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1970年2月生,江苏滨海人。美术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画、中国画山水(实践类)、中国美术史古书画鉴定研究专业毕业,分别获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现为南京艺术学院美术学院副教授、江苏省青年美术家协会副主席、江苏省书协理事、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中国画作品获“2008和谐中华迎奥运”全国美术书法摄影大展金奖、江苏省第二届山水画展佳作奖、江苏省第六届体育美展佳作奖、南艺优秀毕业创作奖等。
书法作品获文化部五星工程优秀奖、江苏省第二、四届青年书法展金奖,人展全国第八届中青展、八届全国展、全国兰亭奖展、全国大字展、纪念改革开发三十年当代书坛名家系统工程书法大展、江苏书法精品晋京展、上海南京青年书法家交流展等;
篆刻作品获全国第三届“神龙杯”大赛篆刻青年组金奖、江苏省首届青年篆刻展金奖,参加全国第二、三届篆刻展,2001年全国篆刻艺术展,全国中青年篆刻家作品展,全国印社联展、南京印社精品展等;
由江苏省美术家协会等单位举办的个人作品展有:《刘十公(刘春)书画篆刻展》;《城外有青山--刘春山水画作品展》。
作品及论文发表于《中国美术馆》、《书法》、《美术与设计》、《新视觉艺术》、《美术报》、《中国书画报》、《书法报》、《书法导报》等刊物,收入作品集近三十部,著有《经典书法导学教程--甲骨文》、《中国书法鉴赏》<合著>、《刘十公篆刻作品集》,参写《海外藏中国绘画》(壁画卷部分)等。