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生态与传统蒙古社会》第一章总体概况
游牧生态是游牧中人、畜群与草原的关系。了解人口、畜群与草原本身的状况,是研究游牧生态的前提。长期以来,关于游牧人口的研究几乎没有什么进展,尽管有许多人研究历史上的牲畜数字,但很难用于生态环境史分析。目前可以运用的人口和牲畜资料,基本上是近现代的数据。这里所介绍的不单是游牧人口数据,而是与人地关系特别是放牧规模与草地负载量有关的一些基本数据和基本状态,正是这些内容反映了人与草原生态环境的关系。
一、游牧中的人地关系
内蒙古草原东部的年降雨量较多,大部分地区为300~400毫米;在中部,只有南部少数的地区在300毫米左右,北部大部分地区在100~150毫米;西部的阿拉善地区大多不足100毫米。雨量变化引起游牧业类型的变化。由于不同条件下草原的生产力不同,目前国内草场划分标准主要依草产量和水源而定。无论是质量还是产量,东西部草场资源差异甚大,从东向西都有下降的趋势。一等草原和一、二级草场也主要分布于东部的山地林缘草甸和森林草原地带,西部许多荒漠带草场的产草量在每亩100斤以下。内蒙古东部产草量较高的草场10~15亩草场就可以养一只羊(绵羊单位),西部地区通常需要20~30亩才能养一只羊。东部草场的生产力的波动性小,一般丰歉年不超过1倍,而西部高达4倍。动物的分布和放牧形态长期以来与雨量分布相关,罗森伯格(Ruthenberg)的研究表明,50毫米以下降雨量的地区应是完全游牧,土地的利用形式是“偶尔利用”,牲畜种类为骆驼;50~200毫米时仍为游牧,游牧形式为长期迁移,牲畜种类仍为骆驼;到200~400毫米,有三种土地利用的方式,分别是游牧、半游牧和农业,牲畜种类可以再加上牛、山羊和绵羊。[1]在内蒙,不但雨量的变化与牲畜的分布相吻合,牧草的种类也与之相适应。草质从东到西趋于粗劣,营养成分也随之发生变化,牧草中的含碳无氮物质降低,粗蛋白和灰分增高。从牲畜饲养来看,东部草原的草碳水化合物含量高,适合发展乳牛和肉牛的生产;中部草原的牧草粗蛋白含量高,适合发展羊和其他牲畜;西部荒漠草场,多为小灌木和半灌木,富含灰分,适合发展骆驼和山羊。[2]
(一)人口、牲畜与家庭
游牧人口的多少直接由牲畜多少所决定,而牲畜的多少直接由草原负载量决定。放垦以前,蒙古草原禁止汉人迁入,只在河套地区有一定的汉人迁入,其他地区主要是蒙族人口。由于清朝政府推崇喇嘛教,出家者日众,蒙族人口不但没有增长,反而有所下降。在嘉庆四年,西北蒙古十八旗的喇嘛人口有2,003人,占男子人口的比例为24.5%。在喀尔喀四汗部,1918年的喇嘛人口达105,557人,占男子人口的44.6%。[3]以西新巴旗为例,民国时期喇嘛人口达1,515人,占这个旗总人口的25.1%。[4]从清初到民国,蒙人人口出现大幅度的下降。察哈尔八旗的清初人口有46,500人,民国时期只有23,346人;锡林郭勒盟清初有86,250人,民国时期只有36,800人;伊克昭盟清初有206,500人,民国时期只有93,133人;土默特旗较早地实施农业,人口稍长,从清初的45,000人增长到民国时期的60,436人;乌兰察布人口可能由于民国时期南部汉蒙民的北迁,也略有增长,从39,000人增长到43,750人。[5]在人口大量下降的同时,蒙古人的生活却没有因此而提高。“蒙民困贫日甚一日,种族零落,庐账萧条,台吉而上才足生存,兵丁之属,衣食多缺。”[6]
