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殷墟发掘
- 所属:历史 | 阅读:2211次
一、殷墟发掘
“殷墟”在河南安阳小屯附近,是商朝最后(自公元前十三世纪末至公元前十一世纪初)的都城的废墟。
商朝都殷的时期也可以称为“殷”。
殷墟在洹河两岸,范围颇大。自一八九九年发现甲骨文后,一九二八—一九三七年间,前中央研究院进行过十五次发掘,解放后一九五○年以来中国科学院又进行了多次发掘,五十年来,获得了关于商代后期的政治、社会和文化的丰富史料。
安阳小屯作为古代文化遗址受到重视是因对甲骨文的认识而开始的。一八九九年,对古代器物和文字有研究的学者王懿荣,首先注意到一些刻在龟甲和兽骨上的古代文字,不复被当作是一种药材,而成为考古学的重要资料。第一个研究甲骨文的是古文字学家孙诒让。继王、孙二人之后,对于甲骨文进行搜集、整理和研究,罗振玉和王国维都做了很多工作。罗振玉并且亲自去安阳小屯考察,他也注意到甲骨以外的其他殷代遗物:玉石和骨、象牙的制品,而且他肯定了安阳小屯是“殷”的废堀。王国维对于甲骨文字的研究贡献很大。他不仅把甲骨文当作古代的一种字体进行研究,而且从文字的内容上窥出了商代的历史、宗教、地理等各方面情况。并用甲骨文证实了古代典籍:《史记》、《竹书纪年》、《山海经》等对于古代历史记载的可靠性。王国维奠定了利用古代文字(甲骨文和铜器铭文)研究古代历史的科学基础。
一九二八年,前中央研究院派人去安阳试掘,采用的方法和过去相同。一九二九年以后才开始比较科学地发掘,至一九三七年,前后共进行十五次,在方法上日益精密科学。发掘地点,除了洹水南岸的小屯村以外,更扩大到后冈、和洹水北岸的侯家庄西北冈、高井台子、大司空村等地。发掘的对象,除了甲骨以外。还有铜器、陶器等各种工艺品,以及这些工艺品制作的原料和器皿等也都发现了。而特别重要的是发现了当时人们居住储藏的穴窖,宫室遗址和规模大小不一的众多墓葬,以及与之有关各种殉葬奠祭的制度。除了商代晚期的文化遗址及遗物以外,安阳也发现彩陶和黑陶文化层和隋唐以后的墓葬。安阳发现的彩陶和黑陶说明了已知彩陶之最早的类型存在于河南,而且在河南北部地区仰韶文化,早于龙山文化。
殷墟的十五次发掘,收获是非常丰富的。这些考古材料经过充分研究,古代历史、社会、文化和美术各方面都会因而得到重要的知识。
郭沫若在很困难的条件下独立地研究了甲骨文中记载的商殷历史社会状况,利用铜器铭文对于周代历史进行了科学研究,获得了空前的重要成果。
安阳以外地区发现的商殷文化遗址,还有河南辉县琉璃阁(一九五○年发掘)和郑州二里冈(一九五二年开始发掘)。这些地点除了发现与安阳殷墟同期的殷代文化以外,还发现较早的文化层。其中发现的青铜器,有特殊的形制。郑州二里冈的考古工作,开始了对于商殷文化研究的新阶段。
二、殷墟的发现
殷墟的发现,我们将先加以概述,然后再讨论其中特别具有艺术价值的一部分。
殷代的建筑遗址发现了:宗庙宫室、穴窖和陵墓。
殷代的宗庙宫室集中在小屯村以北一带。有基址五十余处被发现了。基址面积之大者,长四○余米,宽一○余米,小者长约五米,宽约三米。基址上残存夯土(版筑土)墙脚,成排的石柱础、木柱的残烬和垫在柱与础之间的铜櫍,卵石铺的入口走道。这些建筑基址的残迹与甲骨文象形字中保留的建筑形象相印证,可以看出殷代建筑木构架的造型样式和上有屋顶的一些传统特点,也可以看出殷代建筑艺术已达到一定水平。殷代已经能够建造大型的、成组的建筑物。
基址附近有许多墓坑。墓址下的墓坑是埋葬“奠基”时杀殉的成人、小孩及狗的。基址四周的基坑是埋葬“置础”时杀殉的人、狗、牛、羊的。基址的入口处的墓坑中,各有“安门”时杀殉的人四躯。另有较大的墓坑,埋葬落成时杀殉的成队的车兵和步兵。
