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制度史讲稿》新序
这部《讲稿》,共约十八万字,1978年9月在学校印刷厂付印时,曾写《后记》一篇;而今事过境迁,感到有重写的必要,故曰“新序”。
事情有必要追溯到更遥远的一些年代。
1961年,江隆基同志来兰大当校长。当时,我正处在监督改造之下,只配在资料室等处行走,不能登上讲台。可是江校长却一来就指名叫我教《中国通史》。当时66级学生刚刚进校,课程时数还不像以后卡的那么严,我每周六小时,一鼓气教了五个学期,从中国猿人讲到鸦片战争。这次讲课,对我是一场最好的考验。我开始懂得支离破碎的考据之不济事,我开始懂得章学诚讲“通”的价值,就是从这两年半的讲课中深深体会到的。
通史讲完,已是1964年暑假。领导上又指定要我开专题课。当时,《农民战争史》我已下决心不搞了,于是改治《土地制度史》,开始备课。所以,64年算是一个起点;一转眼已经快二十年了。但这课,当时并不能顺畅地教下去。一会儿学生下去“四清”,一会儿老师下去“四清”,课开的零零乱乱。不久,文化大革命到来,就彻底砸个稀巴烂了。我关进牛棚又从牛棚里放出来,得到“人民内部矛盾”的结论,发去五七干校劳动。接着又来了疏散,又动员退休,当时我年龄差一点未到六十,被工宣队勒令退职,拿了四千余元现款就到贵州去了。当时这《讲稿》只写到魏晋,约十二万字。在贵州,续写了北朝隋唐一段,已达十六万字。两三年时问,退职金快花光了,只好到北京去“上访”。好容易找到陶然亭邻壁的“文革接待站”。感谢周总理,为我、也为另外三位高级工程师,发了一通《便函》,谴责了这种对知识分子的“清洗”,指令复职。这样,我才又一次回到大学里。不久,粉碎了“四人帮”,我又补写了宋代部分。至此,十八万字的稿总算凑齐了。宋以后的金、元、明、清等朝的内容,已写入《论要》,故《讲稿》不再补写。
当时心情很坏,“自知命不久长”,就在这十八万字的书稿上,顺手写上了“篱槿堂遗著”字样。于是朋友间传出了一股风:“赵俪生死了”。颇有几位写了唁信;后来又写了道歉信。至今谈起,成为笑柄。
去年(1982),我又集中精力,在《讲稿》之外,另写了一部《论要》。两稿写完,出现一个问题:这两稿的关系是什么?经自己思考,并与友好商量,最后认为:两稿间虽微有重复,但重复之处不多不大,可以并存。假如可以打譬喻的话,《讲稿》是小代数,《论要》是大代数;很可能这种譬喻不恰当。但《讲稿》是教科书性质,“面子”上宽一点,阐发的细密一点;而《论要》是专论性质,新见解多,但不免论其一点,不及其余。总之是互有长短,但假如说我个人还有个什么“晚年定论”的话,则无疑将以《论要》当之。
赵俪生,1983年3月19日序于济南之经三路交际处宿舍。
载《赵俪生文集·第二卷·中国土地制度史(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