畜群的大、小往往体现了一个牧民家庭的生产能力,也体现了对草原的压力。蒙古族牧民以畜群的多少为个人富裕和荣耀的资本。由于各地畜群的种类和牧场的条件不一样,每个蒙人家庭的牲畜数量也不一样。民国时期呼伦贝尔盟各旗的调查表明,平均每户蒙民拥有牛13.23头,马12.41头,绵羊85.33头。从呼伦贝尔盟和乌珠穆沁盟的纯游牧地带牧民拥有牲畜的情况来看,牛和羊的比例达80%~90%,马的比例达60%~70%。普通户的牛10~30头;羊和山羊达100~500头;马为1~2头,马往往只是放牧工具。放马的马群规模一般为20~50头,多者达300头,[7]在察哈尔省,游牧规模较小。纯牧区的东尼特旗,民国时期平均每个移动包拥有牛17.2头,马16.8头,羊77.6头。在察哈尔左翼旗,由于农业开发,牧地减少,移动包多而散,每个蒙古包的牲畜数较少,平均牛4头,马0.8头,羊12.5头。[8]一个蒙古包已构不成一个规模牧群,只有通过多个蒙古包联合放牧,才构成一个一般的牧群。在乌拉尔山北麓,阴山南麓,民国时期处于农牧交错带状态。“羊以五百为一群,牛以五十为一群,马以一百为一群。每群以一二人牧放之。逐水草而牧,牧场一月一易”。[9]当然,各地的条件不同,放牧的数量也相应不同,马的放牧有时达到500头,但500头的马群所需要的牧丁也相对较多,要2~3人。[10]那么,到底多少牲畜可以满足纯游牧家庭的需求呢,各地的状况不一。中部内蒙古山区多,牧人长期在沟中放牧,羊80头,牛60头,马70头,骆驼l0头被称为l“沟”。[11]估计这是古代一个家庭在一个特定地域内生存的基本规模。在呼伦贝尔,民国时期的商品经济发达,1个由大人3名、小孩2名组成的纯游牧民家庭,生活必需品和各种杂费共需1,000元,大约需要牛100头、马100头、绵羊1,000头的畜群规模才能维持。[12]在锡林郭勒盟,纯牧区可以种粮食自给。调查表明,1个一般中等家庭在牛40头、马80头、羊100头的规模下,才能略有赢余。一般规模的游牧民之所以出现贫困,主要原因在于蒙古的上层王公和喇嘛对蒙民的残酷剥削压迫,[13]在清末民国时期,商人压迫也很严重。
(二)放牧与草场
为了更经济地利用草场,游牧民往往混群放牧,这种方法在传统游牧业时代是一种很有经济和生态学意义的方法。人类学家在撒哈尔的研究表明,牧民一般将绵羊、骆驼和牛群混合放牧,有时再加上山羊,4种动物组成一个牧群。山羊和骆驼喜食叶类植物,绵羊和牛则喜吃青草,[14]互不干涉,从而更好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在青海的干旱地区,游牧法与中东地区相似,牛羊混牧。“牛群可无羊,羊群不可无牛。羊得秋气,足以杀物。牛得春气,足以生物。羊食之地,次年春草必疏。牛食之地,次年春草必密,草经羊食者,下次根出必短一节,经牛食者,下次根出必长一节。牛羊群相间而牧,翌年之草始均”。[15]东蒙一般实行山羊与绵羊的混群放牧,山羊对牧草的破坏性强,而绵羊弱。山羊动作敏捷,可做头羊,有利于防止狼的侵袭。[16]值得注意的是,山羊的比例往往是一个地区生态环境特别是草原环境变化的指标。山羊对灌木的利用能力较强,在小半灌木和小灌木较多的半荒漠草原中,数量较多。当草原过牧化以后,这些灌木类植物就会增多,山羊多的草原往往与过牧化有关。另外,草原沙化比较严重的地区,山羊在畜群中的比重也相应增大,尤其在干旱地区的沙漠中,山羊的比重可占绝对的优势。[17]
