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还记得“刘巧儿案”吗?马锡五当年是如何审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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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年前的今天,1947年3月13日,延安《解放日报》报道了陕甘宁边区著名的封芝琴婚姻纠纷案。由于此案于3月被编为说书词《刘巧儿团圆》和剧本《刘巧儿告状》,所以人们也称其为“刘巧儿案”。
“刘巧儿”一案发生在1943年的甘肃省陇东地区。
当年陇东是国共争夺最激烈的地区,被称为“统战区”。开头,陇东的几个县政府是国民党的,驻军却是共产党的。1940年,经过几次争夺,共产党赶跑了国民党,在陇东站稳了脚跟,中共陇东地委进驻重镇庆阳,成立了陇东地区的政府———陇东专署。
陇东位于陕甘宁边区的西大门,下辖9个县。陇东专署成立后,大力发展抗敌群众组织,积极为群众做事,兴办教育,发展生产,很快稳定了社会秩序。
当时,陇东专署的最高行政长官称专员,叫马锡五。马专员还兼任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的庭长,负责地区的司法审判工作。
马锡五出生在陕西省志丹县(原为保安县)的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小学毕业后因家境困难,无力考学,就辍学在家放羊。后来他外出做工谋生,干过账房,当过兵,做过生意。
1930年春,31岁的马锡五投身刘志丹领导的革命队伍。1935年春,中央红军到达陕北,这年冬季,马锡五因才能出众被任命为省苏维埃国民经济部部长,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6年5月,中央决定成立陕甘宁省,李富春任党委书记,马锡五任省苏维埃主席。
马锡五就任专员和庭长后,遵循党的群众路线、执政方式和国民党的专员大不相同。他绝少在庆阳城里升堂断案,他的法庭常常设在案发地点。他经常扛着一把镢头下乡,走到哪里就帮群众干活,边锄地,边聊天,把情况调查清楚了,就地审案,就地判决。他不仅作风深入,而且办案公正,因而深受群众爱戴。
女青年拦路诉冤屈
1943年春季,马锡五来到华池县检查司法工作,遇见一名当地女青年拦路告状。她申诉对县司法处的一审判决不服,要求秉公处理。
告状的女青年叫封捧儿,是华池县城壕张邦塬村人。捧儿4岁时被父亲封彦贵许配给上堡子张湾村农民张金财的次子张柏儿。封张两家是远亲,捧儿经常跟着奶奶去张湾串门,和张柏儿也逐渐有了感情。
可是,待到女儿长成大姑娘,封彦贵却后悔了。觉得女儿不仅模样儿好,还心灵手巧,会一手剪纸和针线活,当初订婚时没有收彩礼,吃亏了。于是,他便挑唆女儿以“婚姻自主”为借口提出解除婚约。当时陕甘宁边区已颁布了婚姻法,在全地区提倡婚姻自由,婚姻自主。与此同时,封彦贵暗地里又把女儿许配给城壕南塬的张宪芝之子,得了彩礼法币2400元,银洋48块。张金财家得知此事,便向华池县政府告状。
按当时民主政府的政策,娃娃亲、买卖婚姻都属于禁止的封建婚姻,因此华池县司法处判处撤销这两次婚约。
判决后,张金财家不服,封捧儿也舍不得张柏儿。两个青年人仍经常偷偷会面,封捧儿坚决表示要与张柏儿结婚。
对于女儿的选择,母亲很支持,可贪财的父亲却说啥也不同意,又把女儿许配给庆阳玄马湾的地主朱寿昌,得了更多的彩礼,有法币8000元,银元20块,还有4匹布料。
但这个朱寿昌比封捧儿大十几岁,封捧儿死活不同意。恰巧张柏儿来串门,封捧儿和母亲叫他回去赶紧想办法。于是张家便纠集20多名亲友到封家抢亲,并连夜成婚。
封彦贵第二天就把张家告到县里。县司法处认为张金财家抢亲也是搞封建婚姻,判处张金财有期徒刑6个月,并宣布废除张柏儿同封捧儿的婚姻。张柏儿也被关进监狱,封捧儿听候处理。
一对美满婚姻就这样被拆散了,群众议论纷纷。封捧儿更是心痛欲绝,听人说陇东有个马专员断案明白,封捧儿决定拦路告状。
封捧儿多年担任村里的妇女代表,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工作能力,她坚定地说:“朱家有钱我不爱,我爱的是张柏儿老实忠厚劳动好,死也要和张柏儿结婚!”
“马青天”巧判疑难案
马锡五在区乡干部和群众中进行细致的调查,并且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于是,他对案件胸有成竹。
农历四月十七,也就是阳历1943年5月20日,华池县悦乐区召开三乡群众大会。马专员端坐在主席台上,身穿粗布衣裳,协助华池县司法处公开审理封捧儿案。
当着上千群众,马专员逐个询问封捧儿、张柏儿、封彦贵、张金财以及其他参与抢亲的人,又征询在场群众的意见。最后,法庭当场宣判:一、封彦贵违反边区婚姻法,屡卖女儿,所得“彩礼”全部予以没收,并科以劳役半年,以示警戒。二、张家趁夜聚众抢亲,惊扰四邻,有碍社会秩序,判处为首者张金财徒刑半年,其他参与者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以明法制。三、封捧儿和张柏儿基于自由恋爱而自愿结婚,按照边区婚姻法规定,其婚姻有效。
判决一宣布,全场欢腾!
