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剑丹 1942年生于苍南县。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篆刻艺术院研究员。曾为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创作评审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现为温州书画院院长、国家一级美术师、中国美术学院客座教授、西泠印社社员。 连续4次被评为温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特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著有《林剑丹古玺文字印联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