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画鉴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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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墨之中,笔法又是主要的。所谓“笔法”,简单讲就是用笔的方法,包括执笔的方法,那高低、竖立、侧斜、悬臂、悬肘、悬腕或手腕着纸等;以及下笔的方法,即轻、重、缓、急、顺、逆等。这些不同的执笔和下笔方法,就形成不的笔法特点,笔法特点具体论述起来,各时代和每个国家又有名自的具体特色。概括讲,在笔法形式上可归纳为中锋、侧锋、卧锋、回锋、顺锋、逆锋以及中正、偏侧、圆转、方折、虚笔、实笔等;在人物画中,笔法主要体现在线条上,形成各种描法,如明人归纳的“衣纹十八描”;在山水画中,笔法的主要部分是“皴法”,即用各种粗或细、长或短、光或毛、干或湿的线条,来表现山石的结构脉络和高低凹凸,于是又有“二十四皴”之谓;另外,笔法体现在点上,又有点、攒、擢、剔之别。
笔法对每个画家来说,都不相同,即使属于同一类型的笔法形式,也无完全一致者。因为笔法是一个画家经过长期操练、自然而然形成的,一旦凝定成习惯特点后,本人主观上想改变都难。模仿者不可能具备与之相同的操练过程和时间,也会因功力的深浅不同而呈现了某种差异;至于个性鲜明的笔法,就更难奏效。因此依据笔法来掌握个人风格以至时代风格,是最可靠和关键的。
个人笔法还有早、中、晚期的变化,如果了解画家不同时期的笔法特点,就能更准确判断;倘能掌握其早期变化的规律,那么即使有些画家早、晚期变化较大,也能根据异中不同,作出相应判断。
诚然,在某些情况下,笔法也无法作为主要依据。一是实物遗存太少,甚或孤本,难以窥知其笔法特点,如宋以前的不画家;二是分外工整的作品,容易临摹,仿者水平又较高,如某些仿仇英的苏州片;三是生拙味较浓的某些文人画,真迹的有意生拙与仿作的技艺低下之生拙较难区别,如明末的一批文人画家。不过,时代还是大致可以断定的,因为时代风格是由同时代诸多画家的个性汇成的共性,其笔法特点较显见并有条件加以掌握,像有存世真迹的唐、宋、元、明、清各代,笔法的时代特征均不难区别。
笔墨之中的墨与色,也有自身的方法和形式。墨有晕、刷、泼、渗等方面和破墨、泼墨、晕墨、积墨、淡墨、浓墨、枯墨、水墨等形式,画家用墨又有个人习惯和特色,如倪瓒善用干、淡墨、吴镇常施。
湿、浓墨。色有晕染、泼彩、没骨等方法和重彩、淡色、浅绎等形式,同类型用色也各具个人特色,如孙隆与恽寿平没骨法之不同。由于墨色与笔难以分开,必须运用笔才能使墨色产生无穷变化,墨法依附于笔法,因此,作为主要依据的笔墨中,笔法仍是主要的。另外,墨与色较之笔,容易模仿,其可靠性远不如笔,倘作为主要依据容易误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