基址下并发现人工修建的水沟,支流交错,蔓延很广。
在某一基址前后并发现了石工、玉工、骨工和铜工的工场。有原料、半成品、成品、废品及工具一同出土。因此我们可以知道这些工艺在宫廷中的生产和分布情况。
殷人居住和储藏的穴窖也发现很多。在一九三六—一九三七年最后一阶段的发掘工作中,就清理了四百九十六处。穴大而深,深度五○厘米——四米,其形状,圆长不定,大概是住人的。窖小而深,其形状多为长方形,也有圆形的,深度四米至九米。穴窖都是挖成的,墙壁有经过修饰的和不经过修饰的。修饰的或用草拌泥涂二、三层,或用木棒拍打,使其平匀光滑。有的穴中有台阶出入。窖壁间有上下的脚窝。曾发现其中填满日常用品的残遗,如食剩的兽骨,破碎铜器,断残的装饰品,以及工艺废料,如锯过的兽骨,敲破的蚌壳,磨齐的牙,碎小铜块、铜范、砺石,以及烧过的柴灰炭烬、破损的甲骨等等。
殷代贵族的坟墓(可能是帝王的陵墓)在洹水南岸的后冈最先发现一座(一九三四年春),在洹水以北的侯家庄西北冈前后发现十座(一九三四年秋——九三五年秋)。一九五○年又在侯家庄附近的武官屯发现一座。这些大墓中最大是一二一七号墓。全墓占面积一千二百平方米。武官屯大墓全部占面积约五百余平方米。墓室平面作方形,占面积三百八十平方米。墓底深达地面以下一三·五米。有东西南北四个墓道。这些大墓的墓室,一般都是在地面下十米左右,形状上大下小,如倒斗状,平面有“亚”字形、方形和长方形三种。墓室有墓道四条(东、西、南、北)或二条(南、北)上通地面。南墓道都作斜坡,其他墓道多作成台阶。墓室正中为椁室,椁室内有棺,棺下有坑,腰坑中埋一人,或一犬,或一人一犬,或一人及兵器。墓的四角,有的有八个或四个小方坑,其中各葬一个活埋的张口蹲踞的人。殉葬器物一般都放在墓椁之间,也有的放在椁顶四周的平台上,这平台上还有与墓主生前接近的人陪葬。武官屯大墓有这样的陪葬人四十一躯。计椁东十七躯,多男。椁西二十四躯,多女。陪葬人中各有自己的殉葬器具、动物及随葬的人。南北墓道上有随葬的犬和车、马。墓室填土,层层夯捣,同时也逐层埋一些杀了头的殉葬人。
这些大墓多经过古今两次盗掘,古代盗掘后并放火焚烧。墓中器物遗存都已很少。然而若干残余的物件中仍有许多精美的工艺品。
与这些大墓成鲜明对比的是无棺无椁的坟墓,其中作为随葬品只有一个灰色绳纹陶盆,内存牛骨一块。另外也有很多有少数铜用具或铜兵器的中小型墓。殷墟发现的中小型墓已接近两千个,并发现很多成群杀祭的排葬坑。
殷墟发现品中最具史料价值的是甲骨文。
商代的政治生活中有占卜制度。占卜的方法是用龟的腹甲和背甲(很多特大的龟甲都是南方来的),牛的肩胛骨和肋骨,在其背面凿槽,灼之以火,则在正面出现细小的纵横裂纹,称为“兆”。专司占卜的人就根据兆纹的形式来预测未来的吉凶。用兽骨占卜的迷信习惯在龙山文化中已存在。商代每次占卜之后都把占卜的事情用当时的文字刻在兆纹旁边,甚至把事后应验与否的结果也刻在上面。这些刻在兆纹旁边的卜辞就是“甲骨文”。从占卜内容可知是关于祭祀祖先、预卜天时、风雨晴雪、年成、狩猎、征伐战争、疾病等等。
另外也有一些与占卜无关的刻辞,例如:战争俘虏的头骨上的祭祀刻辞,狩猎所获的动物头骨刻辞,为检六十甲子而备的甲子表,以学习为目的的习刻文字等。
甲骨文自王懿荣开始注意到它的价值并进行搜集以来,前后陆续出土的有文字的碎片,总计可达十万片。但其中有很多碎片可以缀合。
