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欲统一管理艺术品鉴定 三大问题成争议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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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文化部正式启动了《艺术品市场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艺术品鉴定管理试点被列入今年文化部的重点工作。该条例现已明确画廊经纪、拍卖交易、展览展销、艺术品进出口等管理制度框架,只有艺术品鉴定问题尚存争议。
上周,文化部文化市场司艺术品市场鉴定管理试点工作会议在杭州举行。文化部指出未来将在浙江、江苏、湖南、陕西、广东和北京六省(市)设立权威鉴定机构,“国字号”艺术品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的成立似乎是大势所趋,但国家统一规范艺术品鉴定的可行性,以及科技介入鉴定、艺术品登记制度等问题引起了与会专家的争议。
艺术品登记制度:可行性有限
早在起草《艺术品市场管理条例》时,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庹祖海就曾对外表示,关于鉴定,首先要对鉴定人员和鉴定机构实行准入制度,对从事艺术品鉴定的机构和人员提出资质要求;其次要规范鉴定程序,公示鉴定的机构、人员、时间、环境、方法、步骤等信息;还要规范艺术品鉴定收费制度,割断鉴定收费与艺术品估价之间正相关的关系;积极推动科技鉴定,采用更加倚重客观的科学和技术鉴定方案。
在上周,来自中国人民大学、西泠印社、东南大学等高校或机构的专家参加了艺术品市场鉴定管理试点工作会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龙翼飞认为,艺术品鉴定应该首先建立艺术品登记制度,“国家依法设立艺术品登记行政管理部门,职责是主管全国艺术品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申请人向艺术品登记机构提出登记申请”。
但也有专家提出,在申请资料中,申请人需要提交艺术品原创声明、艺术品原件、艺术品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等系列材料,这样不仅很容易将问题重新绕回作品真伪的源头中,而且艺术品登记制度工作量非常大,艺术家主动进行登记的动力有限,而且市场上流通较好的不在世艺术家的作品也无法登记。
科技介入鉴定:理论需要实践
早在2008年,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启动了国家科研项目——书画真伪科学鉴定系统。该项目要将现代光学技术引入书画鉴定专业,其成果或促使艺术品鉴定领域发生根本性变化。
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艺术品科研中心主任尹毅指出,例如光学显微镜可以让人们的视线进入物体表面的微观世界,捕捉到书画艺术品的微观信息,而这些微观信息恰恰最具唯一性特征,这对书画真伪鉴定和书画认证防伪两方面都有应用价值。此外,他还举例说明了拉曼光谱法、红外光谱法、X射线荧光光谱法等光学技术对历代书画作品物质成分和微观结构形态的分析。
但北京古玩城总经理朱京巍始终认为,目前没有任何科技能完全鉴定出艺术品的真伪,“现在还没有科技能完全证明这件东西是民国仿的,还是新仿的,仪器鉴定只能鉴定某一个具体的方面,而很多仪器多方位鉴定一件艺术品又会存在偏差,还得依靠人的眼力和经验。”
统一规范鉴定:不能单靠政府部门
龙翼飞提出,艺术品鉴定采取国家统一规范需要先解决几个问题:艺术品鉴定没有统一的标准;艺术品鉴定人员无法通过考试衡量其专业水平;艺术品鉴定活动的法定化可能导致权力寻租。
对此,中国艺术品市场研究院副院长、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研究员西沐告诉记者,“国家统一规范艺术品鉴定,不能单靠政府部门,而需要三方面的相辅相成。首先从政府层面来看,要有顶层设计,要有相应的管理体制和体系,强化监管;另外依托行业管理组织进行规范自律,政府没有能力直接面对市场,最终的决定权不在政府,还是在专业机构手里;最后,当然还需要市场体系和市场主体去规范和自律,只有这三个层面相辅相成,才能达到国家统一规范艺术品鉴定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