概念在先秦哲人的头脑里已经存在,虽然当时并没有产生现代意义上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但这种防范风险的思想在今天依然指导我们前行。
1.解决信用不均的风险
孔子说“不患寡而患不均”,老子也讲“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不均是最大的风险。我们现在面临着产业差别、城乡差别、地区差别等多种差别,而金融体系一味只去锦上添花,而不去雪中送炭,恰恰助推了这种差别的扩大。从产业结构上来讲,银行的信贷资金主要集中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大量产能过剩行业;从城乡结构上来讲,银行信贷资金主要投向城市,而农村地区不仅网点少,而且投放在县域地区的资金量也很小;从地区结构来讲,银行资金多投向发达地区,而对欠发达地区只不断吸收存款和压缩贷款规模。这种趋势还在进一步加大,这不利于资源优化配置,同时也易产生金融风险。“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我们应该遵循自然规律,合理解决信用不均的问题。从产业结构来讲,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调整信贷投向,更多地用于中小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从城乡结构来讲,要提高农村地区金融网点的覆盖率,加大金融支农惠农的力度,无论是银行还是保险,都要大力开展农村业务,这也将是新的利润增长点;从地区结构上来讲,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和欠发达省份的资金投入,培育和扶植新的经济增长点。
2.防范市场失衡的风险
中国古代一个重要的经济思想就是平衡,像《管子》中的轻重之术,还有老子的顺势而为的学说,都是在当今资本市场可以实践的思想。资本市场发展到今天,我们拥有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如果再加上期货市场,那么我们现在的金融市场已经十分成熟。以中国股市为例,从6124点跌落下来,一直到2000点,这样落差让很多投资者损失惨重。资本市场作为现代经济投融资体系重要的一环,一直以来我们却只把它看成是融资圈钱的市场,而没有注重它的投资功能。投机之风盛行的市场终有一天会面临失衡的风险,我们及时采取政策,除了通过股指期货引入做空机制来防止股市大幅上涨外,也应该考虑引入期权等新兴金融工具,进一步平衡市场。
3.摆脱道德缺失的风险
儒家讲德,认为德本财末,老子著道德经三千言,无非是言“道”与“德”二字。几千来,中国人一直注重自己的德行,无德而成事是为人所不耻的。但随着这几年市场经济的过度发展,拜金主义盛行,道德水平一降再降。在金融业,对金融风险的利益的驱使是道德风险出现的重要原因,而对这种风险的防范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道德风险作为金融业的隐性风险,防范道德风险首先应从提高银行内部风险意识做起,特别对员工的职业操守教育。同时提高信贷不良资产界定的预定性及信贷风险预警系统的灵敏度则能有效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以增强银行防范风险的能力。
(二)从健全货币体系的角度
货币体系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对商品流通,对经济发展,乃至对整个社会都有着程度不等的影响。我国的货币体系是指国家信用作担保,人民币本身并不和黄金、美元或任何形式的资产挂钩。在先秦法家的眼里,储备是重要的一项经济工作,而健全货币体系的根本就在于强化价值的储备。
1.增加黄金储备
黄金无论是在先秦时期还是在当今社会都是重要的贸易结算货币,在货币体系中的位置是独一无二的。在布雷顿森林体系里,美元的价值是以黄金担保的,在美元本位制里,人们在意念中用美国政府的信用代替了黄金。而在我国的货币体系中,由于只是采取盯住一揽子货币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