马专员又当场给封捧儿和张柏儿发放结婚证书,表扬他们冲破封建礼教束缚,追求婚姻自主的精神。马专员预祝两位新人婚姻美满,又劝说两个亲家改善关系。对于华池县司法处以前的失当判决,马专员主动承担了责任。
一件复杂的民事案件,马专员断得合情、合理、合法,群众纷纷赞叹:“真是马青天啊!”
此案创造的审判同调解相结合的办法,被马锡五用来解决多起民事纠纷。
通过司法实践,马锡五逐步形成一套审判特点。一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不轻信呈状和口供,而是通过调查研究,分清是非,定罪量刑。二是把审判同调解结合起来,对一般民事案件尽量采用调解的办法。三是诉讼手续简便易行,不一定坐堂审判,而是尽量深入基层方便群众。
封捧儿案判决一年多后,1944年3月13日和10月19日,延安的《解放日报》两次大篇幅报道这一案件,将马锡五的经验称为“马锡五审判方式”。中共中央及时总结推广马锡五的经验,由此,共产党领导的陕甘宁边区和各根据地的司法工作又前进了一大步,对巩固革命政权,推进敌后抗战起了重要作用。
“刘巧儿”芳名满天下
一起争取婚姻自由的案子尘埃落定,但它的影响却越来越大。
经过坎坷曲折,封捧儿与张柏儿婚后倍加珍惜得来不易的生活,两人勤奋劳动,勤俭持家,日子越过越好。不久,两人生下两个儿子。随着时间推移,封、张两家也相互谅解,和好如初。封捧儿与张柏儿都成了名人了,有人建议他们改改名字。于是封捧儿改名封芝琴,张柏儿改名张柏。
封芝琴争取婚姻自由的故事,1945年被边区保安处的秧歌队编成秦腔《刘巧儿》,解放初期又被北京评剧院改编成同名评剧,再后来,评剧《刘巧儿》拍成电影,刘巧儿的艺术形象传遍了全国。
1947年2月,张柏参加了解放军。1949年3月,张柏在战斗中负伤,回家养伤。这个时候两个儿子都因病不幸先后夭折。解放后,他们又生了两个女儿、收养了一个儿子。封芝琴后来入了党,先后担任省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等职务。1991年张柏因病去世。
封芝琴非常关心部队建设,每年“八一”建军节,她都要带上鸡蛋、鞋垫、水果等到县人武部慰问。忙碌勤劳一生的封芝琴,平时除了操持家务,照料孙儿,还经常剪纸、刺绣。
从陕甘宁边区时期起,各级政府都一直关心着他们的生活。近些年,华池县重修了他们的旧居,又新建了“巧儿新居”,修建了“刘巧儿展馆”。2002年,封芝琴被聘为华池县刘巧儿民间工艺品公司董事长,还被授予为民间工艺美术大师称号。
“马锡五审判”精神长新
马锡五当时成了著名的法官,1946年当选为边区高等法院院长,新中国成立后任最高人民法院西北分院院长,1954年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1962年4月10日,马锡五病逝于北京。
马锡五注重的以调解解决一般民事纠纷的做法,被认为是司法创举。不少外国司法界人士都高度评价这一颇具中国特色的审判方式。
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马锡五审判方式”被看成是法院的基本工作方式,法官立案、审判、执行一肩挑,长年累月骑自行车或骑马下乡调查取证,穿梭于田间地头,在纠纷发生地、在当事人生活地组织开庭,审理判决案件。这一时期出现了许多“马背上的法庭”、“背着国徽去开庭”等审判工作模范。
在“文革”10年,公检法很长时间处于瘫痪状态。改革开放后重建法制,包括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严密的现代审判程序等成为主要的工作,马锡五审判方式渐渐不再被提及,淡出了审判领域。
但近年来由于案件大量增加,人们对司法审判公正的质疑不断,涉诉上访层出不穷,人们又想起了马锡五,又想到他所倡导或实行的审判中的群众路线。于是又开始提倡向马锡五学习,有的省高院甚至提出“全面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从而引发了对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广泛讨论。
讨论自然是见仁见智了。较主流的看法是,马锡五的审判方式今天仍有强大生命力,它带给我们的启示就是,司法既要严格依法审判,又要充分考虑群众的意见,作出的裁判要为群众所乐于接受。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必须注重庭内与庭外工作并举,发挥人格魅力,促进审判工作,更多地运用调解来定分止争;高效率、低成本地解决纠纷,稳定社会秩序。
但也有人认为,实践中也不能机械地照搬马锡五的工作方法。除了边远地区,法官每个案件都直接调查取证已不可能,因为较发达地区或大中城市案件数量极大,每个法官一年要办几百件案子,单从时间上说也不可能为一个案子到乡下调查好几天。而且更重要的是审判程序的公正也必须坚持,必须给所有当事人充分表达意见的场所。法庭式审判在形式上有利于排除外界干扰,体现司法独立性,有利于树立法律的神圣性和权威性。而且法院内部分工和监督也应该坚持,立案、审判、执行必须分部门、专人负责。
有专家说,过去和现在的做法都有其合理性和实用性,应该因时因地萃取其中的精华,综合运用,以促进今天的司法审判工作。
不管有多少种看法,有一点应该是肯定的,那就是“马锡五审判方式”,其精神永不过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