殷墟的惊人发现之一是第一二七坑未经翻扰的整坑的甲骨发现。共一万七千余片。其中完整的龟甲约三百版,全部经过缀合后的总数约为四百五十个整甲。甲骨上的文字有用朱笔写的,文字刻划里也有涂朱的。很多龟甲穿孔,可以编串成册。并且与一架蜷曲侧置的人骨一同埋在土中,他可能是当时管理甲骨的人。这批甲骨是盘庚至武丁时期的。由一二七坑的发现可以想象殷代用过的甲骨在当时有的是随意废弃的,有的是整批的有意埋藏的。
甲骨文也有其美术价值。首先它是书法艺术的最早的代表者。甲骨文的风格也有许多变化:结构有疏有密,线纹有粗有细,转折有圆有方,行列有的严整有的自由,这种种差别形成了甲骨文字不同的艺术风格。再次,甲骨文字中保存很多绘画形象。如人和各种动物的形象以及各种事物与人的动态行为的形象,都能抓住对象特点,极明确地表现出来。甲骨文与商代铜器上的铭文相比,可以看出铜器铭文利用更多的曲线,更接近图像。甲骨文中虽有形象,但在文字运用上已很复杂,有转注、假借等方式。甲骨文中完全可识者超过一千字,字数实存可能达到五千。最后,甲骨的雕法和当时骨器工艺的技术是相同的。甲骨,特别是兽骨,都工致精美。字体笔划的镌刻有极工细者。镌刻字画,往往都是先写好再刻,刻时先刻所有竖画右边一刀,再倒转甲骨方向,刻所有竖画左边一刀。然后横置用同样顺序刻所有横画左右两刀。所以刻时调转四个方向。字画横直都很准确,也可以推想其工具是很锋利的(图18)。
殷墟发现的雕刻品、青铜器和各种工艺品,非常丰富,代表了三千年前艺术创造的水平。许多罕见的作品都在侯家庄大墓出土。
大理石制的雕刻,有鸱鸮(图19)、蛙、坐人(图20)、怪兽、蝉、鱼、虎等,是现存最早的真正的雕刻艺术品。玉雕的小件动物形象也很多,如:虎、象、兔、燕、蛙、蝉、鱼等。有些呈扁平状或富有装饰风。装饰风的玉佩,如透雕的人形、龙形、鱼形,也很精美。
青铜器中,有形制特别大的,都是大墓出土。如侯家庄出土之牛方鼎(通高七四厘米)、鹿方鼎(通高六二厘米),武官屯出土之“司母戊方鼎”高一三三厘米,重八七五公斤(图22)。大墓出土有制作极精的方彝、提梁卣,用松绿石镶嵌成各种花纹的装饰器、人面具、各种兵器。松绿石镶嵌的铜器在大墓中发现最多。此外,大小各墓发现的青铜器,如成套的饮食器有鼎、甗、斝、罍、■、觚、爵等:成批的兵器有戈、矛、矢镞、马头刀,以及各种车马饰器,数量非常大。一九三六—一九三七年间,在小屯一地即发现重要铜器二百余件。
大理石器有石斧、石磬,都是祭祀仪式中用的。并有乐器,武官屯大墓发现长四八厘米线雕虎形饰纹的大石磬是罕见的。用器有石尊、皿、■、方座和门臼石。玉器有管、珠、环、琮、璧、璜、玦及各种佩玉。可见钻孔技术及雕琢花纹、阴阳线刻的技术都很精致。
牛骨、象骨、鹿角、象牙、猪牙、蚌壳都作成装饰品。雕花的骨,花纹细密繁复。顶端作鸡形装饰的骨笄和骨针、骨梳,发现很多。象牙作成杯、碟、梳,也作为镶嵌饰片。
陶瓷中,白陶的器皿:盘、■、罐是最早的高岭土制品,上面有精美的图案花纹。釉陶在安阳也已有发现,是已知最早烧成的釉。
此外,墓中木椁虽已焚毁,腐败,但在泥土上留下的残迹,是木头上涂朱的图案花纹。也有粘在铜器上的丝织品残片的残迹,从丝织残片可以看出这是比较进步的斜纹织法。
殷末(包括西周初)的青铜器在河南洛阳,陕西宝鸡及山东益都等地都曾大量发现。其中很多精美的作品,如端方(满清官僚)旧藏宝鸡出土的成套多件酒器及一九二○年前后出土之双鸟形觯、人面纹觯、象尊、鸟形觥等铜器,但多被盗卖出国了。
三、从殷墟的发现看殷代美术的成就
综合殷墟发掘所得的各方面的知识,可以知道奴隶是手工艺乃美术品的创造者,正如他们也是农业生产的主要劳动者一样。技术的奴隶为工奴,称为“宰”。管理宰的人叫作“百工”。“百工”之上更有“冢宰”。冢宰就有一定的政治地位。百工有世传的专门技术。世传易于积累经验,对于技术的保持和提高都有一定的作用。殷末工艺技术已达到很高的水平,大理石的雕刻,“司母戊方鼎”的浇铸,骨器玉器的雕镂,陶器的制作,以及大型建筑(宫室、陵墓)的修建,都是明显的例证。