各种牧畜的放牧管理对草原的压力不一样,游牧与圈养有明显差异。现代牧区为了恢复草原,将牧群圈养,但羊厌食干草,春天青草长起时,春风将草的气味吹人羊圈,它们便吃不下干草了。传统的游牧数量差异很大,首先看马的放牧。在蒙古草原区,由于马喜湿耐寒,马多分布于水草丰美之区,故东部的马远多于西部。蒙古马尽管身材矮小,但饲养容易,且持久力强。不但可以骑乘、拉车,还可以耕地。马群放牧以1头种马与14~18头牝马匹配,一地放牧后转到他地放牧,且要等40~50天之后才返回原地,因为牧草的再生需要这么长的时间。当牧区牧畜头数过多时,没等到这些日子,原牧地就会被别的牧群覆盖,形成草原过牧化和各种纷争。冬营地如果在夏天被侵占,冬天的放牧就成了问题,所以牧区各种矛盾的焦点又往往集中在冬营地。从十月上旬开始,一般的牧群就到北方地区过冬。[18]在呼伦贝尔,一个马群的数量可达千头,四时放牧,只吃青草或枯草,难有饲料。只有少数的马在蒙古包附近放牧,马群一般远离蒙古包。一般来说,马与牛相比更有群性,易于大群放牧,但也易遭狼群的攻击。这就需要放牧人格外地小心。[19]在绥远、察哈尔地区,蒙地的蒙民放牧时,500头为一群,需牧丁2~3人,如果是1,000头一群的话,牧丁为4人,1,500头时需6人,2,000头的大群放牧,需牧丁8人。放牧时,“牧丁骑着快马,拿着竽儿,防止各组马群的混乱”。那里的马群放牧周期较短,只有15–30天。“大概三十里牧地,只够马群十五日就食,食尽了又转牧他处,经过三十日或十五天,又复回到前地,这时前地的草又茂盛了,很够马群的饱吃,这样蒙地在春夏秋三季是不愁没有草吃的,一直到九月下旬至十月初旬之交,水草枯竭,牧丁才叠好窝棚,离开牧场,引带马群还家,这时不能远放,只能就居住很近的地方放牧着”。[20]
牛与马一样也集中于蒙古草原的东部,蒙古牛同样相对小。母牛产乳量每年400升,产乳期在5~6月份。与马相比,牛在放牧时更需要人照看,因为牛的群性差,易分散,难管理。在呼伦贝尔草原,放牧一般在蒙古包附近。[21]在绥远、察哈尔地区,“每牧丁最多能监视二十头或三十头。乳牛每于日出前进行榨乳,夏季朝夕两次,其他各季,每日只能一次”[22]。蒙古草原羊的放牧最为普遍,夏季一般以旗内的水源地带为核心进行放牧,牧者往往是老人和小孩。一般羊倌可以放牧150~200头羊。如果骑马放牧的话,放牧规模可能更大一些,达到500头甚至1,000头。[23]在呼伦贝尔,畜群中大多数是绵羊,儿童和妇女皆可放牧,但冬季的积雪对牧羊却不利,容易形成所谓“白灾”。[24]骆驼主要作运输工具用,集中放牧于外蒙、察哈尔和西部蒙古地区。在甘肃省的马鬃山地带,蒙古人主要放牧羊和骆驼,羊与骆驼混放,羊放牧后每天都驱回蒙古包附近,骆驼“远者则驱回,近者则听其自牧自息”。骆驼2~3天饮水一次就可以,[25]有高强度的忍耐力。与其他牲畜相比,骆驼适应牧地环境的能力较差。对新牧地的适应,羊需要l年,骆驼需要2~3年。1956~1958年,阿拉善旗地区的调查表明,骆驼到新牧场后对水、草不合胃口,宁肯回到原来的牧场吃已枯干了的草。阿拉善的骆驼只在4~5月份需人放牧,因此间骆驼正在脱毛,吃草时要人看管,一为抓毛,二为及时照顾。6~9月份,一般让骆驼自由地吃草,称之为“放场”。放场期间,牧民隔上3~5天甚至10天才去看一下。10月以后,健壮的骆驼多用于驮运,为商队服务。[26]值得一提的是,骆驼的夏天放牧十分重要,对那些草原商号的骆驼,尤为如此。“每当夏日牧场草茂,牧驼者咸以为时不可失,即于此四十日内将驼牧肥,则此驼终年健壮。否则待之冬季,驼必赢瘦,甚至有生命之危。”[27]
