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墨客故事
    
  • 频道直达
  • 墨客首页
  • 艺术先知
  • 国学百家
  • 墨客诗词
  • 墨客学堂
  • 书画展览
  • 艺术名家
  • 艺术机构
  • 传世书法
  • 当代书画
  • 故事大全
  • 墨客商城
    寓言故事神话故事成语故事童话故事民间故事儿童故事励志故事爱情故事幽默故事恐怖故事传奇故事哲理故事亲情故事谜语故事校园故事名人故事故事杂赏文史故事

    《讼师的故事:先生斗财主》

    所属:故事杂赏  |  阅读:734次

      清末,村中有一讼师姓尚名福,此人睿智博学、道德高尚、济弱扶贫,并精通大清律法。每逢富人与穷人发生纠纷之时,他总是尽力为穷人开脱,在民众中威望极高,大家皆以先生相称。
      
      一年冬天,一牧羊人的羊不小心吃了财主的麦苗。财主气急败坏,请尚福先生书写状纸,将牧羊人告到县衙。
      
      县官升堂,衙役递上状纸,上面写道:“羊吃麦苗,四蹄蹬刨,一口一墩,连根带苗。”
      
      县官见状纸写得明白,即命衙役带牧羊人上堂,牧羊人得知消息,非常惊慌,也找到尚福先生书写答辩状。牧羊人上堂递上状纸,县官展开,见上面写道:“三九寒天,地冻如砖,钢不入,羊嘴怎餐。”
      
      最后,县官判牧羊人无罪,财主诬告,掌嘴二十。
      
      大清律规定,追究败诉方书写诉状之罪责,所以,讼师认为可能败诉的案件,一般不予书写。
      
      因尚福先生屡为穷人开脱,引起财主忿恨,财主谋划出一个陷害尚福先生之计。次日,财主托尚福先生一个远房亲戚来写诉状,尚福先生将计就计,欣然应承,于三伏天穿上皮袄,戴上皮帽,到高粱地里面,点上灯笼,写成诉状。
      
      后财主败诉,供出诉状乃尚福先生所写,县官请尚福先生上堂对质。财主将书写情形描述后,不等尚福先生答辩,县官即判道:“你说先生三伏天如此穿戴,大白天点灯,纯属一派胡言,重打二十大板,退堂!”

  • 首页
  • 文化
  • 国学百家 诗词文赋 文化学堂 中医文化
  • 艺术
  • 艺术名家 风云榜 作品展览 名集参考
  • 商城
  • 文娱
  • 纵观历史 故事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