贵族是手工艺生产品的占有者享用者。青铜器上往往有作为贵族族徽的铭记,铭记中也述及祭祀祖先。殷代青铜器中酒器最发达,特别说明殷末贵族们的享受生活。精美工艺品的大批随葬,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殷代美术品在表现性和装饰性的统一方面有相当的成就。就现在所见到的殷代美术品而言,都有工艺美术的性质,即都有一定的实用目的。大理石雕刻有的就是建筑装饰,或生活用具。但从艺术形象的特点方面看,可以区别为雕塑、绘画性的美术品及一般工艺美术品。
雕塑性的美术品最主要的是大理石制的各种立雕,如前所述。其中在造型处理上比较杰出的是石虎、石鸱枭和石蛙。它们都能充分说明古代的工匠认识对象和表现对象的特殊方法:抓住大的动态和外形上的主要特征,加以简洁单纯的处理,以创造简单明确而带有幻想性的形象为目的。这些作品也说明当时艺术中反映生活的范围还是比较狭小的,主要的题材是少数动物。因此,人的形象特别值得注意。那种蹲坐于地,上身后仰,两手撑在地上,头部昂起的大理石雕人像,玉雕的和陶制的较小的人形,除动态外,在造型上仍是比较含混的。青铜的人面具接近平板,仅能看出长面形、短额、狭而向上的眼睛等形貌上的特点,立体雕塑性尚感不足。
青铜器中一些动物形象,如象、鸱鸮、怪兽食人(图23)等,青铜器上立体的突出的装饰细部,如牺首、凤形柱等,造型处理上和前述大理石雕相同。
绘画性的美术品最值得注意的是大石磬上的虎形装饰。造型处理和甲骨文字中的动物形象相似,都是大开口、微伸背、尾下垂而末端上翘,具有虎的外貌上的特点,有强烈的装饰效果(图21)。
商代青铜工艺的器形,变化丰富。这些器形是适应着一定的使用目的而创造的。器形的多样说明当时贵族生活的繁杂的要求,也说明工匠的艺术创造。器形的创造也利用了技术上的各种可能条件,加三足器、四足器、提梁、链条等都是主要的创造。这些器形的美学价值在于形象的创造满足着一定的情感要求。富于变化的各种造型给人以多样的印象,有挺拔、茁壮、稳重、秀美等等不同的感觉。
青铜器上的装饰纹样和造型一样,也体现了古代工艺家的卓越的艺术意匠。
商代铜器上流行饕餮、夔龙、夔凤等幻想的神话动物装饰。相传的“饕餮纹”,是宋代人根据《吕氏春秋》的记载而定的名称。现在根据侯家庄出土“牛鼎”和“鹿鼎”可知饕餮兽面,两角尖如牛角者,正是牛头。饕餮是古代绘画形象中罕有的正面形象。夔龙、夔凤都是侧面形象,大多只表现一只脚,所以冠之以“夔”字。夔龙、夔凤时常和饕餮纹混合组织,例如相对称的一对夔龙,就共同组成了一个饕餮纹。饕餮纹一般布置在器物上主要的装饰面上。夔龙、夔凤纹在次要的装饰面上。
商代青铜器上的装饰纹样也有直接取材于现实的动物的。最多的是蛇、牛、虎、象、鹿、蝉、蚕等。
几何纹样除了排成行列的四瓣纹及圆涡纹外,最多的是不规则的云雷纹,常装饰在空白处,作为底纹,或装饰在上面所说的幻想的或现实的动物纹样之上(图43)。
殷代青铜器大多装饰丰富,花纹布满全体,并有上下层次,甚至高起如浅浮雕;也有少数青铜器装饰简单,甚至朴素无饰或仅有一道弦纹。
青铜器上也往往有凸起的立体装饰。如器物的耳上或鋬上的牺首,或某些器盖上的兽形钮。这些兽形具有殷代雕塑的一般风格特点及殷代雕塑处理形象的特殊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