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鸦片战争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内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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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鸦片战争不平等条约
1842年,清政府被迫在南京的静海寺与英国政府议约,双方共在寺内议约四次。8月29日,中国清政府全部接受了英国提出的议和条款,在英军旗舰「汗华」(亦译康华丽)号上正式签订了中国近代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中英《南京条约》,满足了英国大多数的要求。主要内容:(1)割香港岛给英国。
(2)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为通商口岸,允许英国人在通商口岸设驻领事馆。
(3)中国向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军费,分24年付清)。
(4)英国在中国的进出口货物纳税,中国与英国共同议定。
(5)英国商人可以自由地与中国商人交易,不受“公行”的限制。
(6)享有领事裁判权,英国人在中国犯罪可不受中国法律制裁。
1843年英国政府又强迫清政府订立了《五口通商章程》和《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附约,增加了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等条款。列强不欲英国坐大,纷纷与中国签订更多不平等条约。1844年7月3日,中美签订《中美望厦条约》。1844年10月24日,法国与中国签订《黄埔条约》,享有领事裁判权和传教权等。1843年10月8日,中英签署了《虎门条约》,重新规定了英国所享有的最惠国待遇和领事裁判权。从1845年起,比利时、瑞典等国家也都胁迫清政府签订了类似条约,中国的主权遭到进一步破坏。鸦片战争的失败和《南京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使中国社会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政治上独立自主的中国,战后由于领土主权遭到破坏,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解体,逐渐成为世界资本主义的商品市场和原料供给地,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