从总体上讲,蒙人的游牧方法仍然很落后,靠天畜牧,与自然周期相一致,牧群营养和产量也呈周期性变化。春季,青草甘美,饲草丰富,牲畜在这阶段开始逐渐丰满,到秋天家畜都非常肥壮。但到冬季,草原枯荒,营养顿减,气温下降,寒风凛冽,牲畜普遍消瘦。冬天牲畜的死亡率非常高。民国时期呼伦贝尔草原马的成畜死亡率为5%,仔畜的死亡率为10%;牛的成畜死亡率为7%,仔畜的死亡率为10%;绵羊和山羊的成畜死亡率为10%,仔畜的死亡率高达15%。[28]如此高的死亡率与游牧民粗放管理技术有关。近代蒙古人口下降,人口减少当有利于牧场的保护和畜牧业的发展,但由于蒙古族在技术上极为粗放,非但草原利用率不高,局部过牧化现象也时有发生。由于商人、蒙古族上层和喇嘛教所产生的大量寄生人口对生产的掠夺,下层贫民也不得不进一步掠夺草场资源以满足自身需要。由于牲畜数量同时代表着社会地位,蒙古上层无限制地追求牲畜群的数量,这实际上是为了向旅蒙商换取更多的奢侈的消费品。再多的牲畜都很难满足他们消费水平的增长,所以,一方面会出现牲畜增长和局部地区过牧化的现象,另一方面是人口减少和蒙民贫困。从技术上讲,牧民虽然也尽力扩大畜群规模,却不思改进畜牧业的技术和设备,特别是饲草的预备。他们基本不打井,夏季牧场只集中于水源附近,局部草场出现生态破坏,沙地尤为如此。19世纪末,克什克腾旗的沙地地区已出现过牧化现象。克什克腾人认为夏天在沙土地上放牧比冬天更破坏土壤,所以夏天不在沙地放牧,冬天去放牧,但仍出现流沙现象,且日益严重。[29]
草原的破坏在现代更加严重。夏营地饮水点附近的草地破坏的序列已为科学研究所探明。达茂联合旗哈雅牧场中的放牧退化实验结果表明,草场破坏程度与饮水点的距离相关,饮水点50米以内严重破坏,地表已成裸露地段;距水源点50~200米之内的草场处于重度退化阶段;200~700米中度退化;700~1,500米内轻度退化。超过1,500米之外,才是正常的草原植被。草场植被的退化半径广达1.5公里。[30]在呼伦贝尔,由于夏营地相对固定,民国时期的植被已出现退化。植物群落已是草原退化后抗逆性较强的非优良牧草,有的地区甚至荒废不毛。[31]在一些地区,草原退化到一定程度就会出现毒草。在毛乌素沙漠,小花棘豆又名“醉马草”,这是一种毒草。“生长在较度盐渍化的沙丘间低地边缘,在草甸植被和沙地植被之间常常形成一个‘醉马草’圈。在退化草原和干旱年份,醉马草大量繁生”。当过牧化和干旱年份使这种毒草增多时,便影响放牧。1957年,伊克昭盟乌审旗中一个公社死亡牲畜11%,马死亡40%。“据牧民谈,马一旦多吃上醉马草后,越吃越爱吃,甚至不吃其他饲草专吃醉马草,直至中毒。”[32]所以,合理的轮牧草原,保护草场,不使之过牧化,非常重要。应当更广泛地利用夏营地,实行轮牧,开辟水源,实行打井。但对于蒙人来说,在外来压力不大的情况下,他们是不愿意实施集约化经营的。草原地区一般不让烧荒,但一些地区却有烧荒的习惯。野火对冬营地破坏尤甚,因为草烧之后,游牧人无草可放牧。明代,汉兵放火烧长城沿线的牧草,为了防止蒙古兵南侵。[33]民族对立也大大的破坏了农牧交错地带的生态环境。按蒙古人习惯,大部分地区是禁止冬季放火的,草场减少的地区更是如此。察哈尔省的北部地区,放火被捉的人甚至可以判死刑,但仍不能解决野火问题。阿巴嘎旗的过火地很常见,因为野火防不胜防。正确的办法是在牧场建立防火线。一些地区的蒙古人不设防,甚至还放火烧荒。在东蒙,有的蒙民甚至认为野火能够防止灌木丛生。也有的人认为,烧荒可以促进来年的牧草的生长。也有的因防狼和野犬危害而烧荒。[34]青海蒙古也盛行烧荒,“论者谓塞外烧荒,每在旷野,具在深意。秋后,番帐群徙于山内,平地刍草,最易招寇,焚之以绝匪纵,一也。旷野无垠不辨路径,焚之则支干可数,二也。草为瘴疠所聚,焚之则雨雪易消,寒瘴不生,三也。秋草自枯自萎,一经霜雪,腐湿狼藉,下次荆棘必生,焚之以祛潮秽,以除良莠,四也。秋草高长,地气易洩,焚之以培地脉,春芽可以滋长,五也。因此数者,是以付之一炬,视不甚惜”[35]。徐珂的认识中前二条与社会因素有关,难知对错,后三条涉及到草原生态,皆为错误。实验表明,火烧只能使次年的草产量降低,优良草种减少。还从多方面破坏草原生态。在土壤方面,火烧引起有机质减少,结合度降低,干燥度增加,地力消耗加快,最终导致草地荒废。实验表明,连年遭火的草场产量只有标准草场产量的73%。[36]
