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收藏乱象:鉴定拍卖遭利益集团操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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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北京民族文化宫“民藏遗珍”展再次将民间收藏推上舆论的风口,关于展出文物真伪的口水之争也是持续发酵。从冀宝斋到浙师大陶瓷馆、“北师大邱季端捐献”,类似事件的频发,进一步引发业界对民间收藏的质疑。
在这一过程中,《法制日报》记者得到了这一组数据以及分析: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现有各类古玩市场3000多处,商铺近100万家,年交易额约500多亿元。然而,我国文博界有一种认识,即博物馆里全是精品,民间收藏的多是赝品。
这一组数据与分析的来源,则是2017年3月31日在京都律师事务所召开的“从一起侵权之诉透视中国文物界乱象研讨会”。
今年3月发布的《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要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多措并举让文物活起来。其中,“鼓励民间合法收藏文物,提升社会文物管理服务水平”一项内容引人关注。有评论认为,在这项利好消息的影响下,民间收藏可能将迎来“春天”。
民间文物收藏究竟面临哪些问题?这些问题能否得到解决?围绕这些问题,《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业界相关人士。
民间收藏乱象不少
“华夏瑰宝——中国民间文物收藏主题展”在北京民族文化宫开展,然而展览没开几天,就有参观者对展览中的展品提出质疑,认为展览中多件藏品“并非文物,缺少历史逻辑,更像是现代仿品”。
3月2日,有网友在微博上以展览中一件名为“龙凤青铜剑”的展品为例,提出了自己的质疑。在展览馆官方给出的介绍中,这对青铜剑铸造于春秋战国时期,长约3米。对于“龙凤青铜剑”的真假,中国文物协会青铜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王中信表示,“据文物发掘记载,在冷兵器时代,人们的作战方式是非常原始的,最长的剑也仅1米左右,因此在展览上出现长达3米的‘青铜剑’是不符合常识的”。
对于展品“三星堆立体玉兵阵”,三星堆博物馆也在其官方微博发布的文章中称其为“虽然挺萌但还是假的”。
面对社会和公众质疑,该展览随后更名为“民藏遗珍——民间收藏品主题展”,还对部分展品进行了更换,同时撤下了展品的介绍牌。
近年来,民间收藏展引发质疑并非个案,河北衡水的冀宝斋事件、北师大捐瓷事件都透露出了民间收藏的乱象。
在参加京都律师事务所召开的“从一起侵权之诉透视中国文物界乱象研讨会”的业内人士看来,近年来,一些欺行霸市的境内文物利益团伙与坑蒙拐骗的境外文物利益团伙联手操纵,恶意酿成若干在国内外影响极坏的“文博事件”。
“乱就乱在民间收藏这块。”参会的中国文保基金社会文物保护协会主任、原国家文物局法规司司长彭常新说,从国家层面来讲,“在文物管理方面,国家所有的文物还有国家博物馆、国家考古研究所,包括国家其他的文物机构和单位都在认认真真按照国家的法律、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办事”。
据深圳望野博物馆馆长阎焰介绍,就他所了解的情况是,全世界范围内的民间文物收藏都非常丰富。而有一个问题要提在前面,那就是在特定范围内民间文物收藏丰富,但并不代表人人都有机会收集到“民间文物”。阎焰解释说:“文物知识是一个相对非常专业的行业,它需要巨大的信息和知识储备,所以不适合全社会一窝蜂去搞‘民间文物收藏’。一窝蜂的结果就是行业会假货横流。”
对此,中国国家博物馆首席律师钱卫清一口气总结出了几大乱象:无据打假乱象、外流乱象、交易乱象、评估乱象、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乱象等,“所有的乱象归结到一点,一些利益集团把文博界‘绑架’了,已经危及中国的文化。首先从本土文化来说,文博界的话语权、定价权、拍卖权、鉴定权正在被一些利益集团掌控,比如他们设计的低价外流、高价回流,把民藏所有的藏品诬蔑诽谤成全是赝品”。
“我们会发现很多在社会上不断‘流传’的文物,这些文物有些很精美,如果国家不收藏,最终去向就是流传到国外。现在我们也了解很多情况,有很多回流的文物,实际上是早几年前非法走私出境的文物,或者非法收购然后走私出境的文物。”彭常新说,在很多海关调研后发现,“如果没有可靠的消息来源有针对性地查来往车辆的话,对于大宗的文物走私,海关是没有办法截留的”。
文物保护鉴定之困
为什么海关难以将文物截留在境内?
对此,业内人士给出的答案是——这与文物鉴定制度有关。
据了解,因为鉴定制度不完善,导致民间收藏的文物很少被文博机构的专家承认是真品。在业内,很多收藏家戏称:“专家打死也不说它是真的。”绝大多数流散在民间的出土文物,因为无法被鉴定为“真”,自然就是“假”的,可以以“工艺品”“高仿品”的名目堂而皇之地流失到境外,海关也就难以截留。
此外,彭常新介绍说,在文物流通环节上,民间收藏的文物有许多空间可以进行交流和交易,但是民间收藏已经扩张成几千万的大军,“的确是江湖林立,良莠不齐。我们提倡文化收藏和理性收藏的氛围,还有待于引导和培育,有些人只知道收会费、搞活动,在维护收藏者正当权益方面还是空白”。
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收藏界的乱象追根溯源是鉴定难问题。文物鉴定也好,艺术品鉴定也好,迄今没有标准,更没有规范,全凭鉴定者本人的“眼学”功底,且“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业内鉴定结论一般在专家圈里实行“一票否决”,意思是说,只要邀请的众多专家里有一位专家存疑,这件藏品就被打入“冷宫”。所以,邀请专家鉴定是一件颇有风险且“闹心”的事。
钱卫清说,收藏者谈到鉴定,首先想到的就是出身于各大博物院、博物馆等文博系统的专家,“但是他们从事的是文物认定工作,是对已经出土的、真假不存在问题的遗址、物件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进行研究总结和评级工作,对新出土的文物认识并不是完全了解”。
即使如此,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必须明确的是,当前国家对民间收藏文物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有保护的,在政策上也一直在鼓励民间合法收藏。
“文物保护修订法前后一共花了6年时间,公布以后有很多制度是过去老法没有的,这里面也涉及到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民间收藏文物。现在的文物保护法第五章就是关于民间收藏文物的规定。”曾在国家文物局法律处参与现行文物保护法修正的彭常新说,“现行的文物保护法第五十条规定,民间私人收藏文物可以通过接受赠与的方式,可以从文物商店购买的方式,可以从文物收藏者个人所有、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是依法转让这样的方式获得文物。而且民间收藏文物在现行的文物法第五章里边是可以依法进行流通的。”
此外,现行文物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鼓励将其收藏的文物出借给文物收藏单位展览和研究。
文物保护法不是一部热门的法律,却是一部经过四次修正、一次修订的法律。在2013年、2015年两次修法后,从今年全国两会上传来的消息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准备修改文物保护法。
“现在文物保护法对保护民间收藏、发挥民间收藏的作用还远远不够。应该充分认识到,民间文物收藏爱好者才是文物收藏的主力军。不‘藏宝于民’,中国的文物保护现状难以得到根本扭转,文物收藏、鉴定、拍卖、流失海外的乱象不会得到有效治理,文物盗掘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也难以得到根本遏制,文物保护法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钱卫清说,“收藏的合法性如何从立法上更加明确,我们现在正在推动文物保护法的修订,我们也起草了报告和条文的建议稿,已发送给国家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