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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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鸿生(1888—1956),浙江定海(今舟山)人,出生于上海,中国近代著名爱国实业家,以经营开滦煤炭起家,后将资本投资火柴、水泥、毛织等业,被誉为“中国火柴大王”和“毛纺业大王”。
他由一个从事十年买办生涯的商人,成为集“煤炭大王、火柴大王、毛纺大王、水泥大王”等于一身的“企业大王”,经营领域遍布轻重工业、运输业、商业和金融业,创立了近代中国数一数二的民族企业集团。1956年公司合营时,是当时中国仅次于荣氏家族的最富有企业家。
曾任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常委、上海市委副主任委员,原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常委、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上海分会原副主席,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原副会长兼上海分会副会长,华东军政委员会原委员,上海市人民政府原委员。
人物成就
刘鸿生(1888—1956),中国近代实业家。祖籍浙江定海。
1888年农历三月初五生于上海,早年在上海圣约翰大学肄业。清末为开平矿务局上海办事处买办。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刘鸿生以经营开滦煤炭起家,被称为“煤炭大王”。此后,刘鸿生将其资本投资火柴、水泥、毛织等业。1920年起陆续创办上海水泥厂、上海章华毛绒纺织公司、大中华火柴公司等企业,还投资码头、搪瓷、航运、金融及保险等业。到1931年投资额已达740余万元,被称为“中国火柴大王”和“毛纺业大王”。抗日战争时期,刘鸿生在香港、重庆和兰州投资创办中国火柴原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毛纺织公司、西北毛纺公司等,一度任重庆国民政府火柴专卖公司(后改火柴烟草专卖局)总经理。抗战胜利后,任国民政府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执行长兼上海分署署长、轮船招商局理事长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刘鸿生历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委员、华东军政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常务委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常委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