蒙古人的燃料是牛粪。这种燃料正体现了他们生活中融于草原自然生态的特色。游牧民烧牲畜粪便,正如农业用粪便做为肥料一样,都是系统废料的利用,是一种自循环经济。西部地区薪柴资源少,蒙人更重视畜粪。“东盟多森林,薪材易觅,烧粪者少。西蒙荒芜,无薪可觅,罔不烧粪。粪以牛驼者为佳,燃之无臭味,焰大而无烟。”[37]风干的牲畜粪便几乎是蒙古人煮食物和取暖的唯一燃料来源。牛粪一般在蒙古包周围选干地堆积贮藏,围以木栅。牛粪最好,其次是羊粪,再次是马粪和骆驼粪。当年的燃料必须是前一年的,经过水洗、风干,自然发酵已经停止这时才好使用。牛粪为蒙人家庭财产的一部分。游牧迁移时,牛粪和粮食等一起搬运。拾牛粪是蒙古女人的工作,她们收集干燥的牛粪,然后堆集保存。[38]另外,牛粪燃料利用也与周期性的迁移有关系,当年的牛粪浊湿不能利用,而前一年营地遗留的牛粪是下一年重回这里的蒙古人的燃料。所以,牧民不会轻易变更放牧圈。[39]在半农半牧区,许多蒙古人仍然使用牛粪。札鲁特旗的调查表明,半固定蒙古包牛粪的使用量多于其他类型,上层阶级的使用量多于下层阶级。上层阶级户均34车,中层阶级户均30车,下层阶级户均20车。蒙人已经定居,也用枯草作燃料。用草阶层正与用牛粪阶层相反,下层蒙人的枯草采集量相对多。5个部落的上层户年枯草采集量为1,000斤,下层户的采集量也达955斤。在第一努图克第四嗄查的奴多玛,上等户枯草采集量为400斤,牛粪采集量为50车;而下等户的枯草采集1,600斤,牛粪40车。上层牧户更重视牛粪燃料。[40]在半牧区用牛粪反成了蒙古贵族的习惯。
(三)农业北进的压力
明、清时代的草原长期是稳定的。清中叶以后,蒙地开垦加剧。19世纪后期,特加是光绪二十八年(1902)以后,清政府放弃了原来的封禁政策。随着农牧交错带地区大量的牧地被开垦,游牧生态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农业开发使原游牧地的蒙民和畜群北迁。在察哈尔右翼旗,乾隆年问私垦就出现了。在私垦的压力下,牧地缩小,迫使当时的正黄旗和镶黄旗的牛群向北移动。同治年间,正黄旗的牧群又一次向北移动。任命垦务大臣以后,农垦发展迅速,牧群移动又频繁出现。在光绪三十二年(1906),至少发生三次移动,正黄旗的羊群再移到大马群地方;右翼太仆寺的牧群再移至闪电河地区;黑牛群由波罗素庙移至正白旗明安地方;正黄旗的羊群和牛群牧场,自咸丰年间就被汉族移民逐渐侵占,至光绪末年,所余牧场不足原来的一成到三成。由于牧地不足,牧民不得不向察哈尔都统、垦务大臣等申请到更北部的牧场放牧。分到一定的牧场后,则移到该地放牧。随着察哈尔各地的放垦,这种牧群的移动也源源不断。[41]到民国时期,在原察哈尔的8旗中,只有“左翼四旗及四牧群之蒙民,尚完全度其游牧生活,不谙耕种,因南部各地均已设县治,故蒙民已逐渐北移。其生产经济,专赖牧畜,故其生产情形与锡盟无大异”[42]。
由于汉民族的大量北移,农牧分界线大大地向北移。民国时期,分界线东北起“满洲国”的林西、经棚,向南经多伦、德化,再经四王子府和百灵庙,较为平行地沿北纬42°线向西延伸。[43]清代中期的农牧分界限远在此线以南,在张家口到德化这一区间。1872年汉人北进的村落只在张家口北方5~6公里,1938年村落扩展到化德,这中间170公里间广大的区域已是纯农耕地带或半农半牧地带。[44]在东部内蒙古地区,由于雨量和土壤条件优越,农业与草原不像中部那样层层推进,而是推进到一定程度后,农业在北部纯牧区内的一些有灌溉条件的地区发生。