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字体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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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篆书
篆书是一种呈现曲直相映乐趣的文字。广义的篆书,包括甲古文及金文,此处的篆书特别只大篆及小篆。一般将秦以前的古文及籀文称之为大篆,而由李斯整理出来的文字称之小篆。
二、隶书
隶书的出现,是为了因应日益繁复的文书处理。为适应快速书写的要求,秦狱吏程邈作出了这种方广字体,改变了篆书的结构,强调横平竖直、间架紧密。隶书写起来比篆书方便很多,为后代子孙节省了许多宝贵的时间,在学术上亦具有极大的价值。
三、楷书
楷书是在汉朝时以隶书字体作楷法加以改进的书体,今人称之为正楷。由於楷书写起来又比隶书方便,因此汉朝人民都采用它以适应实际生活的需要;楷书至唐代大盛,书家如颜真卿,以雄健恢弘的气势独树一格,影响后世甚钜。
四、行书
行书介於楷书与草书之间,方不如隶书,圆不如篆书,换言之就是楷书的变体,因写起来像人行路,故称行书。一般认为行书起於东汉刘德升,至魏初钟繇稍变其异,二王造其极,行书乃大行於世。行书写起来十分方便,能达到赴速应急的目的。历代有名的行书作品多如恒河沙数,而尤以东晋王羲之的兰亭序为第一书迹。
五、草书
草书的名目相当多,如草篆、草隶、狂草等,其结构省简、笔划纠连,书写流畅迅速,不易识别;然而也由於有以上的特点,故有书已尽而意不止、笔虽停而势不穷之妙。在五种书体中,草书是最具抽象艺术特质的。历代能草书者,如东晋王献之、唐代怀素以及近代的于右任等,均能乱中有绪,独树一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