近代的汉人也进人到外蒙地区进行农业开发。光绪六年(1880)库伦办事大臣招垦,1920年代外蒙的汉人约有10万,农民5万。东部内蒙古各旗的开垦扩展的更快,中东铁路修建后尤其突出。光绪二十六年(1900)开放札赉特旗,二十七年(1901)开放郭尔斯后旗,随后杜尔伯特旗也开放。在郭尔罗斯前旗,放垦始于光绪十六年(1890)到十九年(1893),经过4~5年开发基本上完毕。由于札赉特旗的影响,科尔沁右翼前旗的开垦也日趋活跃,光绪三十年(1904)设洮南府、靖安县和开通县。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东蒙地区7/10的可垦地已经开垦。[45]南部地区的蒙古人在清初和清中叶起就已经汉化了,民国时期南部地区已有人多地少之压力,他们开始像汉人一样向北迁移,进入未开放地进行开垦。在兴安岭东的汉蒙杂居地带,以前的未开放地为当地蒙古人划出来的保留游牧的地方,由于外地迁来的蒙古人却不再从事游牧,未开放地的农业也发展了。[46]
人口和畜群的迁移对北部纯游牧地区的破坏是间接的,主要由南部迁来的牲畜造成。在察哈尔省的拉哈依斯玛到海皮戛问,由于蒙古人和牲畜逐步增多,最丰富的草场开始出现退化,不但寄生虫增多,且由于营养不良,牲畜的死亡率也上升。[47]在人口和环境的压力下,纯游牧地带的牧业也发生了变化。这时期出现生产集约化经营,一个重要特点表现在冬营地建设上,许多地区已开始贮存饲料,也就是贮存干草。[48]
注释:
[1]G.W.柯克斯、M.D.阿特金斯:《农业生态学》,王在德等译,农业出版社,1987年,第84页。
[2]《内蒙古农业地理》,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154~157页。
[3]山田茂:《清代蒙古社会制度》,潘世宪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第147页。
[4]新京支社调查室:《呼伦贝尔地方牧野植生调查报告》,满铁调查部,昭和十八年(1943),第416页。
[5]东亚研究所:《内蒙古の农牧业(中间报告)——内蒙古の一般调查の一部——》,昭和十六年(1941),第30页。
[6]光绪《土默特志》卷八,风俗。
[7]满铁铁道总局:《呼伦贝尔畜产事情》,昭和十二年,第18~19页。
[8]满铁经济调查会:《察哈尔省畜产资源调查报告书》,昭和十一年,第26页。
[9]陈佑诚:《安北设治局调查记》,《蒙藏月报》第3卷,第5期,民国二十六年二月,第1~6页。
[10]满铁社长室调查课:《满蒙全书》第3册,满蒙文化协会,大正十二年(1923),第707页。
[11]泽田庄吉:《满蒙畜产要论》,东京,满蒙学校出版部版,昭和八年(1933),第5页。
[12]满铁铁道总局:《呼伦贝尔畜产事情》,昭和十二年(1937),第18~19页。
[13]贺扬灵:《蒙古人の家庭经济匕生活》,《蒙古》昭和十四年(1939),十二月号,第72页。
[14]欧内斯特·舒斯基:《农业与文化》,李维生等译,山东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98~99页。
[15]徐珂:《清稗类钞》,第五册,中华书局,1984年,第2277页。
[16]泽田庄吉:《满蒙畜产要论》,东京,满蒙学校出版部版,昭和八年(1933),第92~93页。
[17]郑丕留主编:《中国家畜生态》,农业出版社,1992年,第265页。
[18]满铁社长室调查课:《满蒙全书》,第3册,满蒙文化协会,大正十二年(1923),第707~709页。
[19]满铁铁道总局:《呼伦贝尔畜产事情》,昭和十二年(1937),第48,86~90页。
[20]贺扬灵:《察绥蒙民经济的解剖》,商务印书馆,1935年,第17~38页。
[21]满铁铁道总局:《呼伦贝尔畜产事情》,昭和十二年(1937),第60页,第86~90页。
[22]贺扬灵:《察绥蒙民经济的解剖》,商务印书馆,1935年,第17~38页。
[23]满铁社长室调查课:《满蒙全书》第3册,满蒙文化协会,大正十二年(1923),第726~727页。
[24]满铁铁道总局:《呼伦贝尔畜产事情》,昭和十二年(1937),第91页。
[25]安泉:《马鬃山一瞥》,《蒙藏月报》,第6卷第2期,民国二十五年十一月。
[26]内蒙古自治区编辑组:《蒙古族社会历史调查》,内蒙古人民出版社,l986年,第6-25页。
[27]安泉:《马鬃山一瞥》,《蒙藏月报》,第6卷第2期,民国二十五年。
[28]新京支社调查室:《呼伦贝尔地方牧野植生调查报告》,满铁调查部,昭和十八年1943,第449~451页。
[29]阿·马·波兹德涅耶波夫:《蒙古与蒙古人》,张梦林等译,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378页。
[30]昭和斯图、祁永:《内蒙古短花针茅草原放牧退化系列研究——以饮水点放牧半径为例》,《中国草地》1987年,第1期,第29~35页。
[31]新京支社调查室编:《呼伦贝尔地方牧野植生调查报告》,满铁调查部,昭和十八年(1943),第145页,第250页。
[32]中国科学院宁夏内蒙古综合考察队:《内蒙古自治区及其东西部毗邻地区天然草场》,科学出版社,1980年,第140页。
[33]安斋库治:《清末土默特的土地整理》,《满铁调查月报》1939年,第19卷,第12号。
[34]满铁调查部:《北支那畜产调查资料》,昭和十二年(1937),第294~295页。
[35]徐珂:《清稗类钞》,第5册,中华书局,1984年,第2215页。
[36]新京支社调查室编:《呼伦贝尔地方牧野植生调查报告》,满铁调查部,昭和十八年(1943),第248~249页。
[37]徐珂:《清稗类钞》,第5册,中华书局,1984年,第2214页。
[38]泽田庄吉:《满蒙畜产要论》,东京,满蒙学校出版部,昭和八年(1933),第65页。
[39]满铁铁道总局:《呼伦贝尔畜产事情》,昭和十二年(1937),第29-30页。
[40]满铁调查部:《兴安西省札鲁特旗阿尔科尔沁旗畜产调查报告》,昭和十四年(1939),第209~262页。
[41]安斋库治:《清末绥远的开垦》,《满铁调查月报》,第19卷,1939年,第1号。
[42]谭惕吾:《内蒙古之今昔》,商务印书馆,1934年,第100~101页。
[43]山田武彦、关谷阳一:《蒙疆农业经济论》,日光书院,昭和十九年(1944),第163~164页。
[44]满铁北支事务局调查室:《阴山山脉北部ニ於ケル农业事情》,昭和十三年(1938),第4页。
[45]山田茂:《清代蒙古社会制度》,潘世宪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第288~293页。
[46]满铁庶务部调查课:《洮南——满洲里间蒙古调查报告书(第一班)第一编》,满铁,大正十五年(1926),第2页、第104页。
[47]满铁经济调查会:《察哈尔省畜产资源调查报告书》,昭和十一年(1936),第34页。
[48]华北绵羊改进会:《蒙古的牧业》,《华北绵羊》,第13号,(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